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房地產管理局公房管理制度
為嚴格公房管理,增強工作透明度,提高辦事效率,特制訂本工作制度:
一、公房管理
(一)房屋租賃
公房租賃由雙方當事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簽訂書面合同,約定租賃期限、用途、價格、修繕責任,以及其他權利和義務。租期屆滿沒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的,出租人有權收回房屋。
承租人不得擅自轉租轉讓;不得擅自改變使用用途和房屋結構。
承租人應逐月納租,不得拖欠。
簽訂合同的同時,發給租戶《公房租賃使用證》。
(二)公房維修
公房維修實行以租養房、專款專用的原則。在未達到成本租金之前,推行“民修公助”的維修制度。
維修程序:
1、租戶提出維修申請,填寫“公房維修呈批表”;
2、房管所派員勘查,提出處理意見上報呈批;
3、審批程序:房管所 房管科 局領導審批;
4、工程實施;
5、工程驗收;
6、付款及交付使用。
維修費審批權限:
1、維修費1000元以下(企業公房管理所2000元以下)由各房管所自行審批;
2、維修費1000--3000元由房管科審批;
3、維修費3000--5000元由主管局長審批;
4、維修費5000--10000元由局長審批;
5、維修費10000元以上的由局長會議審批。
(三)撥借用房地產管理
撥借用房地產是公房的重要組成部分,因免租使用而實行誰使用誰維護的原則。
撥借用房地產實行核發《撥借用產使用證》制度。使用單位必須按規定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變使用性質。確需改變使用用途的,經批準后按不同使用性質繳納租金;需要實施改擴建的,必須簽訂改建合同,竣工驗收后重新核發《撥借用產使用證》。
(四)廉租房管理
廉租房安置對象為社會的住房困難戶、經濟困難戶。
廉租住房租金標準原則上按維修費和管理費二項因素確定。目前按每平方米使用面積月租金1元的標準計收。
承租廉租住房實行申請、審批制度。已租住公房的,持民政部門頒發的《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到轄管的房管所(單位自管產的到產權單位)提出申請,房管部門(或產權單位)審查批準后,享受廉價租金標準;要求安排廉租房的,持民政部門頒發的《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到戶口所在地居委會(或所在單位)提出申請,經辦事處(或所在單位的上級部門)核實并在一定的范圍內張榜公布10天后,無異議的,由市房管局審批。
二、住房改危解困
住房改危解困對象為落實僑房騰退戶、社會住房困難戶、無房戶和危房退遷戶。
解困房建設程序:
一制訂解困規劃;
二申請建設用地;
三建設方案設計和審定;
四組織實施;
五竣工驗收;
六調查制訂分配方案。
解困房安排程序:
落實僑房騰退戶,憑落實政策通知書及租簿向市房管局提出申請,經批準可以成本價購買或按原面積租賃安置;社會困難戶、無房戶,由其向所在居委會提出申請,經核實張榜公開無異議的,報街道辦事處審核,市房管局審批。危房退遷戶由本人向所在房管所提出,經房管所核實后報局領導審批安置。
三、咨詢和投訴
咨詢電話:2**
投訴電話:**
篇2:瑞典公房物業管理探析
瑞典公房物業管理探析
瑞典是世界上福利最好的國家之一,瑞典公房物業管理工作主要由公房經營公司負責。瑞典有150萬居民居住在由300家經營公司管理的80萬套公房中,占瑞典全部住房的21%。
瑞典全國有一個住房經營公司協會,主要任務是加強地區之間聯系和信息交流,研究如何改進管理技能。各城市公房經營公司屬市政府管轄,公司經理由政府指派,公司既承擔公房建設,也負責公房經營管理和維修。
住宅小區內直接為住房服務的市政配套工程和洗衣房、汽車房、公共用房和兒童娛樂設施,由建設住房單位負責費用,商店等營利項目由營利單位承擔,幼兒園、醫療站、老年之家等社會福利事業由市政當局建設,住宅小區外的市政配套工程按法律規定由主管部門負責,如果有關方面發生爭執由市政府協調。住宅小區在規劃設計和施工階段,物業管理人員參與意見,目的是保證住宅質量投資效益,并保證交付使用后便于使用和管理。這是一條成功的有利于物業管理的經驗,值得我國借鑒。
公房經營公司的主要任務是對公房進行管理和維修。公司分區分片建立管理機構,下則設管理所和管理點,管理員多數經過專業培訓。每個管理員管房100-300戶,管理設在居民樓內,點上設有專業維修人員;管理所設在住宅區內,負責日常維修和管理工作,難度較大的修繕項目或重大修繕技術問題,由公司技術人員協助解決;各級管理維修人員按少而精的原則配備,用工量小的工種(如換玻璃工、油漆工)不配備人員,需要時從社會上雇傭。
公房租金與維修方式有很大靈活性。住戶可以自由選擇室內裝修的材料標準和廚房,衛生設備由管理所負責安裝,其超標準部分攤在住房的房租內。對維修方式,住戶可以自行決定,如果室內維修由住戶自修,房租內就可以減去室內維修費用。
公房經營公司充分發揮自己的優勢和特長,其新建單元式公房比重大、比較集中,維修點分布合理,能充分利用現代化手段管房。住戶電話通知,維修車隨叫隨到;公司與房客聯合會保持經常聯系,聽取意見,改進服務,同時定期談判制定合理租金標準,一般比私人出租房的租金低;力求住宅區環境飼養和美化,如增添綠地、花木、藝術小品或公共活動場地等;為不同的房客提供不同內容的服務,如為老年人提供代購物品、醫療服務等。他們通過不斷改進管理工作,提高服務質量,使所管公房質量越來越好,住房數量和住戶越來越多。
合作社住宅物業管理瑞典全國合作社住宅的物業管理主要由全國住房合作社聯盟(簡稱HSB)負責。HSB是一個全國性的住房合作社組織,由63個省、市級的住房合作協會組成。
HSB按照會員入會時間長短和儲蓄額的多少,決定住戶取得住房的次序。住房費用由住戶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償還。房價的70%為抵押貸款,利率按市場利率計算,償還抵押貸款的錢是用個人所得稅前的工資支付,這部分錢國家予以減免所得稅,實際上是對買房人的補貼。分期付款的錢加上住房外部的維修費(室內維修自理)、集中供熱費、公用水電費、污水處理費、衛生服務費、保險費以及設備維修費合起來,構成每年需交付的住房費用。住戶搬進合作社住宅,就等于獲得了永久的使用權。如住房需轉讓、轉租、交換、買賣時,需要經過基層合作社的批準,價格可以由雙方自由協議。HSB規定了"買回"制度(收購會員要出賣的住房),以協助政府防止住宅方面的投機倒把。
HSB大多數工作人員都從事管理工作,并注意不斷提高管理技能和管理手段的現代化。住房屬于合作社會員所有和使用。所以他們很重視發揮會員的作用。會員遷入新居后,就選舉他們所信任的人參加管理委員會,其中有一名委員由HSB協會指派熟悉業務有經驗的人承擔,以便與其他委員一起,有效地進行管理工作。管理委員會的成員都是兼職的。
大的合作社(50戶以上)有時雇傭一名專職管理員,維修工作由協會和住戶分別承擔,室內的一些設備維修由住戶自己修理養護或委托協會維修,室外,管理等比較復雜部件的維修由協會負責。此外,協會還為會員提供各種服務和咨詢,開展各種技術培訓,培養居民愛護住宅和環境的習慣。
篇3:X房地產管理局公房管理制度
z房地產管理局公房管理制度
為嚴格公房管理,增強工作透明度,提高辦事效率,特制訂本工作制度:
一、公房管理
(一)房屋租賃
公房租賃由雙方當事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簽訂書面合同,約定租賃期限、用途、價格、修繕責任,以及其他權利和義務。租期屆滿沒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的,出租人有權收回房屋。
承租人不得擅自轉租轉讓;不得擅自改變使用用途和房屋結構。
承租人應逐月納租,不得拖欠。
簽訂合同的同時,發給租戶《公房租賃使用證》。
(二)公房維修
公房維修實行以租養房、專款專用的原則。在未達到成本租金之前,推行“民修公助”的維修制度。
維修程序:
1、租戶提出維修申請,填寫“公房維修呈批表”;
2、房管所派員勘查,提出處理意見上報呈批;
3、審批程序:房管所 房管科 局領導審批;
4、工程實施;
5、工程驗收;
6、付款及交付使用。
維修費審批權限:
1、維修費1000元以下(企業公房管理所2000元以下)由各房管所自行審批;
2、維修費1000--3000元由房管科審批;
3、維修費3000--5000元由主管局長審批;
4、維修費5000--10000元由局長審批;
5、維修費10000元以上的由局長會議審批。
(三)撥借用房地產管理
撥借用房地產是公房的重要組成部分,因免租使用而實行誰使用誰維護的原則。
撥借用房地產實行核發《撥借用產使用證》制度。使用單位必須按規定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變使用性質。確需改變使用用途的,經批準后按不同使用性質繳納租金;需要實施改擴建的,必須簽訂改建合同,竣工驗收后重新核發《撥借用產使用證》。
(四)廉租房管理
廉租房安置對象為社會的住房困難戶、經濟困難戶。
廉租住房租金標準原則上按維修費和管理費二項因素確定。目前按每平方米使用面積月租金1元的標準計收。
承租廉租住房實行申請、審批制度。已租住公房的,持民政部門頒發的《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到轄管的房管所(單位自管產的到產權單位)提出申請,房管部門(或產權單位)審查批準后,享受廉價租金標準;要求安排廉租房的,持民政部門頒發的《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到戶口所在地居委會(或所在單位)提出申請,經辦事處(或所在單位的上級部門)核實并在一定的范圍內張榜公布10天后,無異議的,由市房管局審批。
二、住房改危解困
住房改危解困對象為落實僑房騰退戶、社會住房困難戶、無房戶和危房退遷戶。
解困房建設程序:
一制訂解困規劃;
二申請建設用地;
三建設方案設計和審定;
四組織實施;
五竣工驗收;
六調查制訂分配方案。
解困房安排程序:
落實僑房騰退戶,憑落實政策通知書及租簿向市房管局提出申請,經批準可以成本價購買或按原面積租賃安置;社會困難戶、無房戶,由其向所在居委會提出申請,經核實張榜公開無異議的,報街道辦事處審核,市房管局審批。危房退遷戶由本人向所在房管所提出,經房管所核實后報局領導審批安置。
三、咨詢和投訴
咨詢電話:2**
投訴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