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關于幾種假期和考勤制度的規定(一)
加強學校管理,增強教師的組織性、紀律性,確保學校正確教學秩序,參照有關文件,結合本園實際,特制訂本規定。
一、公休假:
法定節日假,按國家規定休息。
二、探親假、教職工的探親假一般安排在寒暑假內,學校不另行安排。
三、婚假。男25周歲,女20周歲,符合法定結婚年齡的男、女雙方,各安排3天婚假,雙方不在一地的以每天8小時車船速度路程計,適當增加路程假。
四、晚婚假。男25周歲、女23歲初婚者,雙方可安排晚婚假18天(路程假除外)。
五、產假。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產婦,可安排90天產假(含其中雙休日和節期日)。
六、晚育產假。女教職工二十四歲以上生育第一胎的,可安排晚育休假120天(其中含雙休日和節假日)。
七、大手術假。女教職工上環休假3天,人工流產休假15天,本月考勤費一半,小產二次按病假處理,三次按事假處理。結扎休假30天,開刀手術包括以上休假,以醫院證明照批,休假期間工資、獎金照發。
八、喪假。直系父母、配偶、子女亡故的,可準予教職工喪假3天(不包括路程假),特殊情況可經領導同意,延長假2—4天,按事假處理。
九、事假每天扣除50元,病假扣除25元,病假連續三個月以上,停發每月地方津貼,連續一個月未上班,停發本月的一切獎勵(包括考勤、備課、班主任等),事假一次扣2元。
十、換課。教師不允許擅自換上課,應跟總值日請假打招呼,否則扣20元,如遇教師因學習、患病半天不負責代課,自己調課。
十一、教師上班遲到每月累計3次,扣除10元人民幣;早退發現一次扣除20元人民幣。遲到或早退每月累計時間超達半天者另作曠工處理。
十二、每位教職工都應熱愛每一位幼兒,不能有偏見,應對幼兒高度負責,如出現責任事故(縫針、骨折、燙傷、流血……),老師在場扣除30元,不在場扣除100元.
十三、教師不盡責,家長告狀,無條件扣20元,視情節輕重扣50—100元。
十四、總值日查崗,考勤上無記載,總值日包屁扣50元。
十五、教職工上班時做私事(看小說、在班上吃點心、飯)一次罰20元。
十六、教職工上班時打撲克、麻將等,每查到一次扣50元。
zz第二幼兒園
篇2:物業保安培訓:考勤制度
物業保安培訓:考勤制度
1.每位員工必須認真執行上下班工作時間制度。遲到、早退、擅離崗位、曠工均屬違反制度行為。
2.人力資源部直接監督各部門考勤制度的實施。
3.考勤制度由各部門組織實施,以加強企業管理和薪金發放工作,保證公司各項工作有序進行。
4.員工的各種假期的申請和享用,均按本手冊第十七條規定辦理申請手續。
5.穿短褲、涼鞋或穿背心、拖鞋上班者將被拒絕進入工作場所及崗位,當天作事假處理。
一、上班與下班
員工每天工作由所在部門安排,員工必須按所在部門規定的排班時間按時上下班。上下班時必須由本人持考勤卡在打卡機上打卡。代人打卡簽到或教唆他人代為打卡簽到者,每次扣罰30元,并簽發過失通知書。
二、遲到與早退
遲到或早退(不超過15分鐘者):每次罰款10元,一個月超過三次者,每次罰款20元,簽發過失書。凡超過規定上班時間一小時尚未到崗,而又無足夠理由辦理補假手續者,即被視為曠工論處。
三、加班
凡因工作需要,于國家規定節假日值班或加班的員工,部門經理必須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請,經公司批準后,由部門作好加班記錄交人力資源部備案,并由部門經理安排補休,或按國家規定發放加班工資。部門經理、主任和行政人員的超時工作不予補休,以辦妥本職工作為原則。但應做好加班記錄,遇有病事假并經過批準,可用加班時間沖銷。
四、曠工
無故曠工一次(1天內)罰款100元,并簽發警告通知書,連續曠工3天,或兩個月內累計5天,即作除名。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作曠工處理:
1)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準而缺勤者;
2)超過規定上班時間一小時未到崗,而又無足夠理由辦理補假手續者;
3)超假不辦理續假手續或續假未被批準而缺勤者。
五、請假
員工請假不論告事假、病假、補休,一律填寫請假單,經批準后才可放假。各部門應于每月30日前把當月考勤表連請假單一并送人力資源部審核。
六、擅離崗位:
員工當班時間內,未經直屬上司批準而擅離崗位職守,在30分鐘內罰款50元,超過30分鐘以上作曠工處理,并簽發警告通知書。
第二節制服、工卡
工作時間必須穿著制服、佩戴員工工卡;
1.員工必須愛護并正確穿著制服、佩戴工卡;
2.工卡須自行妥善保管,不得借與他人。如有遺失,應即時向上級報告。
篇3:E初中教職工請假、考勤制度
E初級中學教職工請假、考勤制度
1、教職工考勤時間為辦公時間,要求所有人員應自覺遵守辦公制度,做到既出勤又出工,將自己的全部時間和精力都投入到各自的工作與學習中去。
2、早讀、上課、就餐由值日人員考課(考工)。要求早讀隨班,巡視學生早讀情況;上課教師按課表上課,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中途離堂。未經教導處許可不得隨意調課。遲到、早退、中途離堂,私自調課將記入當日學校日志。
3、教職工有事事先請假,假期工作自行安排,并在請假時一并報交經代崗人簽名的工作安排表,杜絕電話請假、請人代假、代人請假的現象發生。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2-3天先由部門負責人同意后報分管校長批準,3天以上由校長室研究。所有請假未批準前不準擅自離崗,否則按曠工、曠教論處。病假持書面報告和醫院證明材料,呈報校長室,按規定批準。沒有文件規定(可照顧生產護理假三天,直系親屬病故假三天)一律作事假處理,每月事假不得超過2天,超過扣績效工資6元/天,并記入個人檔案。授課教師教輔人員請假均需在教導處辦理請假登記手續,其余人員在校長室辦理登記手續。
4、嚴禁不假離崗。不假離崗的按曠工、曠課論處,曠工一上午、一下午分別扣績效工資10元;曠課一節扣發績效工資10元;非教學人員在上班時間不在崗影響工作的以次數計算,每次扣績效工資10元;曠工、曠課不合并計,扣款就高不就低。
所有有課教師應提前三分鐘在教室門口候課,做好上課準備。如上課鈴響后五分鐘,科任教師沒有上堂,課代表須及時報告該課任教師,如果科任教師不在,應立即向班主任匯報。若班主任不在,及時找教導處或校長室,由教導處安排人頂課,保證上課不空堂。被安排頂課的原科記著曠課,頂課補助每節績效工資4元,班級日志、學校日志均應如實記載。班級不及時報告、匯報造成空堂的,另扣班主任津貼每節2元。
說明:星期五下午路遠的同志在不超過一節課的情況下可在值日領導處登記回家。
樅陽縣E初級中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