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地產施工質量管理規定
一、施工階段
1、施工所用的材料、設備、構配件施工單位必須先自檢驗收合格后按規定辦理材料使用許可證方可使用,否則每發現一次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00元,違規使用導致工程難以整改的,不予確認工程量、不予批復進度款、不予結算;施工所用的材料、設備、構配件進場報審資料必須按規定填寫、訂制附合格證、有效檢驗報告,必要時附進貨清單等,否則退回重新辦理,每退回一次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50元,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誤,工期不得順延;施工單位對進場的建筑材料、建筑設備、材料及配件按建委有關規定積極配合見證取樣、送檢和監督抽查,否則后補見證及監督抽檢,發現施工使用了不合格材料、設備構件,由施工單位無條件負一切責任。
2、每道工序首次施工時,施工單位必須在書面交底基礎上先做樣板,自檢合格后,經項目監理部和甲方驗收合格后方能全面施工,否則將被責令立即停工整頓,并承擔¥2000元/項的違約金。
3、施工單位必須按合同、圖紙等相關設計文件進行施工,如發現一項(處)違反合同或圖紙等設計文件的,承擔所有責任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00~¥50000元;違反強制性條款或主控項目不合格的,必須及時進行整改,并承擔¥1000~10000元違約金;一般項目不合格的,必須及時整改,如復驗仍不合格的,除限期整改外,另承擔¥500~¥5000元的違約金。
4、施工單位應及時做好各檢驗批、分項工程的自驗工作,經項目監理部(工程部)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對于重要的施工部位的隱蔽驗收應通知設計等參建單位參加,如施工單位擅自進行下道工序施工,項目監理部(工程部)有權簽發工程暫停令,施工單位另承擔¥5000元/次的違約金,經驗收發現問題或造成經濟損失及隱患或工期延誤等一切責任由施工方無條件承擔。
5、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自檢合格后書面向監理或甲方報驗時,被查出存在以下質量問題的,施工單位必須承擔¥200元/項:
1)影響結構安全方面
a)砼強度、砌筑砂漿標號、水泥標號、砂漿配合比不滿足規范要求;
b)鋼筋的材質、規格、數量不滿足規范要求;
c)結構構件尺寸不滿足規范要求;
d)鋼筋安裝不滿足規范要求;
e)模板安裝不滿足規范要求;
f)砼澆筑時振搗不密實,出現的蜂窩、孔洞超過規范要求;。
2)影響使用功能方面
a)防水施工質量不滿足規范要求;
b)鋁合金門、窗框邊塞縫不嚴、安裝不牢固;
c)陽臺、衛生間地面的坡度和坡向不滿足規范要求;
d)磚砌體質量不滿足規范要求;
e)防雷焊接不滿足規范要求;
f)給水管道的連接、固定、垂直度不滿足規范要求,未經試壓或試壓不達標;
g)排水管道的連接、固定、坡度、垂直度不滿足規范要求。
h)潔具安裝不牢固、接口不密實、滲漏;
i)電氣開關、插座、燈具通電不正常,位置不正確或漏裝;
j)地漏漏裝或堵塞;
k)廚具安裝不牢固、位置錯誤;
6、施工單位在政府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質量安全檢查中,如因現場安全、文明施工問題,被政府部門下令停工整頓,停工期間主體施工單位須承擔¥10000元/天的違約金,并不予工期順延。
7、施工單位施工班組織各工序同一質量問題連續三次違反驗收規范主控項目要求的,甲方有權清理該施工班組及主責施工員退場。同一項目出現累計三次施工班組被清退出場的,施工單位必須更換項目經理,同時承擔50000元的違約金。
8、施工總承包單位必須承擔對所有工程的成品保護責任,如成品破壞造成損失,查到責任單位責任人的,由責任單位承擔,如不能查明責任單位的,由總承包單位承擔責任。
二、竣工驗收及保修階段
1、施工單位必須對工程竣工驗收時各方提出的問題在甲方規定的時限內完成整改并書面回復甲方,否則,施工單位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0元/項;如經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施工單位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00元/次。
2、施工單位未嚴格按施工圖紙施工,造成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0.6%以上(不含本數)至1%以內的,施工單位承擔¥5000元/戶的違約金;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過1%的,施工單位承擔¥20000元/戶的違約金。
3、由于施工單位未按圖紙施工或磚墻砌筑位置誤差導致小業主索賠的,將按索賠總金額的二倍扣罰施工單位。
4、項目在交樓期間,業主如因施工質量問題而拒收樓,施工單位必須承擔¥1000元/戶的違約金;如出現以下施工質量問題,施工單位必須承擔500元/項/戶的違約金:
(1)樓板出現穿透性裂縫;
(2)天面、衛生間、陽臺樓板出現滲漏水;
(3)給水管道出現爆管;
(4)外墻出現開裂、脫落、滲漏;
(5)陽臺欄桿生銹;
(6)天花及墻面抹灰層開裂、空鼓、脫落;
(7)房門開裂;
(8)木地板翹起、接縫不滿足規范要求;
(9)鋁合金門窗邊滲水;
5、竣工驗收及保修階段的違約金將在施工單位的工程結算款中扣除。
篇2:眾力裝飾公司施工質量問題處罰規定
眾力裝飾公司施工質量問題的處罰規定
(注:施工工藝以報價備注為準)
一、土建:
1、未經監理允許擅自拆改原建筑結構(非設計內容)對工長處以500元罰款,對直接責任人處以100元罰款;
2、損壞原建筑主體結構,未經物業允許并簽定授權責任書的任意在墻面、地面開孔、開槽、切斷面、地面受力鋼筋,對工長處以500元罰款,對直接責任人以處300元罰款;施工中野蠻施工,破壞水暖系統的處1000元罰款。
二、木工:
1、龍骨部分安裝不牢固存在變形翹曲,尺寸偏差過大,未使用防火涂料,使用材料不符合設計及公司工藝要求的,對工長處以200元以上罰款并限期重做,損失自負。
2、細木工制品因材料使用不符合工藝要求,安裝不牢固,翹曲變形等問題,對工長以處100-300元罰款;并限期重做,損失自負
3、吊頂、墻面等拼接不平整,墻面批刮膩子打磨砂光不平整的,對工長處以200元罰款,直接責任人處以100元罰款,并限期重做,損失自負;(1)細木工制品、襯板、飾面板粘貼不牢,出現起鼓、裝飾線條對接未達到工藝標準,飾面板線條色差過于明顯,對工長處以100元罰款,并限期重做,損失自負;(2)未按設計要求施工,造成與設計圖不符,尺寸偏差過大,對工長處以300元罰款;(3)明知設計不合理,未及時向監理反映而造成的損失自負;
三、油工1.未按要求進行基層處理或處理不徹底,留有竣工隱患的,對工長處以200-500元罰款并限期重做,損失自負(包括甲供材);2.不使用規定材料(板材涂料油漆類),未按工藝做法施工,對工長處以500元罰款,并限期返工,損失自負;3.木工制品漆面不光滑、平整、有漏痕、色澤不一致,釘眼修補不全,色差未修到位,對工長處以100元罰款,并限期整改;4.壁紙、壁布裱糊不牢、色澤不一致、有氣泡、空鼓、裂縫、皺折、污漬、膠痕對工長處以300元罰款,并限期整改;
四、瓦工1.成品垂直偏差過大,平整誤差過大,缺楞墻角有劃痕,對工長處以100元罰款,并限期重做,損失自負2.挑選、浸磚不按工藝標準、十字通縫、間隙不均勻,圖案不符合要求,對工長處以300元罰款,對直接負責人處以200元罰。限期整改,損失自負(包括甲供材)
五、電工:1.材料不符合要求,線路直埋入墻,新做線路PVC管內有接頭,未按工藝標準固定連接處未置燃盒,入盒未鎖口處以300元罰款,限期整改,二次驗收未達標者處以3倍罰款;2.施工中帶電作業,線頭裸露,存在臨時用電隱患,立即整改,罰款200元;電源直插,500元處罰。3.強弱電分開,水平距離50cm,交叉距離在10cm以上。4.開槽布線線管用木楔銅絲固定,地面管路水泥砌臺保護(注意完工面高度).5.水電驗收后立即列出開關面板及燈具的準確數量,交給業主。數量必須準確,缺一或多一十倍罰款。
六、水工:1.材料符合要求,水路面對左熱右冷,上熱下冷。2.混水閥間距離合理,保持水平,高度一致,應略低于墻面.3.水路地面用水泥砌臺保護,墻面開槽必須彈線,橫平豎直,槽內水管用銅絲固定。參照公司的“驗收標準“做出相應的處罰及整改。
七.防水:參照公司的“驗收標準“做出相應的處罰及整改。注:質量處罰:第一次開整改單進行整單,如不按期執行,按條例處罰。
八、文明施工:1.現場發現煙頭、每支執行處罰50元,當場發現吸煙的每人罰款100元;2.施工現場沒有穿統一工服的每人每次50元罰款。3.施工現場沒有滅火器的處以200元罰款;4.施工現場衛生臟、差的處以200元罰款;5.施工現場有生活垃圾的處以200元罰款;6.施工現場沒有按照公司要求張貼窗貼的每項處以100元罰款;7.施工現場沒有按照公司要求張貼工作站的處以100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