醫院群眾來信(訪)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信訪工作制度,是實現程序規范化、職責制度化、管理科學化,搞好信訪工作的重要保證。根據*中央、國務院的有關指示精神和本單位的實際,特制定以下幾種信訪制度。
1. 登記制度:對于群眾或病患者的來信來訪都要逐件登記其姓名、工作單位、職業、家庭地址及來信來訪者所反映的主要問題,然后要分類編號,以及登記承辦科室或承辦人的情況,簽署意見。
2. 呈閱制度:來信來訪者所反映的問題都要附貼"呈閱箋"或專題報告形式,呈請有關院領導審閱,簽署意見。
3. 轉辦、交辦制度:按照"分級負責、歸口辦理"的原則將群眾來信來訪所反映的問題應盡快送院領導和有關科室負責人進行處理。
4. 復信制度:信訪問題處理后,受理科室負責人應根據情況要在一周內復信,將結果告訴對方,并留底存檔。
5. 負責同志分管信訪工作制度:由行政院長分管,具體工作由紀檢監察室掌管。
6. 對群眾來訪要熱情接待,要認真聽其訴述和做好記錄,要妥善處理,以保護來訪者的正當民主權利。
篇2:某街道來信來訪接待處理制度
街道來信來訪接待處理制度
一、街道工作人員應熱情接待群眾來信來訪,認真聽取群眾的意見、建議和要求,并進行詳細登記,建立信訪處理臺帳。
二、群眾提出的問題屬本級工作范圍能解答的,應擺清事實,講清政策依據,耐心細致予以答復,避免越級*的發生。對不能當即答復的,應講清原因并開展調查或上報,經調查核實清楚或上級予以明確回復后及時予以答復,必要時應做好書面答復。
三、對群眾來信來訪反映的情況要認真對待,依法通過各種途徑進行調查處理.四、調查情況屬實,應及時糾正、及時整改;情況不實的,提供有關證據,講清政策依據,向來訪群眾做好說明、說服工作。
五、對群眾來信來訪資料要妥善保存,保守秘密,不對外泄露。
六、保護來信來訪群眾的人身權利,不得進行打擊報復,否則,依照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
篇3:學校來訪來客登記制度(3)
> 學校來訪來客登記制度(三)為維護學校教學秩序的有序進行,確保校園安全,學校實行來訪來客實名登記制度。保證學校與社會各界的有效聯系,特制定本條例:
1.來校聯系工作的來訪人員,必須在警衛室進行實名登記,來客必須按會客單上的要求真實地填寫會客單并取得校內接待人員的認可方可進入校區,離校時必須出具接待人員的簽名回執方可離校。
2.三產門面租賃戶使用校內廁所的,必須憑學校核發的臨時出入證方可進出。
3. 學校禁止機動車輛進入校區,特殊車輛因特殊情況必須進入校區的,應將車牌號、車型同時登記在會客單上,并在值班記錄本上記錄。
4. 在正常的教學時段內學生因特殊原因需要離校的必須出具教導處、班主任共同簽發的出門憑證,再可讓家長接回,在正常教學時段內,學校嚴禁學生單獨離校。
5. 會客登記憑證每學期整理后歸檔,保存期為二年。
6. 本條例自制定之日起施行。
校長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