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內部招聘的方法和步驟(二)
內部招聘的方法主要有推薦選拔、競爭考試和人員調動等方法。
*推薦選拔。這是內部招聘的一種特殊動工,一般由上級主管人員向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推薦候選人,通過對候選人的審查、考核(候選人數多于招聘人數時還要進行篩選)、崗前培訓等一系列程序,把符合條件的人員安排在新的工作崗位上。對候選人的個人信息獲取,除了由推薦人提供相關材料以外,還可以通過查閱檔案記錄來了解該員工是否符合招聘職位的條件。人力資源部門大多都備有員工的個人檔案。檔案通常記錄員工的教育、經歷、技能、培訓、績效等有關情況。員工檔案對于幫助組織了解并確定符合某空缺職位要求的人員是非常重要的。推薦選拔的步驟是通過在組織的各部門發布某空缺職位的招聘信息,先由各主管人員負責推薦符合條件的候選人,再經過對各候選人的綜合評定并征集各部門的意見,最后確定該職位的最佳人選。
*競爭考試。是最常用的內部招聘方法,尤其是非管理層的職位出現空缺時,通過各種內部媒體,如廣播臺、廠報或雜志、宣傳欄、墻報等,公開空缺職位,吸引人員來應聘,并通過考試錄用。此種方法簡便、經濟、快速、實用。運用該方法招聘應注意:
——公布的內容應包括對空缺職位的描述、待遇和報酬、工作日程和必要的工作資格等。
——媒體宣傳的覆蓋面應是組織的全體員工,從而使每個人都有平等的競爭機會,所有擁有這些資格的員工都可以申請或“投標”該職務。
——人力資源部門或(和)用人部門通過對應聘者進行考核和測試,確定該職位的最合適人選。
——競爭考試的成績是此種內部招聘方式的首要評價標準,但也不能忽視應聘者以往在原工作崗位上的表現。
——在綜合評定某一應聘者的任職資格時,也要參照人力資源部門的員工個人檔案,從而保證將最合適的人選安排在該職位上,并能最大限度發揮他的潛能。
競爭考試的步驟通常是先由人力資源部門或(和)用人部門根據實際需要制定招聘規劃,確定空缺職位的招聘條件、工作資格等,然后在組織內部發布招聘信息,征集應聘者,再對候選的應聘者進行資格考核及評定,確定他是否適合從事該項工作。
*人員調動。包括“調換”和“輪換”兩種方式。人員調換也稱“平調”,通過將組織內部平級人員之間進行互相調換,為員工提供組織內多種相關工作的機會,從而使員工能夠從事最適合自己的工作,更好地提高工作效率;“輪換”相對于“調換”通常是短期的。它通過讓不同崗位上的員工定期地輪流換崗,從而使那些有潛力的員工了解到組織的不同方面,也可以減少一些員工因長期從事某項工作而帶來的枯燥、無聊感,避免因這種單調重復勞動引起的生產率降低。
人員調動的步驟是由人資源部門根據組織和員工個人的發展需要,首先制定調動的時間、職位、人員等計劃,再對需要調動的員工進行必要的培訓,最后將其安排在新的職位上。
篇2:公司新員工招聘設立內部員工推薦獎金規定
公司關于新員工招聘及設立內部員工推薦獎金的規定
公司正在快速發展,為進一步擴大公司生產規模,需要招聘大量的生產系統新員工。為進一步增進員工隊伍的團結和良好配合,公司鼓勵在職員工推薦新員工加入公司。特通知如下:
一、通知之日起,凡本公司在職員工介紹一名新員工來公司應聘(要求:介紹的新員工年齡在18-30歲之間,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套版組員工年齡在35歲以下,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新員工在應聘時要帶上自己的學歷證明),被公司錄用并通過實習期考核,轉正成為正式員工的,公司獎勵100元給推薦人作為“內部員工推薦獎金”。若推薦多人,按每人100元,依次類推。
二、推薦獎金發放辦法:被推薦的新員工在公司合格工作(無各種違規違紀行為)二個月后,從第三個月起,公司按每人每月20元向被推薦人發放獎金,共分5個月發放完畢。發放時同工資一起發放。
三、在合同期內,推薦人或被推薦的新員工任何一方有違規違紀行為或者任何一方不論什么原因離開公司,將立即停止發放此獎金。
四、每位新進員工公司只認可一個推薦人,推薦人需經被推薦人和總經辦認可,并辦理確認書。公司部門主管及以上干部推薦不享受此獎勵,老員工回廠不享受此獎勵。
五、若被推薦人工作滿一年后,被評為公司優秀員工,推薦人可享受公司另給予的伯樂獎:5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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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經辦
二O**年三月十四日
文章篇3:礦山建設公司員工招聘解聘內部調崗制度
礦山建設公司員工招聘、解聘、內部調崗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人事管理工作,健全公司人事管理機制,貫徹“人員能進能出,崗位能上能下,薪酬能增能減”的人事管理原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規定公司員工招聘、解聘、內部調崗的基本程序、方法和要求。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的所有員工(含臨時用工)。
第二章員工招聘
第四條 本公司招聘的員工分為:合同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的臨時用工。
第五條 辦公室根據公司崗點需要定崗定編及各部門用人申請擬定招聘計劃,總經理批準后,公布招聘計劃。
第六條 辦公室審查應聘者資格,并對應聘者進行考核,合格者,報經理會審定,總經理批準擬聘。
第七條 擬聘人員應當進行身體健康檢查(指定醫院、指定項目),合格者,由辦公室辦理入職手續。
第八條 員工報到時,應向辦公室繳驗下列材料:
1、戶口簿、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
2、免冠一寸照片6張。
3、學歷證明、職稱證明、特殊工程操作及復印件1份。
4、最后服務單位的離職證明或學校派遣證。
5、指定醫院的體檢合格表。
6、員工履歷表。
7、其它。
第九條 員工上崗前,須接受公司三級安全教育,成績合格者,簽訂勞動合同。
第十條 新聘員工必須經過試用期考核。
試用期原則上不低于三個月(特殊崗位或重要崗位的試用期應根據實際情況適當延長,但不超過六個月)。試用期應在《上崗通知單》中列明。
員工的試用期工資按本崗位工資的70%至80%計算,經公司經理班子批準特聘的人員除外。
第十一條 試用期滿3日前,辦公室行政主管應對試用期的員工進行考核評價,并將考核意見報公司總經理審定。員工經試用期合格后,全額計算崗位工資。如試用期內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部門書面提出證據,由公司予以解聘。
第十二條 公司新聘員工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
1、年齡:根據實際崗位要求;
2、身體健康,能滿足崗位體能和技能要求;
3、應聘特種崗位,應提供國家認可的相應崗位操作證書及相應的學歷證書。
第三章員工解聘
第十三條 員工解聘應當經總經理批準,及時辦理解聘手續,開具《解聘通知單》。
第十四條 解聘人員所在部門,收到解聘通知后,應督促被解聘者在1天內辦理完工作移交。
第十五條 辦公室根據《工作移交完成證明》通知財務部辦理解聘人員相關財務結算,停辦各種保險,如工資發放及其它款項的支付。
第十六條 員工要求辭工的,由本人填寫辭工單到所在科室、坑口,領導簽字后,報辦公室審核,由總經理批準。
第四章內部調崗
第十七條 部門內部人員崗位調整,由部門坑口提出方案,公司主管領導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每月28日前,將當月人員調動情況以書面形式報辦公室備案。
第十八條 部門坑口之間人員崗位調整,由擬調動人員的所在坑口與部門共同提出方案,經主管領導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由辦公室發調令。
第十九條 中層管理人員的崗位調整由總經理及經理會研究決定,由公司發文。
第二十條 各部門須憑《調令》安排相關人員上崗(包括借調、臨時性調動)。
第二十一條 員工拒不服從公司的工作分配、崗位調整和生產指揮,或無理取鬧、聚眾鬧事、打架斗毆,影響公司生產秩序、工作秩序的一律予以辭退或解聘;同時保衛部對涉嫌違法亂紀、嚴重違反公司管理制度的員工,應立即組織進行調查,并于當日將調查情況告知辦公室,辦公室請求公司領導同意后,下發停崗通知單。
第二十二條 身體健康狀況不能適應工作崗位要求的員工,應及時休假治療;對經過治療后,身體健康狀況仍不能適應工作崗位要求的員工,應依法解聘。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制度由行政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開始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