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公司國內采購辦法
第一條 為求本公司的國內采購工作合理與統一起見,其事務處理除遵照國內采購流程圖有關規定外,特定本辦法。
第二條 各單位(以下簡稱請購單位)應根據"營業"、"工程"、"生產"計劃及事務用品的預算表或庫存不足部分開立請購單,必須將品名、規格、用途、數量、廠牌及交期等詳填寫,并依內購核決權限表的規定呈準后辦理。
第三條 請購單由請購單位編列號碼,并將第二聯送財務部總務科(以下簡稱采購單位),或徑自行辦理采購。
第四條 請購單位對于所請購材料,倘需要變更規格或數量時,必須立即函洽或電告采購單位,如因已訂購,而于事后變更者,采購單位須即函復已訂情形,并洽請購單位設法收受,或由請購單位負責會同采購單位與承售商協調解決,但盡可能避免之。
第五條 請購單位所請購材料,如系本公司各單位的制品或材料者,請購單位應徑向各該單位購撥(其價格采中間價解決)。
第六條 采購單位于接到請購單時,立即辦理詢價、議價,并將詢議價結果記錄于請購單,然后將請購單第二聯呈準,但必要時得事先送請購單位簽注意見。
第七條 請購單呈核后送回采購單位向承售商辦理訂購,必要時應與承售商訂定買賣合約書一式四份,第一份正本存采購單位,第二份正本存承售商,第三份副本存請購單位,第四份副本及暫付款申請書第二聯送會計單位供整理定金用,如不需支付定金時,第四份副本免填。
第八條 采購單位訂購手續辦完后,應即填寫訂貨收料單一式三聯,并將第一、二聯送請購單位登記及驗收手續。
第九條 因缺貨或不明供應處所,以致無法購得或逾期者,采購單位應即通知請購單位。
第十條 請購單位于廠商交貨時,先將供應廠商的托運單據與請購單查封,并實際清點件數及重量,相符后簽收,如發現不符時,即通知采購單位會同處理。
第十一條 請購單位于廠商交貨時,即行通知使用單位(或品檢單位)派員驗收品質,驗收合格后于訂貨收料單內驗收欄加蓋印章,并將第二聯及供應廠商單據,發票等一并送采購單位整理付款。
第十二條 分批交貨以分批方式收料時,必須以"分批收料單"(一式三聯)辦理收料,其手續與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相同。
第十三條 采購單位將已辦妥收料的訂貨收料單第二聯與發票單據等并在一起核章,然后送會計單位整理支付傳票轉出納付款。
第十四條 承售商領款時,必須將托運單據簽收聯繳回出納,經出納人員核對無誤后,再憑對供應廠商資料卡上公司章及領款人私章領款。
第十五條 本辦法經呈準后公布實施,修改時亦同。
篇2:物業公司物品采購驗收領用管理辦法
物業公司物品采購驗收領用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物品管理,加強物品采購價格監督管理,降低物品采購成本,降低庫存,增加企業效益,特指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各部門購買原材料、輔料、零部件、保潔用品、辦公用品、勞保用品以及其他物品等采購過程中的決策、價格監督、領用監督、財務核算等行為。
第三條 物品采購要樹立采購經濟批量觀念,物品驗收要堅持獨立原則,物品的領用要樹立需用原則。
第二章 物品采購的管理
第四條 各部門每月應根據部門需要,編制部門"采購計劃明細表"(一式兩份,部門一份,倉庫保管員一份,見表一),經各部門主管簽字確認后,報綜合管理部(以下簡稱綜合部)。綜合部每月(25日前)應根據各部門提交的部門采購計劃明細表及現物品庫存狀況編制"采購計劃匯總表"(一式兩份,綜合管理部一份,倉庫保管員一份,見表二),采購計劃匯總表后附各部門所需物品明細。"采購計劃匯總表"必須經倉庫保管員、物業公司經理確認后,審批方可生效。對采購計劃外的物質需求,必須填寫"用品特批單"(見表三),經上述人員確認同意,財務審批后方可采購。
第五條 綜合管理部每月應編制采購計劃,并建立采購明細臺帳(保存期限為二年),接受主管領導檢查,定期和財務進行核對。采購計劃應以合理的庫存和經濟批量為前提,堅持"先利庫,后采購"的工作程序,誰提供采購依據,誰承擔經濟責任。
綜合管理部每半年需對重要、主要物品供應商進行一次綜合評定,并建
第六條 立供應商檔案,對于評審不合格的供應商予以淘汰,補充新的合格供應商。
第七條 綜合管理部負責處理公司庫倉的冷、背、殘、次物品。
第三章 物品驗收的管理
第八條 所采購的貨品到達公司前,采購人員應事先通知庫倉人員做好驗收準備。
第九條 采購的物品到達公司后,必須由采購人員、負責檢驗人員(使用部門、工程部技術人員)和倉庫人員一起根據供貨方發貨單(或發票)上所列物品進行逐一驗收。
第十條 采購物品的入庫驗收包括數量(直觀上物品的完好度)、質量(規格、型號、產地等)、價格三個方面。數量和價格驗收由倉管人員負責,質量驗收由使用部門(或公司專業技術人員)或倉管人員負責。
第十一條 公司所采購的物品到達后,應在當日辦理完驗收入庫手續和財務入庫手續。
第十二條 公司購進物品,經驗收合格后,倉管人員必須及時填制有編號的入庫單,一式三聯。對驗收不合格的物品,倉管員不得辦理入庫手續,由采購員辦理換貨或退貨;對入庫后發現不合格的,倉管人員應及時通知采購人員辦理換貨或退貨,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倉管人員填寫入庫單,應以獨立保管的實體作為入庫單位。
第十三條 物品入庫后,應當按照種類分區擺放整齊,按種類設置貨物標識,嚴禁將不同種類的貨物混放。
第十四條 付款時必須持合同、入庫單、發票經總經理(或其授權人)審批后,方可到財務部辦理付款手續,手續不全財務有權拒絕付款。
第四章 物資領用管理
第十五條 確需領用物品的人員、部門,必須填寫公司統一印制的"領料單"及"采購計劃明細表"并經部門負責人簽字,領用人持"領料單""采購計劃明細表"到倉庫領料,領料單的有效期限為3天。保潔用品,辦公用品等日常使用頻繁的物品,由各部門憑"領料單"、"采購計劃明細表"按月一次領出。
第十六條 倉管人員根據完備、有效、準確的領料單填寫一式四聯出庫單,按照出庫單上的項目逐一發放,并在各部門"采購計劃明細表"上蓋"已領用"章,定期將出庫單傳遞給財務部門。
第十七條 保潔班月領料計劃應由保潔部主管按掌握的日常消耗所需量嚴格編制,并經主管簽字后,報項目經理審批。由月領料計劃分解產生的旬計劃、日計劃由其主管審批后連同物業經理審批過的月領料計劃應于計劃月上月末送至倉庫管理員,倉管人員嚴格按第二十條和二十一條的要求發料。
第十八條 每月末,由倉庫管理員對保潔部領用物料匯總,與月領料計劃進行核對,若有差異報其物業經理并責成其說明原因。
第十九條 工程部主管根據歷史數據、經驗,編制維修用料月計劃,對于經常使用的替換配件、物品、維修材料等,由工程部主管提出申請,經財務部審核并經物業經理審核批準后,可實行定額備用量,一般保證7天的庫存量。根據批準后的申請填寫"領料單"(見表四),一次領出備用。并指定專人負責,建立明細臺帳,月末工程部應將庫存量結出,報倉管人員核對,財務部定期或不定期檢查領用、庫存情況。
第二十條 對于不經常使用的物料,憑完備、有效的手續領用。
第二十一條 需要維修的客戶或公司部門,工程部必須根據客服中心填制的"報修單"(一式三聯,財務、工程、客服各一聯,見表五)進行維修,所需更換的物料或所需工費必須經客戶或報修部門有關人員簽字確認,月末客服中心應將報修單匯總后交倉管部門、財務部進行核對、核算。對于虛假的報修,一經發現予以嚴肅處理,工程部主管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十二條 實行"以舊換新"領用物料的部門或人員,必須持舊物料和完備、有效的"領料單",到倉庫更換。倉管人員應在領料單備注欄中注明"以舊換新"字樣,對回收廢舊物料有變賣價值的,倉管人員應歸類存放,無使用價值的,也應獨立存放,定期按程序由綜合管理部處理。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采購必須按上述規定的程序辦理,指定專人負責采購、驗收和保管,公司將定期或不定期的進行全面檢查(包括價格、合同、程序等),并將檢查結果以書面形式上報公司領導;同時將此作為部門及個人的考核指標之一。
第二十四條 本管理辦法自下發之日起試行,原與此辦法有抵觸的,以本辦法為準。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由財務部負責解釋。
篇3:職院文獻資源采購管理辦法
> 職業技術學院文獻資源采購管理辦法為規范本院圖書館圖書采購的行為,維護學院的合法權益,保障公平競爭,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促進學院黨風廉政建設,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學院實際,制訂本辦法。
一、招標的組織領導
學院成立“圖書采購招投標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院圖書采購的招標管理和監督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分管院長擔任,圖書館長和監察處長擔任副組長,成員由監察處、審計處、財務處等部門負責人,以及法律顧問組成。
二、圖書采購的范圍、方法及權限
(一)、圖書采購的范圍:中外文圖書、中外文期刊、數字圖書、數字期刊、多媒體教學教輔資源、教學科研數據庫等文獻資源。
(二)、圖書采購的方法:招標、邀標、詢價(含競爭性談判)和零星現采。
采用上述方法的基本原則為:
1、招標:主要用于對象相對固定、形式相對穩定、金額較大的(5萬元以上)文獻資源的采購,如中文圖書和期刊等。
2、邀標:主要用于對象有一定的特點、市場無統一的產品標準和計價方法的文獻資源的采購,如數字圖書、數字期刊等。
3、詢價:主要用于對象針對性很強、可選擇范圍很窄,或以前采購過,市場變化不大、金額不很高的文獻資源,如多媒體教學教輔資源、特色數據庫、專業數據庫、外文圖書、外文期刊等。
4、零星現采:主要用于有特殊需要的采購。如教學、科研的應急資料和特殊資料、不定期的外文贈送(付運輸加工費)圖書,以及大折扣的中文圖書。
(三)、圖書采購方法的管理:
1、圖書采購招投標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決定采購對象應采用的采購方法。緊急情況或特殊情況下由組長和副組長(監察處必須參加)討論決定。
2、招標、邀標、詢價、零星現采的采購方法,按規定程序和權限執行,并按照財務報銷制度進行,嚴禁拆整為零。
(四)、圖書采購工作權限
在遵守圖書采購基本原則和管理方法的前提下,采購金額在2萬元以下的,其采購形式的選擇,由圖書館館長確定。對2~5萬元的采購對象,如確因情況特殊,無法實施招標的,必須按規定程序報批。
三、招標、邀標以及詢價的程序及規定
(一)、圖書采購招投標規則
1、圖書采購必須按照國家招投標法規定進行,除獨家經營的書刊發行外,一律進行招投標。
2、圖書采購的招標要以確保圖書質量、服務周到、價格優惠為原則,有效使用購書經費,提高圖書館整體效能。
3、圖書采購招投標每年進行一次,招標時間在3月底以前進行。
4、參與投標者必須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有良好資信和供書能力的書店。
5、招投標方式為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兩種,每次參與投標者不少于五家。當投標者超過八家時,召開圖書采購招投標工作領導小組會議,進行初步篩選,確定八家入圍供應商。
6、按照招投標程序進行“開標、評標、定標”。
(二)、招投標程序
1、由圖書館編制招標文件,經監察處、審計處審核,分管院領導批準后,在學院網站上以通告的形式發布招標信息。
2、對投標單位的考察。必要時,由業務部門組織有關單位對投標單位進行考察,并形成考察報告。
3、成立評標小組。成員由分管院領導、監察處、審計處、財務處及圖書館領導和相關專業人員參加。
4、發標前根據考察情況,確定入圍單位,評標前應先通過評標辦法。
5、依照招投標法規和評標辦法進行開標、評標、定標。在公開、公正、公平競爭的基礎上,根據綜合因素,確定中標者。
6、招標過程及結果應在校務公開欄公布。
7、發出中標通知書。由圖書館向中標單位發出中標通知書,并通知未中標單位。
8、由圖書館與中標單位在規定的時間內簽訂采購合同。合同內容應包括質量,及配套服務承諾、違約處罰等。合同由圖書館起草,經監察處、審計處審核,報分管院領導批準后簽訂。合同一式三份,圖書館、審計處、中標者各執一份。
(三)詢價和零星采購程序
1、由需求或使用部門提出采購建議,圖書館根據采購內容的具體情況和金額的大小擬訂采購方案,或詢價(含競爭性談判)或零星采購,填寫采購工作審批表,報分管院領導審批,由圖書館具體執行。
2、圖書館根據需求或使用部門的要求,結合市場實際情況,組織對供應商進行調研。
3、在調研的基礎上,確定進行詢價(含競爭性談判)或零星采購的供應商。
4、如采用詢價(含競爭性談判)方法采購的標
的,則在調研的基礎上選擇不少于3家的供應商,進行詢價談判或競爭性談判。
5、詢價(或競爭性談判)由圖書館組織,審計處、財務處參與進行,監察處監督。詢價(或競爭性談判)結果應形成記錄報告,整理存檔。
6、零星采購由圖書館組織實施,按財務報銷管理制度執行。
四、招標過程中的責任分解
圖書館
圖書館是全院圖書采購管理的責任部門,其基本職責是:
1、接受院內各用戶單位圖書采購的申請。申請報告須經有關領導簽字。
2、組織論證:由圖書館組織學院圖書工作委員會研究決定圖書采購的內容。
3、項目論證后,要及時與監察處聯系,協商有關招標事項。
4、召集有關人員編制招標方案和標書。經審計處審查同意后報招標領導小組審批。
5、負責發布有關招標信息,接受投標單位的報名,發放和收取標書。
6、參與投標單位資質的審查。
7、推薦評委,報監察處審定。
8、主持評標會。
9、起草合同,經監察處、審計處、財務處審核,報分管院領導批準后,與中標單位簽訂合同。
10、組織驗收,負責合同的履行,及負責有關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監察處
監察處是圖書采購招標工作的組織協調單位,其基本職責是:
1、參加論證會。
2、審查有關招標文件和合同。
3、參與確定評委會組成人員。
4、參加評標會,明確評標程序和有關紀律。
5、受理有關投訴,及時查處違紀違規事件。
審計處
審計處參加圖書采購招標過程,其主要職責是:
1、事前對圖書采購招標文件www.dewk.cn或采購文獻資源的計劃和預期價格進行審核。
2、參加評標會。
3、負責對標書的審核和合同的審簽。
4、參與驗收。
財務處
財務處參加圖書采購招標的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參加評標會。
2、根據學院資金情況www.dewk.cn,確定付款方式和時間,根據合同要求,對支付款項進行審查。負責把好資金出口關,付款時供貨單位必須提供有關業務部門的簽收審查,以及分管領導簽字的詳細清單、驗收報告和合同才予以付款。
五、招標原則及有關要求
1、堅持公開、公正、公平、擇優的定標原則。
2、嚴格招標工作紀律,招標工作小組和評標委員會成員的親屬在招標過程中應實行回避。
3、招標必須集體討論,嚴禁擅自指定中標單位。
4、禁止明招暗定,泄露標書。
5、學院與中標單位簽定的合同中,必須對杜絕商業賄賂、確保清廉有明確要求,供應商的讓利應全部入學院財務帳,并嚴禁學院工作人員收受供應商的任何饋贈和回扣。
6、禁止投標單位聯手哄抬標價,一經發現,將永久取消競標資格,重新投標。
7、違反國家招標投標法律、法規、規章和學院規定造成學院損失的責任人要追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提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六、附則
1、按照本辦法規定必須實行招標的圖書采購未進行招標的,所簽合同或協議,合同審核部門不得通過審核,未經審核的和審核未通過的合同或協議,學院財務處不得為其辦理付款和報銷。
2、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執行。以前行文與本辦法有沖突的,以本辦法為準。
3、本辦法由招標領導小組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