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公章的管理制度
一、使用公章的基本規定
1、公司公章的保管、加蓋、借用、使用等由運營中心主任負責。
2、加蓋公司公章,落款主體名稱必須與用章名稱相一致。
3、不得超出公司的經營范圍使用公司公章。
4、凡使用公司公章或合同章需由經辦人逐級報批,有審批權的領導可根據實際情況直接簽字批準。
二、公章的使用范圍
1、公司發布的通知、通報、聲明等。
2、公司向其他單位或個人發送的公司函。
3、公司證明、確認某種事實的書據,例如介紹信、證明、授權委托書等。
4、公司各工商、稅務等國家機關提交的報表、文件。
5、公司簽訂的聘用合同、股份轉認協議。
6、合同章、財務章不宜使用的其他場合。
三、公章使用的程序
(一)蓋章前的審查
1、下列文件、信函、憑證、單據等需加置公章的,由運營中心主任負責審查其內容:
1)介紹信;
2)證實公司員工個人情況的證明等;
3)公司日常用于對外交往的信函(例如請柬、貿信、賀卡等)、文件等;
4)消防、治安、環衛等管理部門要求加蓋公章的日常文件、憑證等;
5)領取公司包裹、郵件的郵局單據、回執等;
6)其他應由辦公室審查的日常文件等。
2、下列文件、信函、書據等需蓋公章的,應有總經理的簽字,由運營中心主任負責審查;
1)公司發布的通知、通報等;
2)公司函、公司聲明;
3)公司出具的授權委托書;
4)公司簽訂的聘用合同、股份轉讓協議;
5)公司向工商、稅務等國家機關提交的報表、文件;
6)應由總經理審查批準的其他文件。
(二)凡加蓋公章的,經辦人應向運營中心辦理登記手續。
(三)特別規定
1、未經總經理批準,運營中心不得向任何人提供加蓋公章的空白介紹信、未明確具體內容的證明文件;
2、如遇特殊情況,需以公章代替合同章加蓋合同、協議的,應有總經理的簽字。
(四)因工作需要借用公章的,應由經辦人提交書面申請,逐級上報,總經理簽字批準后到運營中心辦理登記手續。
篇2:某公司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 公司公章使用管理制度一、目的
公章是公司在職權范圍內依法進行公務活動、行使職權的重要標志。為加強公司公章管理,確保公章的正確使用,減少亂用、誤用等不規范使用給企業帶來的損失和不良影響,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公章管理制度》適用于公司行政公章、合同專用章、財務專用章、法人印章的保管及使用。
三、管理職責
1.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公司行政公章保管及經批準后的公章使用、登記。
2.公司采購部負責合同專用章的保管使用。
3.公司財務部負責財務專用章和經授權的法人印章的保管使用。
4.行政公章管理員的具體職責如下:
1)負責公章的保管。
2)負責設立公章使用登記臺賬。
3)負責公章使用的審核工作。
4)負責制定所保管公章的使用程序。
四、具體規定:
1.公章類別
我公司的公章主要包括公司行政公章、合同章、財務專用章、法人章。
2.章的保管
1)行政公章一枚由綜合管理部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2)合同章一枚,由采購部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3)財務章、法人章由公司財務部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3.未經董事長/總經理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刻制本部門的公章。
4.公章的使用由各保管人員設立使用登記臺賬,嚴格審批和登記制度。
5.行政公章一般不得攜帶外出使用,如遇特殊情況,需攜帶公章外出,必須經總經理批準,并視情況由公章保管人攜章隨同。合同專用章由采購部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如需外借經總經理批準。
6.公章使用,任何人員使用公章必須填制《公章使用申請表》。行政公章在對外聯絡(包括青山企業系統內上行文)時,由使用部門部長申請、www.dewk.cn綜合管理部部長審核、總經理批準后使用。內部發文需要使用行政公章的,綜合管理部部長簽字即可用章;合同專用章經申請部門部長批準,分管副總簽字后,方可用章。財務章經申請部門部長批準,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用章。財務部使用財務章只需簽到財務部長即可。法人印章使用必須經本人同意或經授權人簽字方可使用。公章管理人員應嚴格履行登記手續,因使用公章不當造成損失的,應追究其相應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所有對外報送的文件、資料需要加蓋行政公章的,必須經總經理簽字后才可用章。
7.公章管理人員如工作變動,應及時上繳公章,由重新確定的公章管理人員另行辦理接收公章手續,不得私自轉交他人。
8.私人取物、取款、掛失、辦理各種證明,需用單位介紹信并蓋行政公章時,由綜合管理部嚴格審批,符合要求后辦理并做好登記。
9.任何公章管理員不得在當事人或委托人所持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蓋公章。
10.對已調出、解除、終止勞動關系人員要求出示相關證明的,必須持有效證件材料,經綜合管理部部長審批后,方可蓋章。
11.印章要及時維護、確保公章清晰、端正。
12.公章如有不慎丟失,保管人員及時向綜合管理部長報告,并備案。
五、附則
《公章管理制度》由綜合管理部制定和解釋,由公章保管部門負責實施。
六、附件
附表:公章使用申請表
篇3:中學(學校)部門公章管理制度
中學(學校)部門公章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對部門公章的使用管理,經校長辦公會研究,特制定以下制度:
1、每學年開始由部門正職到校務辦公室領取部門公章并登記,學年結束后交到校務辦公室統一保管。
2、部門公章要有專人保管。
3、部門公章只能作為部門內部業務用章,不能代表學校對外行使權利,文件、合同等文本必須加蓋學校行政章方可有效。
4、如因部門公章使用不當造成的后果由部門負責人及保管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