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房地產管理局行政工作制度
為使我局行政管理工作更加制度化、規范化,提高機關依法行政和優質服務的水平,切實轉變工作作風和建立高效有序的辦事機制,特制定本制度。
一、領導制度
一 市房地產管理局是市委、市政府賦予城市房地產業行政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受市委、市政府和市建設局領導,也受省建設廳的業務指導。
二 局長負責主持局的全面工作,對全局的行政工作負總責。對需要集體決定的重大事項、重大決策,由局長提交局長會議討論決定。
三 副局長協助局長工作,對所分管的工作范圍和局長委托的其他任務事項負責,并及時向局長匯報工作情況。凡在分工職權范圍內的事項,分管副局長應及時作出決策;需要協商解決的事項,要與有關分管副局長商定后作出決策;協商不一致的,報局長決定或提交局長會議決定。
四 局長出訪、出差期間,由局長指定的一位副局長代行局長職責;副局長出訪、出差期間,由局長或局長指定的其他副局長代行職責。代行職責應同時通知局辦公室。
五 辦公室主任負責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室、科、所、司的正職領導主持本單位的全面工作,副職領導協助正職領導工作。室、科、所、司內部在開展工作中意見不一致時,由正職領導決定。涉及其他科室的工作,應主動會辦或協商解決;協商不一致的,由有關分管副局長協調后或報局長決定。
二、請示、報告制度
一 局重要情況、緊急情況、各項計劃執行情況以及按規定需要上報的,應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報告。重要情況報告由局辦公室具體負責。
二 下列事項由各室、科、所、司向局請示和報告:
1、處理本單位職權范圍外的重大問題,應事先請示、事后報告結果;
2、處理職權范圍內的一些重大事項的結果;
3、年度或季度工作計劃、工作總結,專題工作報告;
4、單位之間,經會辦或協商后仍有異議或意見不統一的事項;
5、購置固定資產及辦公用品;
6、需要請示或報告的其他事項。
三 局實行逐級請示制度;緊急情況下可越級請示,但事后須向越過的機關或行政領導匯報。
三、會議制度
一 局實行局務會議、局長辦公會、局長碰頭會和局干部大會制度。
二 有關局務會議、局長辦公會、局長碰頭會的規定,詳見局議事決策制度。
三 局干部大會,由局長根據需要決定召開,由局長或副局長主持,局全體干部參加。局干部大會主要傳達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對全體干部進行思想動員和教育等。
四 以上會議一般以電話或口頭通知,并對受話人進行記錄。局務會議、局長辦公會由辦公室主任或局長指定的人員負責記錄。對會議討論研究的各項內容,與會人員須按照保密規定保守秘密,未經批準不得自行傳達和擴散。
四、督促檢查制度
一 局辦公室負責對局機關及下屬單位的工作進行協調指導、檢查督促。
二 檢查督促的內容包括:
1、上級重大決策和重大工作部署或交辦的需由我局執行的事項;
2、局長會議決策的督查事項;
3、局長交辦的督查事項;
4、局制度要求貫徹執行的日常督查事項;
5、其他需由我局檢查督促的事項。
三 督促檢查工作的程序如下:
1、立項。根據上級文件、交辦件或局會議決定要求,確定督查事項,明確主辦單位、協辦單位和辦理要求。
2、催辦。督辦事項確定后,督查部門應向主辦單位進行催辦。主辦單位要抓緊辦理,協辦單位應大力支持。
3、報告。各主辦單位在辦理督辦事項過程,應在規定的時限內向局領導和督辦單位匯報辦理情況,必要時應形成書面報告材料。
4、辦結歸檔。督查部門對有關單位送來的辦理情況報告,要認真處理并報告有關領導,達到要求的,予以辦結;不符合要求的,退回補辦、重辦。督查事項辦結后,要將有關材料歸檔。
五、辦公制度
一 各室、科、所、司的工作人員要明確本單位的工作職責和任務,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二 工作人員要按作息時間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
三 辦公場所要保持整潔衛生,辦公用具擺放要整齊有序,工作人員應注重形象,著裝樸實大方,實行佩證上崗。要愛護公物,愛惜電腦設備,自覺節約水電。
四 工作人員要自覺遵守機關秩序,不得在辦公場所大聲喧嘩,不得無故到其他科室、單位影響他人工作。
五 工作人員離開本局外出須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外出應向分管副局長報告,局領導外出應告知辦公室。
六 工作人員對來局辦事的群眾,應禮貌熱誠,辦事要做到認真及時。對一時不能辦好的事要解釋清楚,說明原因,不得借故刁難或拖延不辦。
六、請銷假制度、車輛管理制度、
公文處理規定、財務管理制度另行規定。
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實施。
篇2:A中學行政辦公服務承諾制度
中學行政辦公服務承諾制度
一、實行依法行政制度
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區教育工作方針、政策規定,落實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精神,依法辦理有關教育工作業務。
二、實行政務公開制度
凡辦理教育管理事項,除涉及國家秘密、工作秘密和依法受到保護的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外,都要按照規定的程序、范圍和時限,向社會或一定范圍的服務對象公開。
三、實行限時辦結制度
堅持急事急辦、特事特辦、常事快辦,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質量,方便群眾辦事。凡屬職能范圍內的工作事項,符合政策規定,上報材料齊全,按程序能夠受理的,自受理之日起,按照規定的程序在規定時限內辦理完畢。
四、實行首問責任制度
凡遇到來辦事的單位或個人,被詢問(含接聽電話)的第一位工作人員即為首問責任人。首問責任人應熱情接待。屬首問責任人職責范圍或首問責任人能夠答復的事項,能當場答復的要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要告知答復期限;對不屬于首問責任人職責范圍的,首問責任人負責向詢問人指明有關部門的方位或電話號碼。
五、堅持文明接待制度
堅持使用文明用語,說話和氣,態度和藹。實行“三個一樣”,即生人與熟人一樣、初次與再次一樣、群眾與領導一樣,嚴禁出現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現象。謝絕一切妨礙公務的請客送禮和公費娛樂。
六、實行失職追究制度
在工作中,服務態度粗暴、生硬,言行舉止不文明,與服務對象發生爭吵的給予誡勉教育;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由學校研究處理,并追究相關負責人的連帶責任,取消部門當年評優資格。
對能馬上辦理而故意拖延不辦的,除責令當事人向服務對象賠禮道歉外,還要責令寫出書面檢討,在全校通報。
篇3:某外語學院行政辦公會議制度
外語學院行政辦公會議制度
根據學校相關規定,結合外語學院工作實際,為進一步完善學院的行政管理工作,提高效率,特制訂外語學院行政辦公會議制度。
一、會議要求
1.行政辦公會議分為每周例會及臨時會議,周例會于每周星期五下午2:30在外語學院會議室召開,臨時會議由院長提出,由院辦公室主任召集。
2.會議由院長主持。若院長因故不能到會,可委托其他院領導主持。
3.會議由外語學院院長、副院長、院黨總支書記、副書記、院辦公室主任、院政治輔導員(院團總支書記)、院教學科研秘書參加。若有必要,吸收電子信息管理員、檔案管理員參加,并根據需要由會議主持決定其他列席會議的人員。
4.與會人員應按時到會。因故不能到會者,須事先向院長請假。
5.會議由院辦公室主任負責記錄,以及會議材料匯集、整理、保管。
6.《會議紀要》及工作計劃、決議文件等需要公布的文件,應經院長審批后公布。
7.凡經會議通過的事項,必須堅決執行。決議的落實情況由院辦公室負責督促和檢查,并向院長匯報。
8.嚴格會議紀律,會議討論的情況和決議的過程,以及會議決定不得外傳的事項,任何人不得泄露。
二、會議內容
1.在周例會上,各項工作負責人匯報上周工作情況,重點提出需要討論的問題。
2.在周例會上,與會者提交本周工作安排,經會議討論后,由院辦公室主任制訂本周工作計劃。
3.院領導班子成員根據各自分管范圍,部署安排有關工作任務,并對需研究討論的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
4.經會議討論,由會議主持人決定和答復提交討論問題的處理意見,提出工作要求。
5.傳達上級文件、會議精神,提出本院執行意見,做好工作安排和協調。
6.討論學院黨總支與院行政事務有關的事宜。
7.討論決定學院領導認為需要討論的其他問題。
8.提交會議討論的議題,一般由學院各項工作負責人提出,由院長審定。
9.各項工作負責人應在會前準備好有關材料,并于會前送交院辦公室主任。除需緊急議決的事項外,一般不臨時安排議題。
ZZ師范學院外語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