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工作紀律制度
1、目的
為促進公司持續長遠的發展,規范部門工作,增強員工的組織性,紀律性,提升團隊的向心力,切實提高部門工作效率,確保部門工作向著一個良好的方向取得更大的發展。
全體隊員應當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以公司發展為己任。
2、職責
3.1為本制度執行部門,執行對本部門員工的管理監督和審查。
一、工作時間
員工工作時間為:
1)實行每天上班時間為7:50-12:00上班,下午2:00-5:30上班。
2)實行每周一至周六工作制,周日休息壹天,每天工作七個半小時(用餐時間除外)。
3)確因工作需要,經批準可安排加班,加班由部門主管合理安排,員工應服從部門主管安排。
三、工作紀律:
1.堅決服從領導,聽從領導安排。
2.忠于職守,愛崗敬業,勤奮工作,服從公司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
3.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曠工或上班中途擅自離崗。
4.不得無故串崗、聚眾聊天談笑、爭執吵鬧、高聲喧嘩。
5.工作時間不得處理私事、接待親友(特殊情況除外),未經批準不得將親友帶入工作場所。
6.工作時間嚴禁玩游戲、嚴禁下載電影、嚴禁玩手機游戲嚴禁玩微信嚴禁網上購物等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7.衣著得體,干凈整潔。進入工作崗位,不許穿拖鞋、異裝。
8.保持工作場所和辦公設施用品的整潔。
9.愛護、節約公司財物,不得盜用或非法侵占挪用公司財物(包括電腦文件),損害公司利益。
10.尊重領導和同事,團結協作,不得造謠生事,搬弄是非,吵架、斗毆。
員工違反上述紀律,情節輕微,首次違反并給予訓誡和教育;兩次以上出現違紀行為,責令寫書面檢查,并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給部門造成不良影響的,除責令做出書面檢查,予以通報批評外,本年度不予評優評先,績效考核不予獎勵或作解雇處理。
二、考勤
1.考勤內容:包括對出勤、缺勤、遲到、早退、擅離崗位、曠工等情況的考核和記載。
2.加班的申請由部門主管在卡上簽名確認生效。
3.遲到、早退、上班中途離崗:按規定上班時間遲到半小時以內的計遲到一次,一月累計遲到三次做曠工一天,遲到每次扣除工資30元;按規定下班時間提前半小時以內下班的計早退一次,一月累計早退三次早退者視為曠工一天,早退每次扣除工資30元;上班期間未經許可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半小時以內的計中途離崗一次,做遲到處理。
4.曠工:無故不到崗記曠工一次,曠工半天扣除當日工資,曠工一天扣除工資50元,曠工二天扣除工資100元,曠工三天及以上者扣除當月工資,并按公司相關規定處理。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按曠工論處:
a.當月累計遲到、早退或上班中途擅自離崗三次者(每次半小時以內),按曠工一天執行,以此類推計算。
b.遲到、早退或上班途中擅自離崗一次半小時以上,四小時以內為曠工半天,四小時以上為曠工一天。
c.未請假或請假未批準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
d.無特殊原因假滿不辦理續假手續或續假未批準不上班者;
e.逾期不歸,又無正當理由者;
f.編造虛假理由請假,欺騙單位,經查屬實者;
h.由公司、部門安排的值班時間,值班人無故缺席者;
三、請假
第一條
員工因患傳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請假,病愈返工時需持區,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康復證明,經人事部門核定后,由公司給予工作安排.(2)事假:緊急突發事故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知部門負責人批準,其余請假均應填寫《請假單》,經權責領導核準,報人事部門備案,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否則按曠工論處.事假期間不計發工資.
第二條
4,(2)出差人員原則上須在規定時間內返回,如需延期應告知部門負責人,返回后在《出差申請單》上注明事由,經權責領導簽字按出差考勤.
第三條
5,請假出差批準權限:三天以內由直接上級審批,三天以上十天以內由隔級上級審批,十天以上集團總部員工由人力資源部審查,總裁審批,子公司員工由所在公司人事主管部門審查,總經理審批.
第四條
6,加班(1)加班應填寫《加班單》,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后報人事部門備案,否則不計加班費.加班工時以考勤打卡時間為準,統一以《勞動合同》約定標準為基數,以天為單位計算.
請假審批程序及權限:
1.請假須事先按審批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請假人書寫請假條,按審批權限批準后,將請假條交本中心考勤人員,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2.事假一天以內,病假三天以內(含三天)的由中心主任審批;事假一天以上,病假三天以上的由其中心主任簽注意見后報主管領導審批、并交由公司辦公室保存。
3.口頭準假無效。凡未經批準,擅離工作崗位,以曠工論。請假期滿后,必須按時返校上崗工作,并應向準假部門及時銷假,對逾期不銷假者,以曠工論。特殊情況無法辦理請假手續的,可用電話請假,也可委托他人辦理,假期結束后及時辦理補假手續;請假期滿確因需要再延長的,須在期滿前辦理請假手續,經批準后方可請假;及時辦理銷假手續。
4.請病假須持學院醫院或鎮或市級以上醫院有效證明(急診除外)向所在中心申請,經批準后方可休假。確因急診不能上班,應由本人或親屬在24小時內電話告知所在中心,并在痊愈上班后8小時內持急診證明補辦請假手續。
四、出差制度
1出差交通工具及出差補助
1.員工出差可乘坐的交通工具,按照公司規定的標準乘坐,其標準由公司根據員工所處崗位及其他具體情況而訂定。
2.出差人員住宿費報銷,凡實際住宿費在標準以內的,按實際住宿費票據報銷,實際住宿費超出公司標準的,按公司標準報銷。如住宿費超過標準,需經主管領導批準。
3.市內交通費、伙食補貼二項開支,實行限額包干,按出差的實際天數計發,50元/天。打的費用一律不予報銷。凡出差期間報銷了招待餐費的,按報銷招待餐費次數扣除伙食補貼費。
4.公司安排員工出外培訓,培訓費用、住宿費用、火車、輪船或飛機票等按實報支,其他各項補貼包括路途時間均不給予報銷。。出差申請和報支審批程序
1.出差人員出差前需填寫《出差申請表》,申請表需經部門經理簽字同意,部門副經理(含)以上人員需經直屬主管批準簽字方可,特殊情況下可先口頭申請,但事后必須補單財務方可給予報銷。
2.出差人員返回單位后,無特殊情況者,必須在一周內將填寫好的差旅費報銷單及全部票據(車票、住宿發票等)和《出差申請表》粘貼好,需經部門主管核準簽字,后交財務部門報銷。
3.差旅費費報銷補充規定
1.出差期間,因公外出要請客用餐和購物送人等各種規定之外的開支,先征得本部門經理或以上人員同意再行開支。報銷時,報銷人應填制費用報銷單,按規定程序報銷。
2.報銷招待餐費等需在票據后面注明發生時間、地點、事由、客戶當事人等。
五、工作紀律的規定
1.1員工必須自覺遵守考勤制度,按規定上下班,不得無故早退,請假要按程序辦理有關手續。
1.2非經允許,工作時間不得使用揚聲器,只能使用耳機,以免影響他人
1.3除在工休時間內且在休息時間里,其他任何時間和任何工作場所不允許相互閑聊。
1.4堅守工作崗位,非工作需要,任何時候不能串崗。
1.5上班時間內不要看報紙、上網聊天、玩電腦游戲、打瞌睡或其他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1.6愛護公司財產,不浪費公司資源。下班后關燈,關電腦,節省用電;開空調注意關窗。
1.7保持工作場所衛生,不隨地吐痰、亂扔垃圾。
1.8維護部門形象、不能有任何有損公司形象和信譽的行為。
1.9遵守會議管理規定,不遲到、早退,開會期間通訊工具設為靜音。
員工違反上述紀律,情節輕微,首次違反并給予訓誡和教育;兩次以上出現違紀行為,責令寫出書面檢查,并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給部門造成不良影響的,除責令做出書面檢查,予以通報批評外,本年度不予評優評先,績效考核不予獎勵;情節特別嚴重,被上級檢查發現,從重處理,建議停職或予以辭退。違法者將移交法律部門處理。
1.3部門負責人負責對部門的工作記錄進行監督,并對原告進行教育、管理。部門內發生違紀行為,部門負責人連帶責任,給予相應處罰。
惠德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四日
篇2:某公司紀律處分制度執行標準
公司紀律處分制度執行標準
簽 發 人: 責 任 人:
簽發日期: 執行階段:
* 總則
為了使公司員工保持較高的工作水準并遵紀守法,保障公司和員工的共同利益,特制定本標準。
*原則
在執行紀律處分時,應按照下列原則:
1.紀律處分要有充足的理由和確鑿的證據。
2.處分的輕重與所犯過失的輕重相符。
3.員工應明白他們必須達到的標準和應該遵守的規定。
4.員工對紀律處分有申訴的權利。
* 紀律規定
員工行為如不符合適當的規范,或觸犯下列任何一項規定,一經查出,受到紀律處分。
1.偽造或涂改公司的任何報告或記錄。
2.接受任何種類的賄賂,例如任何禮物或誘惑,誘使員工貪污或影響本職工作。
3.未經公司書面允許,擅取公司任何財務記錄或其他物品。
4.企圖強迫同事加入任何非法組織和社團。
5.在公司公共場所或工地內,向同事鼓吹任何*政治理論、賭博或用侮辱性語言。
6.違犯任何安全條例或從事任何足以危害安全的行為。
7.未經上級主管獲準而缺勤遲到或早退。
8.無故曠工。
9.在任何時間內,出借工作證。
10.故意疏忽或拒絕主管人員的合理合法命令或分配的工作。
11.拒絕保安人員的合理、合法的命令或檢查。
12.未經總經理許可而為其他機構、公司或私人工作。
13.從事與公司利益沖突的任何工作。
14.總經理認為可采取紀律處分的其他任何情況。
* 采取紀律處分的種類
1.口頭警告。員工初犯或犯小過失,可有其直接主管給予口頭警告。
2.書面警告。犯較大過失或屢犯小過失而曾遭口頭警告者, 可有其直接主管執行書面正式警告,此警告可采用"警告"或"嚴重警告"方式。
3.停職。犯嚴重過失或屢次犯過失者,可受無薪停職處分。
采用這種處分的條件如下:
(1)員工在六個月內被警告三次。
(2)員工在過去一年內曾犯同樣過失而遭同樣警告。
(3)等待部門主管決定將犯過失的員工終止聘用合同或撤職。
無薪停職如不超過三天,可由咨詢部門主管取得授權后執行。如果停職日數超過三天至最高14天的,可在咨詢人力資源經理或其授權代表后,由部門主管授權執行。
* 紀律處分的執行
1.口頭警告
口頭警告由受處分者的直接主管于事發后兩天內執行,并須以員工熟悉的語言表達。
受處分的員工應獲告知,如再犯將受書面警告的處分,該員工的直接主管應告知其上一級主管有關執行口頭警告的情況。
2.書面警告
書面警告有受處分的人直接主管在取得上一級主管的授權后,于事發后兩天內執行。書面警告應以受處分者熟悉的語言表達。警告可采取"一般警告"方式;如其上一級主管認為較嚴重的,可采取"嚴重警告"的方式。書面警告均填寫《紀律處分通知書》,其正本應交給受處分的員工,副本寄交人力資源部備案,部門主管保存一副本。
員工所犯過失的詳細情況、以往曾給予的書面警告、再犯時將受到的處分均應在通知書中寫明確。
3.停職
停職應在員工犯過失后兩天執行。其上一級主管須和部門主管商討后才能執行?!都o律處分通知書》須根據停職期長短其由上一級主管或部門主管簽署,并須于停職前交于該員工;副本由人力資源備案,其上一級主管和直接主管亦可保存一副本。人力資源部負責通知公司財務部扣除該員工停職期工資。
員工所犯過失的詳細情況、以往曾給予的書面警告、再犯時將受到的處分均應在通知書中寫明確。
4.撤職
員工被撤職,由主管在咨詢人力資源經理后執行,部門主管簽署《紀律處分通知書》并正式通知該員工。副本由該部門主管保管,正本交給員工,并應安排員工到人力資源部辦理撤職事宜;若未能聯系到部門主管或人事經理,其上一級主管可將該員工停職一天待翌日做出調查,在通常情況下,撤職應在事發后即日生效。
*申訴程序
員工如認為首部公平對待或紀律處分感到不滿時,可向部門主管申訴。
如部門主管會晤后仍不滿意時,應向總經理書面請求調查再做決定。任何員工認為受到任何不公平待遇時,都要依下列程序申訴:
有表(申訴程序圖)
* 記錄
警告及停職處分將詳細列入該員工的個人記錄上,分別保留一至二年,然后廢除。
篇3:公寓中心加強勞動紀律,嚴格考勤制度規定
> 學生公寓中心關于加強勞動紀律,嚴格考勤制度的暫行規定為進一步加強勞動紀律,提高工作效率,保證正常工作秩序,根據《**建筑工程學院教職工請假制度》和《關于加強考勤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結合公寓中心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暫行規定:
一、 考勤辦法
1.公寓中心全體職工必須按規定時間準時上、下班;值班人員實行24小時輪班制度(包括節假日);
2.各樓長負責本樓臨時員工的考勤登記,并在每月26-28日將考勤統計結果報中心辦公室。
二、遲到、早退規定
1.未按規定時間上下班的視為遲到、早退,特殊情況下(校車因天氣或機械故障等原因)除外。上班時間未到達工作崗位的視為遲到,未到下班時間而離開工作崗位的視為早退。遲到或早退一次時間超過1小時,一個月內遲到和早退累計4次均按曠工半天論處。曠工半天扣5分;
2.上班堅守崗位,有事臨時外出須向本部門負責人請假,樓長要向分管領導請假,批準離開后須在自己工作崗位的顯要位置標明去向。每月只允許臨時請假4次,每次不超過1小時,請假超過1小時按請假半天論處;
3.女職工產假、哺乳假期間按學校規定執行執行,同時不享受部門勞務補貼;
三、請假規定
1.因病、因事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可以請假。請假必須嚴格履行請、銷假手續。因病、因事請假本人必須事前提出書面或口頭申請,填寫請假單。請假半天由分管副主任批準,請假1天以內由分管副主任審核后報中心主任批準。凡遇特殊情況,未能及時辦理請假手續者,應先提出口頭請假,返崗后,及時補辦手續,其中病假應出具相應證明,否則按曠工論處;
2.請假期限與相應待遇
請假期限
崗位津貼
部門考核獎或勞務補貼
病假15天內;事假7天內
按照學校規定執行。
100%
病假16-30天;事假10天
80%
病假超過30天;事假超過10天
0-50%
四、曠工規定
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超假不歸者視為曠工。根據曠工的天數,給予相應經濟處罰。
曠工期限
崗位津貼
部門考核獎或勞務補貼
連續1天;累計3天
按照學校規定執行。
當月或半年獎為0
連續3天;累計5天
全年獎0
四、本辦法解釋權歸學生公寓管理中心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