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科大教職工小區門崗工作作業指導書
1.0目的
及時有效地監控和管理責任區域,維護該區域的工作秩序,防止不安全事故的發生。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各項目服務中心轄區門崗。
3.0 制度
3.1上崗3個月內熟悉轄區業主的基本情況。
3.2負責對進出小區的裝修、施工人員及物品進行控制,進入轄區的人員必須持有本轄區的有效出入證件,外出轄區的大件貴重物品,必須經業主同意或管理處同意并核對品名、數目、準確后方可放行,均應填寫《物品外出登記表》。
3.3負責對進出小區的施工車輛及運出的物品進行控制。進入轄區的車輛必須持有固定《IC卡》或領取臨時《IC卡》后入內,駛離轄區的車輛應交回臨時《IC卡》后放行,貨車、出租車還應接受檢查,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人和車輛嚴格控制入轄區。
3.4負責責任區域內公共設施、設備的監管。
3.5責任區域內各類人員違反管理規定的行為進行制止。
3.6責任區域內的環境衛生情況進行監管。
3.7按應急處理程序處理緊急情況。
3.8門崗發生的情況、事件都須在《值班記錄表》上記錄,嚴格交接手續。
4.0 門崗工作程序
4.1交接班
4.1.1 門崗的交接班:交接班要相互敬禮,按照規范的崗位交接程序進行交接,保證設施設備的完好率,交接清楚,對遺留事項進行詳細記錄并告知接班人。
4.2對進出轄區的人員進行詢問、驗證、核實、登記
4.2.19:00點裝修人員進場,負責人員登記制度,見證放行。
4.2.2檢查出入證的日期、姓名、相片等資料是否與其本人相符,如有異常,嚴禁進入。
4.2.3對于進入的施工人員,及時通知相關巡邏崗位對其監控,是否有違反小區管理規定。
4.2.4對于臨時施工人員,可根據規定發放臨時出入證,并收取出入證押金。
4.2.5對臨時施工人員收回臨時施工出入證,并退還押金。
4.3車輛進出轄區的工作。
4.3.1對進入轄區車輛,站崗隊員伸手示意來車停下,爾后走到車前行軍禮,再詢問,確認后,代其刷臨時《IC卡》并將卡發給駕駛員,舉左手示意放行,坐崗負責在《臨時出入車輛登記表》上登記。(有固定《IC卡》的請自行刷卡)
4.3.2坐崗隊員對來車的車號、臨時《IC卡》號及進區時間進行登記。
4.3.3對車輛所裝物品進行檢查,發現帶有易燃易爆物品謝絕進入小區。
4.3.4對于漏水、漏油車輛或破壞小區環境的車輛謝絕進入。
4.3.5通知相關巡邏崗位對進入車輛進行監控。
4.3.6離轄區的車輛,站崗隊員跑步到車前,檢查車輛,收取臨時《IC卡》及產生的臨時停車費后行軍禮,并舉手示意放行。
4.3.7車輛出場時嚴格檢查所載物品,必要時讓其到前臺開具《出門條》。
4.4物品檢查
4.4.1 對外出物品進行檢查、核實,填寫《物品外出登記表》。
4.4.2 檢查時應讓對方自己打開所查物品,核對品名、數目,確認登記后放行。
4.4.3 檢查中發現可疑情況(人或車輛),應進行控制,并及時向班長報告,待班長前往處理。
4.4.4 若遇重要事情或特殊情況立即向班長報告。
各崗位具體工作安排見其崗位職責
5.0 相關記錄
5.1 《來訪人員登記表》
5.2 《物品外出登記表》
5.3 《值班記錄》
5.4 《臨時出入車輛登記表》
5.5 《出門條》
5.6 《裝修工人出入登記表》
6.0 附錄
6.1 《IC卡》
篇2:小區大門崗保安員作業指導書范本
小區大門崗保安員作業指導書范本
1文明執勤,禮貌待人;任何情況不允許與顧客爭吵;不許挖苦諷刺顧客,更不許與顧客辱罵斗毆。
2遇顧客刁難或羞辱時,應保持冷靜,克制自己的情緒,確實無法處理的事情,應迅速報告領班處理。
3 大門崗為站立崗姿勢,站姿跨立端正,精神飽滿;0:00-5:00可以坐崗。
4 工作期間不準擅自離崗;不準竄崗;不得看書報、雜志;不準會客聊天;不準聽收音機;不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5五、八、十四號崗實行24小時(0:00-24:00)三班輪換制;七號崗實行18小時(6:00-24:00)二班輪換制。
6指揮車輛進出小區手勢標準有力,左、右放行姿勢端正,敬禮規范。
7熟悉各業主的車輛、車型、車牌號、駕駛員、樓宇號、車位號等情況,以便識別。
8對所有進出大門的車輛實行停車卡管理,即進、出車發、收"車輛記錄卡";有道閘的崗位在收發卡前,不可提前起擋車欄桿。
9發卡時,填寫停車卡應迅速,保證填卡清晰,避免填卡出錯或涂改車卡,遞卡前應敬禮,雙手將卡遞交司機。
10發卡后,應要求司機注意保管車卡,隨身攜帶,停車時鎖好門窗。
11非業主的訪客車輛入小區要問清去向并作好登記;主動告之其臨時停車管理規定。
12車輛出閘應回收停車卡,業主的車輛出閘要保證人、車、卡 相符,檢查車卡有無涂改、偽造。
13非業主或其司機駕業主車輛應及時通知相應的大堂征詢業主核實情況;情況不明不得放行,并迅速通知領班到場處理。
14訪客出場,應保證"車"、"卡"相符;訪客車車卡遺失,應迅速查明,登記其身份證,駕駛證、車輛行駛證;同時應通知其所訪業主加以證實。
15車卡遺失按規定暫扣50元保證金,車卡找回后給予退還。
16按規定對小區內停車超過30分鐘的車輛實行停車收費,白天每次5元,過夜10元,不許亂收費或收費不給票。
17地下停車場泊車憑IC卡出入門崗,進出大門均應發收車輛記錄卡,但不予收費,如有遺失車輛記錄卡按15處理。
18擋車器欄桿起降應運行到位,不能中途停止,保證不因人為操作失誤砸到車輛或人員。
19保證出入口暢通,維護門崗區域的交通秩序,勸阻車輛不要在門崗范圍內停車;嚴禁門崗區域停放摩托車、三輪車、自行車;不許有亂擺買現象。
20禁止外來摩托車、三輪車、自行車進入小區;如屬小區裝修拉貨或業主、住戶拉貨的,要告誡卸貨后即卸即走;同時通知巡邏員跟進。
21業主私請的臨時工人及訪客進入小區前,應告之其樓宇的位置并目視監護其到服務樓宇大堂,同時知會大堂值班員注意。
22貨車進出崗區應及時要求司機打開車廂檢查;進來的貨車檢查其有無易燃易爆危險品,出去的貨車應檢查貨物,索取出入物資放行條并核對貨物與物資放行條是否相符。
23進入小區公共部位作業的施工單位或個人,應及時聯絡管理處,經管理處同意后,方可放行,同時及時通知巡邏員加以監管。
24業主進出崗區應主動給予問候,業主拿重物或行動不便時應主動呼叫巡邏保安員協助。
25業主投訴、求助以及業主提出的要求,合理化建議,應仔細聆聽作好記錄,同時及時報告領班反饋到管理處。
26小區幼童出入小區無人照看時,應加以控制,并告之巡邏保安員將幼童送到其監護人處。
27嚴格控制裝修入場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為早上8:00,星期六為早上8:30,星期日憑裝修加班申請在早上9:00以后進場施工。
28對進入小區的裝修工人,進行施工出入證的檢查,憑施工出入證放行,留意施工出入證是否過期,是否本人使用。
29衣冠不整的施工人員不準進入小區。
30特殊施工如:打孔機、切割機、打墻工具應及時詢問其作用,并報告管理處,經管理員同意方可帶入小區施工。
31窗式空調一律控制在門崗以外,小區內嚴禁安裝窗式空調。
32遇到顧客咨詢或問路,應先敬禮,微笑大方,正確指點去向。
33顧客咨詢涉及管理或服務方面的問題,應告之對方到相關部門咨詢,盡量不要說"不知道"更不準信口開河,不懂亂說。
34五號、七號崗負責四號路面的交通秩序的監管及停車安全,夜間更應提高警惕。
35八號崗負責對會所前面停車秩序調整指揮,并監護一號路面上不許停車。
36八號崗處嚴禁車輛進入(特殊情況除外),去會所、酒樓活動吃飯的車輛應指揮其去會所停車場泊放。
37十四號崗(南大門)對海景花園南面的車輛停車進行秩序監管,并監護一號路面不許停車。
38嚴密監視在門崗附近及目視范圍內來回閑逛、窺視的陌生人并加以警惕。
39對在崗位區域拾垃圾、撿廢品的,擺攤買花、發廣告的以及精神病人應及時驅離。
40對樓宇立面目視范圍進行監視,發現有冒煙、可墜物、嫌疑人、求救信號、隱患等異常現象應及時報告領班或巡邏保安員處理。
41業主有需的士服務時,應主動幫助呼叫。
42發現業主在崗區與他人發生爭吵的應勸阻。
43勸阻閑雜人員進入小區活動,對攜帶物品出去的陌生人士,如覺有嫌疑須進行檢查。
44維護崗位周邊環境衛生,及時清撿周圍的垃圾、煙頭、紙屑、雜物、不便清理的臟物、污跡應及時告訴清潔工打掃。
45晚班值班員下班前打掃崗亭衛生。
4
6崗位處事靈活,以理服人,善于應用技巧與人溝通,寓管理于服務之中。47作好值班記錄,不許在值班表格上亂寫亂畫或人為撕毀記錄表格。
48愛護崗區公物、設施保護好值班用具和裝備。
49遇節假日需在大門崗裝氣囊時,晚上應該將氣囊電源拔掉,以免噪音而引起業主投訴。
50每日天黑打開崗區照明燈,天亮后關掉。
51崗位處事盡職盡力,處理不了的或不能自作主張,應及時上報。
篇3:小區門崗工作作業指導書
小區門崗工作作業指導書
1.0目的
控制人員車輛出入,物品的安全檢查,保障小區安全
2.0適用范圍
物業公司各管理處轄區門崗
3.0制度
3.1進入小區的人員必須持有《裝修出入證》、《施工出入證》、《勞務出入證》《租賃出入證》《工作證》、《住戶卡》、《參觀證》,小區住戶出外。
3.2進入小區的車輛必須持有固定《IC卡》或領取臨時《IC卡》后入內,駛離小區的車輛應交回臨時《IC卡》后放行,貨車、出租車還應接受檢查。
3.3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人和車輛控制入小區。
3.4外出小區的大件、貴重物品,必須經業主同意或管理處同意并核對品名、數目、準確后方可放行,均應填寫《物品外出登記表》。
3.5小區主要出入口設門崗,負責對進入小區人員的詢問、驗證、臨時《IC卡》的收發、物品的檢查、登記和收取臨時停車費。
3.6門崗發生情況、事件都須在《值班記錄》上記載,嚴格交接手續。。
4.0門崗工作程序
4.1進出小區人員的驗證、登記。
4.1.1站崗隊員檢驗進入人員的出入證、工作證、住戶卡等相關證件核實后放行。
4.1.2來訪者由坐崗隊員檢驗其證件,并填寫《來訪人員登記表》后放行。
4.1.3其余人員(如裝修、施工等)必須到管理處辦理出入證后可進入小區,散發廣告宣傳品人員嚴禁入內。
4.2車輛進出小區的工作。
4.2.1對進入小區車輛,站崗隊員伸出左手示意來車停下,爾后走到車前一米處行軍禮,再上前詢問,確認后,代其刷臨時《IC卡》并將卡發給駕駛員,舉左手示意放行,坐崗負責在《臨時出入車輛登記表》上登記。(有固定《IC卡》的請自行刷卡)
4.2.2坐崗隊員對來車的車號、臨時《IC卡》號及進區時間進行登記。
4.2.3駛離小區的車輛,站崗隊員跑步到車前一米處,檢查車輛,收取臨時《IC卡》及產生的臨時停車費后行軍禮,并舉左手示意放行。
4.3物品檢查
4.3.1 外出物品由站崗隊員進行檢查,坐崗隊員進行登記,填寫《物品外出登記表》
4.3.2 檢查時應讓對方自己打開所查物品,由站崗隊員核對品名、數目,確認后放行。
4.3.3 檢查中發現可疑情況(人或車輛),由站崗隊員暫扣,坐崗隊員向保安部報告,并填寫《值班記錄表》。
4.4換崗
4.4.1每半小時,由坐崗隊員走到站崗隊員前2-3米處,互行軍禮后,坐崗隊員同站崗隊員換崗。
4.4.2站崗、坐崗隊員各行職責。
4.4.3若遇重要事情或特殊情況立即請示。
4.4.4門崗只有一人時負責站、坐崗的全部工作。
5.0相關記錄
5.1 《來訪人員登記表》
5.2 《物品外出登記表》
5.3《值班記錄》
5.4《臨時出入車輛登記表》
6.0 附錄
6.1 《裝修出入證》
6.2 《施工出入證》
6.3 《勞務出入證》
6.4 《租賃出入證》
6.5《工作證》
6.6《住戶卡》
6.7《參觀證》
6.8《IC卡》
編寫: zz審批: z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