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人民醫院工資管理制度
為規范醫院的工資體系,建立公平、合理的分配制度,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等相關規定,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訂工資管理制度。
工資是指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勞動關系雙方的約定,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員工的勞動報酬,包括月工資及績效工資(月獎、年終獎等)。本制度所指工資,僅指每月定期發放的工資,不含績效工資。
一、工資管理
人事科負責工資的管理工作,財務科負責工資總表的編制和發放工作。
工資管理政策性強,情況復雜,直接關系到職工的切身利益,人事科指定專職人員從事工資管理工作,負責全院職工的工資報批、調整、核查、接受員工咨詢、做好與財務之間的溝通等工作。
工資管理工作人員每月需完成:
1、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員工各類工資的調整等審批報批;
2、通知財務科:全院人員變動、工資調整等情況。
以上均由專職從事勞動工資管理人員造冊、整理后,經人事科科長審核,予以上報主管部門及通知財務科。財務科指定專門人員及時編制、準確地發放全院職工工資。
二、工資體系
我院的工資體系包括正式在編職工工資和編制外職工工資。
(一)正式在編職工工資
l、工資類別及標準
我院為差額撥款事業單位,在編職工的工資按主管部門審批的工資標準執行,分管理人員工資、專業技術人員工資和工勤技能人員工資。20**年7月實行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后,工資由基本工資和其他工資兩部分組成:
(1)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薪級工資+護士10%工資
(2)其他工資:政策規定的各類津補貼
崗位工資主要體現所聘崗位的職責和要求,是基本工資的主體部分。薪級工資主要體現工作表現和資歷,實行“一級一薪,定期升級”,崗位等級工資在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工作尚未開展之前,全省暫時統一按照最低檔標準執行。待崗位設置工作完成之后,再實施新的標準。
2、假期工資待遇
在編職工的假期工資待遇按照《浙江省人事廳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后工作人員假期工資待遇的通知》(浙人發(20**)84號)文件規定執行。
3、工資報批
(1)定期薪級工資調整:工作人員按年度考核結果實行每年增加一級薪級工資,考核結果需合格及以上。
(2)職務變動工資調整:員工被聘為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而發生的工資變動,從聘任的次月開始執行新工資。
(3)定級工資:事業單位新參加工作人員在工作滿1年后,需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定級工資,員工需提供畢業(學位)證書、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等資料。由人事科填寫工資定級審批表,攜《新錄用人員審定表》及職工介紹信等資料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
(4)崗位等級工資調整: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工作完成后,對同一層級專業技術崗位進行適當細分,以體現不同崗位等級之間的差別,每個專業技術崗位分為3個不同檔次的崗位工資。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后,從次月開始執行新的崗位工資。
(5)人員調動工資:調入人員的工資由原單位提供工資轉移證(可由調入人員帶入)。調出人員的工資根據本月財務工資冊發放標準填寫工資轉移證,并由人事科開具調動介紹信,經人事科科長審核后交由調出人員本人帶至新工作單位的主管部門。工資發放以半個月為界限,15日之前(含15日)發放全月工資,16日之后發半月工資。
(6)其他工資變動。如取得省勞模資格,或指派援藏、援疆,及因行政或黨內處分等需要發生崗位或薪級工資變動的情況。具體實施標準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審批或有關文件執行。
4、其他人員工資
(1)借入人員:借入人員由人事部門按有關規定辦理借調手續,工資以借出單位的工資介紹信為標準發放。
(2)借出人員:因特殊原因,需借調外單位的人員,在借出期間不享受本院一切勞保福利待遇,但享受國家統一規定的正常調資。
(二)編制外職工工資
我院編制外職工主要由非工勤人員、工勤人員和返聘(留用)、外聘人員組成。
1、非工勤人員
非工勤人員包括臨床、醫技、護理和其他專業技術人員,及在非工勤崗位上工作的其他員工(返、外聘人員除外)。
非工勤人員的工資根據崗位的專業性、技術性和風險程度,結合資格準入要求、學歷要求、工作量大小等因素,工資的制訂以企業職工最低保障工資為參照基數,設置不同的工資等級,具體數額隨政府發布的最新保障工資標準同步進行調整。
2、工勤人員
工勤人員的工資根據崗位的專業性、技術性和風險程度及崗位要求,制定基礎工資和崗位工資。
3、返聘(留用)、外聘人員
返聘人員:為本院退休的具有高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其工資發放按退休返聘人員相關規定執行。
外聘人員按照簽訂的合同支付工資。
三、工資支付
(一)支付形式:我院工資以貨幣的形式,委托銀行按月統一發放。
> (二)工資計算期:在編職工從本月1日到本月月底,編制外職工從上月1日至上月月底。在編職工的工資為當月發放,編制外職工為次月發放。
(三)下列款項從工資中扣除:
l、個人收入所得稅;
2、工會會費;
3、欠款;
4、各類福利、保險金個人繳納部分;
5、考勤扣款;
6、其他款項。
四、工資審核
負責工資管理的員工每月準確、及時的將人員流動、工資變動和考勤情況整理匯總,人事科長審核后交財務科長,財務工資發放人員應在仔細核對后,再行發放。財務科對工資發放名冊進行不定期的自查工作,人事科每年進行一次全院性的工資核查。
五、工資支付
人事科在每月5日(節假日順延)之前將《考勤匯總通知》提交財務科,財務科在每月8日之前發放全院職工工資。
六、本制度由人事科制訂并負責解釋。
篇2:地產公司工資管理制度
地產公司工資管理制度
為確保公司薪資的合理公正性,提高薪資水平在市場同行業中的競爭力,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工資設定
根據集團薪資框架和要求,公司實行職務等級崗位工資制,不同崗位薪資級別標準不同。
二.工資組成
員工工資由基本工資、各項補貼、考核獎、工齡工資、加班工資和其它收入組成。
1.基本工資
根據職務等級崗位工資級別不同,基本工資不同。具體標準由人力資源部解釋。
2.各項補貼
每月合計為300元。
3.考核獎
根據工資級別不同,考核獎不同,分月考核獎和年考核獎。當月實際出勤不滿應出勤2/3的人員,當月考核獎不予發放。
4.工齡工資
員工連續在公司服務,每滿一年(自到崗之日計算),自第二個月起,以當月發放基本工資標準計算增加3%的服務年期工資補貼,累計增加不超過30%,隨月工資發放。(員工若從公司離職后重新進入公司時,工齡工資從后入職之日起重新計算)。
計算方式:月基本工資×3%×連續服務年期=工齡工資。
5.加班工資
加班工資按員工每月加班總天數計算,以基本工資為計算標準。
正常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的加班,按日基本工資×加班天數×150%;
雙休日的加班,按日基本工資×加班天數×200%;
法定節日的加班,按日基本工資×加班天數×300%;
員工當月有事假,以雙休日、正常工作日延長時間的加班總天數抵消事假后再計算加班工資,法定節日的加班不予抵消事假。
日基本工資=月基本工資/21.75;小時基本工資=日基本工資/8。
三.試用期
新進員工試用期工資為所定崗位工資(基本工資、考核獎等各項補貼)的80%。試用期工資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四.各項扣款
1.病假扣款
基本工資:2個工作日(含)以內不扣款,2個工作日以上至第5個工作日(含)時每天按日基本工資的1/2扣款,超過第5個工作日后,每天按日工資的100%扣款。
各項補貼:不扣款
考核獎金:實際出勤天數不滿應出勤的2/3時,考核獎金不予發放
工齡工資:不扣款
在醫療期內,員工當月病假扣款后月工資總額低于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時,按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發放。
2.喪假、護理假、婚假、探親假、年休假的扣款
基本工資:不扣款
各項補貼:不扣款
考核獎金:不扣款
工齡工資:不扣款
3.事假扣款
基本工資:按日基本工資×事假天數
各項補貼:按各項補貼標準/21.75×事假天數
考核獎金:實際出勤天數不滿應出勤的2/3時,考核獎金不予發放
工齡工資:不扣款,全月事假時無工齡工資
員工請事假時,先沖抵加班,后沖抵年休假。
4.產假:產假工資由生育保險基金按照個人繳費基數支付。
(以上休假扣款部分,以實際工作日計算)
5.社會統籌:按照國家規定繳納。
6.公積金:按照國家規定繳納。
7.員工發生的餐費、手機超額費用和其它需扣款額在當月工資里扣除。
五.工資計算
月工資計算公式為:
1.稅前工資=基本工資+各項補貼+工齡工資+考核獎+加班工資-病事假扣款-遲到曠工扣款-統籌個人承擔額-公積金個人承擔額
2.實發工資=稅前工資-個人所得稅-公司借款-手機超額-電話扣款-其它扣款
六.工資調整
1.不定期調整:公司根據每位員工的實際工作情況及表現,不定期進行工資調整。具體時間、操作方式由調薪者的上級提出申請,逐級審批后報總經理www.dewk.cn批準人力資源部備案,最后以總經理簽發通知執行。
2.崗位調薪:因轉正、職位變動或其它原因進行的調薪,由總經理簽發調薪通知,人力資源部備案。
七.工資計算與發放
1.工資由人力資源部計算與發放,發放日為每月10號,發放上個日歷月工資。如遇節假日提前或順延。
2.員工對當月薪資有疑問,請與人力資源部聯系。
3.新進員工自報到之日起薪,離職人員自離職之日停薪,按實際工作日計算。
八.薪資保密
根據集團薪資要求,公司規定個人薪資必須嚴格保密,嚴禁互相打聽和交流,如有違反者視同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將與其解除勞動關系,不做任何補償。
九.個人所得稅
1.根據國家有關稅法規定,由公司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并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2.個人所得稅是根據基本工資+各項補貼+工齡工資+考核獎+加班工資-統籌個人承擔額-公積金個人承擔額,計算得出。
3.個人所得稅計算公式請參考《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
篇3:公司工資福利待遇管理制度(10)
公司工資及福利待遇管理制度(十)
第一條為保障公司職員的合法利益,貫徹公平、合理、多勞多得的原則,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正式職員,試用職員工資待遇按《人事管理制度》辦理。
第三條工資
*ml:namespace prefi*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 職務 | 級別 | 基本工資 | 年 薪 |
公司級 | 董事長 副董事長 董事長助理 | 3 | ||
2 | ||||
1 | ||||
部門級 | 部門經理 部門副經理 | 2 | ||
1 | ||||
職員 | 4 | |||
3 | ||||
2 | ||||
1 |
1、本公司基本工資實行年薪制,完成公司董事會制定的經營目標發放年薪。
2、基本工資分為三等九級:即公司、部門、職員三等;
第四條補貼
職 務 | 職 務 | 交通、醫療、住房 補貼 | 伙食 補貼 | 通訊補貼 |
公司級 | 董事長 | 5元 /天 | 實報實銷 | |
副董事長 | 實報實銷 | |||
董事長助理 | 實報實銷 | |||
部門級 | 部門經理 | 200元/月 | ||
部門副經理 | 200元/月 | |||
職員 | 儲運管理員 | 150元/月 | ||
行政管理員 | 100元/月 | |||
會計、出納 | 50元/月 | |||
其他 | 20元/月 |
1、伙食補貼:公司為職員提供就餐,不再額外發放伙食補貼。
2、通訊補貼:實行按月包干制。公司不再支付任何個人通訊費用。
第五條獎金
1、效益獎:根據公司年終效益而定。
2、年終個人獎:年終由董事長辦公會確定。
3、特別獎:是指在工作上有突出表現和貢獻的個人,根據貢獻的大小由董事長批準后,隨時計發。
第六條福利
1、保險:公司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制度,每月向長春市社會保險局按工資總額比上繳社會保險。
2、生日:職員生日發放補貼100元(以身份證為準)。
第七條扣薪標準
1、各項保險費用按制度從工資中扣除職工應繳的部分。
2、其他扣薪遵循《人事管理制度》
第八條待遇調整
1、每年末按考核結果,酌情予以調整;
2、若在工作上有重大貢獻或其他原因確需調整薪金的,則可由部門經理申請;行政部審核報董事長批準后,送交財務部隨時實行;
3、其他任何部門和個人均無權利對工資待遇進行調整。
第九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十條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行政部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