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酒店采購工作計劃制度
1、制定采購計劃
(1)由酒店各部門根據每年物資的消耗率、損耗率和對第二年的預測,在每年年底編制采購計劃和預算報財務部審核;
(2)計劃外采購或臨時增加的項目,并制定計劃或報告財務部審核;
(3)采購計劃一式四份,自存一份,其它三份交財務部。
2、審批采購計劃:
(1)財務部將各部門的采購計劃和報告匯總,并進行審核;
(2)財務部根據酒店本年的營業實績、物資的消耗和損耗率、第二年的營業指標及營業預測做采購物資的預算;
(3)將匯總的采購計劃和預算報總經理審批;
(4)經批準的采購計劃交財務總監監督實施,對計劃外未經批準的采購要求,財務部有權拒絕付款。
3、物資采購:
(1)采購員根據核準的采購計劃,按照物品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位適時進行采購,以保證及時供應。
(2)大宗用品或長期需用的物資,根據核準的計劃可向有關的工廠、酒店、商店簽訂長期的供貨協議,以保證物品的質量、數量、規格、品種和供貨要求。
(3)餐飲部用的食品、餐料、油味料、酒、飲品等等,由行政總廚、大廚或宴會部下單采購部,采購人員要按計劃或下單進行采購,以保證供應。
(4)計劃外和臨時少量急需品,經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有關部門經理批準后可進行采購,以保證需用。
4、物資驗收入庫:
(1)無論是直撥還是入庫的采購物資都必須經倉管員驗收;
(2)倉管員驗收是根據訂貨的樣板,按質按量對發票驗收。驗收完后要在發票上簽名或發給驗收單,然后需直撥的按手續直撥,需入庫的按規定入庫。
5、報銷及付款
(1)付款:
①采購員采購的大宗物資的付款要經財務總監審核,經確認批準后方可付款;
②支票結帳一般由出納根據采購員提供的準確數字或單據填制支票,若由采購員領空白支票與對方結帳,金額必須限制在一定的范圍內;
③按酒店財務制度,付款元以上者要使用支票或委托銀行付款結款,元以下者可支付現款。
④超過30元要求付現金者,必須經財務部經理或財務總監審查批準后方可付款,但現金必須在一定的范圍內。
(2)報銷:
①采購員報銷必須憑驗收員簽字的發票連同驗收單,經出納審核是否經批準或在計劃預算內,核準后方可給予報銷。
②采購員若向個體戶購買商品,可通過稅務部門開票,因急需而賣方又無發票者,應由賣方寫出售貨證明并簽名蓋章,有采購員兩人以上的證明,及驗收員的驗收證明,經部門經理或財務總監批準后方可給予報銷。
篇2:易制毒化學品的計劃采購、網上審批及配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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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計劃。(可控)
倉庫根據對園區各使用單位前三個月的總使用量情況進行綜合對比,并按倉庫的當前庫存量,制定對下一批次的采購數量工作計劃,報公司水經理處進行確認。
2、采購及工作洽談。(成本不可控)
公司水經理按照計劃明細與供貨方進行詢價等有關工作業務。
3、分局審核。(時間不可控)
準備上一批的購買證,購銷合同,發票及增補報告,加蓋公司印章后,將購買材料上傳到易制毒網絡系統進行審核,并將審核通過的購買憑證下載,并送到供貨商處。
4、配送。(時間不可控)
倉庫根據當前庫存量,填寫原料訂購(配送)清單,并報公司水經理處簽字確認,將配送清單發送到供貨處,供貨商根據配送清單上的品名、數量進行送貨。
5、入庫。(可控)
倉庫人員對采購進行化驗、清點,并入總公司倉庫。
6、出庫。(可控)
倉庫人員根據各車間開出的物料品名、數量進行發貨。
7、盤點。(可控)
倉庫人員對每天的出、入庫情況進行盤點,公司財務人員每月最后一天對易制毒品倉庫進行盤點。
篇3: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物資采購制度
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物資采購制度
一、中心小學應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物資采購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不少于9人。由領導小組負責食品采購配送及招投標和經費使用等工作全面負責。
二、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物資采購人員要求
1、單次總額或單次金額在500元以下的采購,由采購單位不同處室的2人以上共同進行。
2、單次總金額或單項金額在500元(不含500元)--5000元的采購,由學校不同處室的3人及以上共同進行。并在發票上簽名。
3、單次總金額或單項金額在5000元(不含5000元)以上的采購,由學校的行政、黨支部、工會、后勤、教務處等共同進行。并對采購的全過程作詳細的書面記錄,相關人員在書面材料上簽字,書面記錄隨發票及驗收單一并報賬。
三、供應商達下列基本要求,方能簽訂購銷合同。
1、誠信經營,重合同守信用。經營者為人老實,注重產品質量,不出售假冒偽劣產品,不違反承諾,不違反合約。
2、合法經營,安全衛生。供應商必須有營業執照和食品衛生許可證。
3、保證質量,價格合理。產品質量可靠,有食品檢驗合格證或QS標志(質量安全認證)。價格不得高于同期市場價格。
4、接受監督,服務周到。供應商應自覺接受學校監督,按要求供有效的衛生許可證、檢驗或檢疫合格或化驗單的復印件。售后服務態度好,服務周到。
5、送貨有保障。必須保證能按要求把食品送到各完小,嚴禁與其他非食品混裝、混運。
四、采購過程管理要求
1、首次采購由采購領導小組組織人員到廠家或供銷商處實地查看,每完小至少有一人參加查看,一般查看不得少于三家。根據供應商應具備的基本條件,綜合考評確定一家,簽訂購銷合同。今后需更換供應商,按照本款執行。
2、采購食品,必須向食品經營者索取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和食品檢驗合格證復印件,有的食品要有QS標志(質量安全認證)。
3、每月定期檢查供應商提供的證件是否有效,如發現即將過期,學校應及時向供應商索取已年檢或新的有效證件。
4、各完小所需學生營養改善計劃食品和用餐食品,由各完小按營養餐每天3元的標準測算后,上報中心小學物資采購領導小組。
5、采購的學生營養改善計劃食品及原材料應當新鮮,價格合理,并按各完小每天食譜所定數量合理采購(每月采購一次),商家直接按中心小學物資采購領導小組提供的食品數量,按完小分裝運往各完小驗收、簽字(不少于2人)方可結賬付款,運輸費用由商家承擔,運輸途中如有損壞,污染的食品學校不承擔。
五、采購紀律要求
1、嚴禁采購人員收受供應商財物。
2、嚴禁進行不正當交易行為。
3、嚴禁采購變質、霉變及其他不符合衛生標準要求的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