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政府物業管理中心機構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規章制度,研究、擬訂全區政府物業資產管理辦法及實施細則,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2、負責制定全區政府物業資產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規范政府物業管理,并指導、監督實施。
3、負責代表區政府統一接收、購置政府物業。
4、對全區政府物業實行統一調配、授權使用和委托管理。
5、負責全區政府物業的賬務管理、清產核資、產權界定及產權登記。
6、負責管理全區經營性政府物業,編制全區經營性物業資產收益計劃。
7、負責直接管理政府物業的裝修、維修及其他日常物業管理,審核行政事業單位所使用政府物業的改擴建、裝修、維修及其他日常物業管理所需經費。
8、審核全區政府物業的調撥、出售、改造、報損、報廢、置換等資產處置。
9、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篇2:區政府公共物業管理中心主要職能
區政府公共物業管理中心主要職能
(一)貫徹國家、省、市有關政府物業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定規范性文件;
(二)代表區政府統一接收、購置政府物業資產;
(三)負責區政府物業資產的產權管理;
(四)負責組織協調區屬行政事業單位辦公用房的調配;
(五)負責監督區屬行政事業單位物業資產的使用情況;
(六)負責辦理區政府物業的變更、核銷的申報及備案手續;
(七)負責統籌監管用于出租的政府物業資產;
(八)完成區政府交辦的與物業資產管理相關的其他工作。
篇3:區政府公共物業管理中心內設機構職能
區政府公共物業管理中心內設機構職能
機構名稱/職能介紹
綜合部
(一)負責行政、后勤、黨務、信訪、宣傳、紀檢監察、計劃生育、工會、婦聯、共青團等工作。
(二)組織學習、培訓及考核工作,辦理人事調動手續、離退休人員管理、工資變動手續,執行員工獎懲制度。
(三)負責起草重要行政文件,審核各部門擬發文件;信息化系統的日常管理維護和保密工作。
(四)負責車輛管理、財務管理和資產管理等工作。
產權管理部
(一)負責區政府物業資產的清理、核實、產權管理,以及行政事業單位辦公用房調配。
(二)負責向房地產產權主管部門申報產權證、授權有關單位使用政府物業。
(三)負責或協助使用部門進行物業資產變更和報廢,辦理新建、擴建、重建、改造申報及備案手續。
(四)代表區政府統一接受、購置、配置政府物業。
(五)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興建的社區配套和公共服務設施審核和接收。
(六)負責對政府物業的維修管理。
物業監管部
(一)負責監督檢查機關事業單位政府物業使用情況。
(二)負責富余、老舊政府物業的出租運營管理。
(三)負責對政府產業用房、總部經濟用房等運營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四)負責統籌監管用于出租的政府物業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