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地產項目負責人和項目管理計劃書
1. 作業目的
在工程項目開始之初選擇和任命項目的負責人(項目經理),編制出針對具體項目的實施過程具有指導作用的管理計劃書。
2.作業依據
《保利房地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管理制度》、《保利房地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程序文件》之《施工過程控制程序》。
3.主管崗位 工程部經理:選擇項目經理,報主管工程副總審批,審批后簽發任命書。
主辦崗位 項目經理:編制項目管理計劃書,報主管工程副總審批。
4.緊前工作條件
任命項目負責人:項目已立項,準備實施。
項目管理計劃書:準備開工,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已選定。
5.作業描述
5.1任命項目負責人:
工程部經理在項目實施之初根據項目的具體情況,安排具有相應專業資質和管理能力、管理經驗的工程師擔任項目負責人,報公司主管工程的副總經理審定(一般以公司呈批件形式),審定后由工程部經理簽發“工程項目負責人任命書”,蓋公章后存檔并發到相關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等)。
項目負責人任命書是質量管理體系審核中必備的資料之一。
5.2編制項目管理計劃書
項目負責人根據工程項目的具體情況和公司的目標、要求,編制《工程項目管理計劃書》,報工程部經理審核,再報主管副總經理審定,作為進行項目管理的指導性文件。
5.2.1《工程項目管理計劃書》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5.2.1.1工程概況、說明
對工程的地點、幢數、層數、面積、基礎形式、結構形式、用途進行描述,說明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及開工時間等,此外,應對工程的特點、難點加以說明,以便制訂出針對性的控制方法和程序。
5.2.1.2工程管理的依據
包括法律、法規、技術規范、地方規定、承發包合同、公司規定規章等,我司在工程管理方面有幾個管理規定:《保利房地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項目管理規定》、《保利房地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住宅土建毛坯交樓管理暫行規定》、《保利房地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住宅建筑裝修施工管理暫行規定》。
5.2.1.3工程管理的組織機構
包括公司為此工程成立的項目部的人員配備、崗位分工和職責;施工單位的管理機構和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各主要管理人員的情況;監理單位的管理機構和項目總監、總監代表、專業監理工程師的資格、職稱、崗位等情況。
5.2.1.4工程項目管理范圍
一般包括施工準備階段、施工過程階段及竣工驗收、交樓、保修階段。
5.2.1.5工程項目的管理目標
根據公司對項目的總體目標確定項目的質量、進度、造價、安全等方面的目標,分解成階段性的具體的施工單位必須達到的目標。
5.2.1.6工程管理內容
在項目的實施過程中進行管理的具體工作內容。
5.2.1.7工程管理的控制方法和程序
分施工準備階段、施工過程階段、竣工驗收、移交、交樓階段,按管理工作內容擬定控制方法和程序,重點是施工過程中的質量、安全、投資、安全控制方法,并結合工程的特點、難點制定針對性的控制方法、程序。
5.2.1.8工程項目的主要節點計劃、階段計劃、總體計劃
為實現項目目標,結合實際情況,將目標分解,制定出我司控制性的節點計劃、施工單位可行的階段性計劃,所有計劃必須與公司的總體計劃相符并最好預留機動時間以應付不可預料的情況。
5.2.1.9其它事項
如需要配合的事項、平面布置等。
5.2.2 《工程項目管理計劃書》審定后應存項目現場,作為實施過程中的指導性文 件,也是質量管理體系審核中現場必備的資料之一。
篇2:物業項目管理處主任(負責人)職責
物業項目管理處主任(負責人)職責
一、目的:通過對管理處主任(負責人)崗位職責的制定,明確職責、權限,確管理處各項工作的正常運行。
二、適用范圍:管理處主任(負責人)
三、職責:
1、管理處為公司的派出機構,直接為小區業主及使用人提供各項物業管理服務,管理處主任(負責人)是管理處的組織領導者,兼任管理處客戶服務中心主任,負責管理處的客戶服務工作,是管理處各項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2、堅決執行公司的各項方針、政策、計劃和各項指令,貫徹和落實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3、負責本管理處工作計劃的制訂和組織實施,并負責檢查、監督工作,發現問題及時提出和實施糾正措施,達到規定標準要求。
4、負責本管理處的員工日常勞動紀律管理及工作安排,負責向公司提出對員工的獎懲及工資福利建議。
5、負責本處財務預算報告,報公司批準后執行,嚴格控制日常費用的開支,按時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和其他各項代收代繳費用,做好二級簡易核算工作。
6、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
篇3:物業項目管理處負責人崗位工作職責(2)
物業項目管理處負責人崗位職責(二)
所在部門:zz售樓部管理處
直屬上級:物業公司副總經理
職責概要:管理處實行在公司領導下和地產客服部監督下的第一責任人負責制,管理處主管全權負責管理處的經營管理工作,開展管理處內部事務管理及客戶溝通、來訪接待工作。帶領全體員工努力工作,完成公司所交給的各項任務和目標。
基本任務和職責:
1、認真執行國家及政府的有關政策、法規及公司的各項工作方針、計劃和指令,制定和完善部門內部的各項管理制度定期向公司匯報管理處工作情況。
2、負責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及部門月工作計劃,負責各類員工具體培訓計劃的制定、實施和培訓結果的考核,監督各類員工的培訓工作是否有效,建立員工培訓檔案。
3、負責對外協調相關單位、部門的公共關系,確保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4、負責組織與客戶溝通,及時認真地研究客戶提出的合理要求并予以解決。收集各類信息,采納合理化建議。
5、負責管理處經營管理工作及日常費用支出項目的審核、月度費用計劃申報工作,合理控制各項費用開支,杜絕浪費;落實多種經營管理措施,完成公司下達的年度經營管理任務及各項指標。
6、負責組織、協調各類人員的工作安排,負責對本部門員工進行公正合理的月工作效績考核,并將考核結果反饋至被考核人后,報公司相關部門。
7、負責規范、完善管理處行政人事管理制度,結合部門具體情況,制定管理處人事管理、人員儲備、人員調配方案并報經理審批,確保符合管理處發展之需要
8、負責管理處內的新到崗、調職及離辭職人員面談工作。
9、負責審批本部門的《物資申請單》、《物資領(借)用單》及各類物資的采購管理工作,控制本部門的物資進出、采購程序。
10、按公司質量體系文件要求負責簽訂本部門的B類合同。
11、負責落實每半年對員工的培訓考核,每季度對員工的培訓考核。
12、監督、檢查管理區域內公共設施維護、保養情況。
13、每周五制定《周工作情況報表》報公司。
14、組織每周管理處工作例會,及時了解人員狀態、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工作難點、處理信息,檢查、總結和布置工作,并及時向公司副總經理匯報工作質量與進度。
15、制定兩級夜間查崗計劃,合理安排夜間查崗人員并監督查崗情況,以確保管理區域內安全保衛工作質量。
16、負責配合管理區域內各類活動的開展和監督、實施工作,確保管理區域內各類活動的順利開展,并與日常管理工作緊密結合。
17、負責管理處各類員工業余文化生活及體育活動的安排與落實,以提高全員身心健康。
18、負責發現和培養經營管理人才,并負責管理處各類員工的加薪、調動、晉升及獎金分配等。
19、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