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金電器廠標識程序
1目的
為確保原材料,成品交貨之各項生產階段之產品,以及相應之檢驗狀態均能加以標識與管理,使其品質符合要求,當品質發生異常時,也能很容易的加以追溯處理之。
2范圍
凡與產品相關之原材料(含輔料)、半成品,成品均適用之。
3職責
3.1品管部:進料檢驗與標識。
3.2生產部:制程標識維護與制程資料記錄。
3.3貨倉部:倉儲識別標識與出貨記錄。
4定義
無
5作業內容
5.1產品標識與追溯流程圖見附件一
5.2原材料的標識與檢驗狀態標識
5.2.1對于進料之檢驗,IQC按《進料檢驗管理程序》執行檢驗。
5.2.1.1倉管員在進料時依送貨單對照,是否有標簽標識品名、規格、供應商、數量、日期,如無則補貼上原物料標簽。
5.2.2 進料判定合格品由品管部IQC于原物料標簽上加蓋 “PASS”章。
5.2.3 判定不合格品由IQC于原物料標簽上加蓋 “REJECT”章。
5.2.4除了標識之外,必須有待驗區、合格區、不合格區之隔離作業,在待驗區中被判定標識為合格品,即由倉管人員依標識入庫。
5.2.5被示不合格品,置于不合格區,依照《不合格品管理程序》進行處理。
5.3 制程中標識
5.3.1 生產車間向倉庫領料生產時,必須對照領料單據與原材料標識所示物品是否符合。
5.3.2 制程中作業員,依照《生產過程中檢驗管理程序》,做制程檢驗工作。
5.3.3 制程中產生不合格品,必須放置于不合格標識箱內,待處理。
5.3.4 不合格品依照 《不合格品管理程序》進行處理。
5.3.5 產品包裝時,作業員依照生產之產品,檢查包裝箱上所標識規格,是否符合所包裝產品之規格,選用適合于產品標識之相應包裝箱。
5.3.6 在包裝箱上,必須標識生產日期、機號(或爐號)、工號、材質,以便產品發生異常時進行追溯,如包裝箱上不能反映以上數據時,則使用<成品標簽>由作業員予以標識。
5.4 成品標識
5.4.1 生產部將成品擺入待檢區。
5.4.2 品管人員依《產品入倉質檢報告》對照產品之標識是否符合。
5.4.3 產品放入待驗區,由品管人員進行終檢。
5.4.4 合格品由FQC于成品標簽或外包裝箱上加蓋 “PASS”章交倉管入庫。
5.4.5 當檢驗為不合格品時,如為以紙箱包裝標識之產品,由FQC加掛<不合格品>牌,并于牌上簽注檢驗人員及日期,如為以<成品標簽>方式標識之產品,則由FQC于標簽上加蓋 “REJECT”章,不合格置于不合格區,依照《不合格品管理程序》進行處理。
5.5 出貨
5.5.1 由倉管人員依照發貨部<領貨單>,將要發貨之產品置入待檢區。
5.5.2 品管部依照《出貨管理程序》實施出貨檢驗。
5.5.3 檢驗合格,則由品管部于物品上標掛<合格>牌,不合格則標掛<不合格>牌,掛牌上應簽注檢驗人員及日期。依《不合格品管理程序》處理不合格品。
5.6 追溯
5.6.1當產品發生異常現象及客戶投訴時,依照客戶所提供之包裝箱標識,及相應《出貨檢驗報告》、《產品入倉質檢報告》、《機位質檢報告》,生產報告及出入倉單據進行追溯。
5.6.2 根據5.6.1可追溯到制程過程中作業員、生產機位、生產管理記錄資料,可依照《糾正與預防措施管理程序》進行處理。
6相關文件
6.1 糾正與預防措施管理程序
6.2生產過程中檢驗管理程序
6,3 不合格品管理程序
6.4進料檢驗管理程序
6.7 成品檢驗管理程序
6.8 出貨管理程序
7表單
無
8附件
8.1 產品標識與追溯管理程序流程圖
8.2 原物料標簽、成品標簽
8.3 檢驗狀態標識
篇2:服裝公司質量程序文件--產品標識與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1.目的
規定產品及產品狀態的標識,實現質量問題的可追逆性,保證產品質量能滿足顧客要求。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原材料、在制品、成品的標識與追溯。
3.職責
3.1質檢科負責全廠產品標識的設計以及材料、半成品、成品檢驗品質狀況的標示;
3.2前準備部
3.2.1布倉管理員負責布料接收入庫后布料的標識;
3.2.2輔料管理員負責輔料接收入庫后輔料的標識;
3.2.3裁床負責裁床范圍在制品質量狀況的標示。
3.3車縫部負責半成品的標識。
3.4后整部負責半成品、成品的標識;
4.工作程序
4.1原材料的標識
4.1.1布料的標識
4.1.1.1布倉管理員收料時,應依據采購訂單內容仔細核對。
4.1.1.2IQC檢驗后,應即刻填寫"進料檢驗報告",于被檢布料瑕疵處貼上" "紅箭頭標簽加以標識。
4.1.1.3倉庫中布料存放處應有能表示物料增減狀態的"存貨卡"。
4.1.1.4布料合格品放置于合格品區,不合格品放置于不合格品區。
4.1.2輔料的標識
4.1.2.1輔料倉管理員收料時,應依據采購訂單內容仔細核對。
4.1.2.2 IQC檢驗完成后,應即刻填寫"進料檢驗報告" ,不合格品處理流程按《進料檢驗規范》作業,將不合格品隔離,合格品放置于合格區,不合格品放置于不合格區。
4.1.2.3輔料也應建立表明物料增減狀態的"存貨卡"。
4.1.3所有原材料應做到物料、帳目、存貨卡三符合。
4.1.4布、輔料若為特采須于每批材料外包裝上貼上"特采允收"標簽。
4.2半成品的標識
4.2.1裁片的標識與追溯
布料經開裁進入分包工序,在包布上打上款號、床次、扎號、碼數、件數以此作出標識,便于車縫時對號。
4.2.2車間半成品的標識與追溯
4.2.2.1在車間內每扎裁片均以包布上的款號、床次、扎號、碼數、件數作為標識。
4.2.2.2生產過程中檢驗不合格的半成品直接在其不良部位貼上" "紅箭頭標簽,合格在半成品、品則無須貼標簽。
4.2.2.3各車縫組檢員檢驗時,應將待檢品存放于檢驗桌上,合格品放于"合格品"桶內;不合格品貼上" "紅箭頭標簽后,放于"不合格品"桶內。
4.2.3成品的標識
4.2.3.1成品檢驗合格品與不合格品按擺放在合格區和不合格區加以區分。
4.2.3.2成品交貨時發貨單上應標明款號、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發貨日期等。
4.2.4品質責任追溯 4.2.4.1原材料每批進廠由IQC質檢員記錄品質狀況,當工序檢驗或成品檢驗發現由于材料所引起的質量問題,可以追溯到該批原料的影響范圍,能及時加以控制。
4.2.4.2裁床的裁片由分包員在布條上印注:款號、扎號、床次、碼數、件數,收發員領料時須詳細記錄,便于查找。具體按《裁床操作指導書》執行。
4.2.4.3車縫組員工在生產半成品時,按流水作業,每包的包號帶、衣片的編號必須核對清楚后生產,工序完成后,憑包號數量上報產量,同時便于返工時查找返工人員。
4.2.4.4 如果檢驗員發現質量問題時,可以通過材料的領用記錄以及產量結算表可以追查責任者,將質量問題影響的損失控制在最小范圍。
5.相關文件
5.1《裁床操作指導書》
5.2《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5.3《進料檢驗規范》
6.質量記錄
6.1各種標識牌
6.2《存貨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