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車作業崗位安全操作規程(范例)
1 適用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本公司各車間各類叉車作業人員的安全操作,包括柴油車和電動車。
2 崗位安全作業職責
l 負責本崗位日常事故隱患自我排查治理,包括班前、班中、班后的排查和處置;
l 負責本崗位叉車裝卸作業,在作業和故障排除過程中,嚴格按照規定安全操作,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l 負責本崗位叉車的充電或加油過程的安全作業,嚴格按規定進行安全操作;
l 負責本崗位叉車及其安全裝置、工器具的日常保養,確保其安全功能完好有效,保養過程按規定安全作業,本崗位不能解決的問題,及時報修;
l 負責本崗位事故和緊急情況的報告和現場處置。
3 崗位主要危險有害因素(危險源)
4 勞動防護用品穿戴要求
4.1 作業人員應穿戴工作服、工作帽,長發應盤在工作帽內,袖口及衣服角應系扣。
4.2 作業人員不得穿拖鞋或其他不防滑的鞋類。
5 叉車作業安全要求
5.1叉車駕駛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廠內機動車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作業時應隨身攜帶證書,證書由所在單位統一保管時,應隨身攜帶證書復印件。
5.2作業前準備安全要求
l 檢查燃油儲油量、電瓶電量是否符合要求;
l 檢查油管、水管、排氣管及各附件有無滲漏現象;
l 檢查車輪螺栓緊固程度及各輪胎氣壓是否達到規定值;
l 檢查轉向及制動系統的靈活住和可靠性;
l 檢查電氣線路是否有松動現象,喇叭、轉向燈、制動燈及各儀表工作是否正常;
l 查看叉車行駛路線的作業環境是否無異常情況,包括道路、照明、等是否正常。
5.3 叉車裝卸和行駛安全要求
5.3.1嚴禁酒后駕駛,行車中不準吸煙或與他人閑談,行駛中嚴禁撥打手機。
5.3.2嚴禁超速駕駛:
l 廠內主干道上行駛,時速不得超過10km;
l 進出車間倉庫轉彎時時速不得超過5km;
l 在車間內,時速不得超過3km;
l 在較差的道路條件下作業,起重量應適當降低,并降低行駛速度。
5.3.3嚴禁超負荷裝載,裝載和行駛注意以下安全事項:
l 在裝載貨物時,應根據貨物大小調整貨叉距離,貨物的重量應平均的由兩貨叉分搭,以免偏載或開動的貨物向一邊滑脫;
l 貨叉插入貨堆后,叉壁應與貨物的一面貼緊;
l 叉車開動前,應將叉架后傾到固定位置上防止貨物傾倒;行駛時起重門架要后傾;將貨叉升起離地面300mm左右再行駛,距地面始終保持距離;
l 搬運大體積貨物時,貨物擋著視線,叉車應倒車低速行駛;
l 叉車開動時,必須先鳴笛、觀察前后是否有人或障礙物;
l 叉車轉彎、進入現場必須鳴笛,減速緩行;嚴禁急剎車、高速轉彎、行走時起升或下降貨物。
5.3.4作業中應遵守“八不準”:
l 不準將貨物升高做長距離行駛;
l 不準用貨叉挑起翻盤的方法卸貨;
l 不準用貨叉直接鏟運危險品,易燃品;
l 不準用單貨叉作業;
l 不準用慣性力取貨;
l 不準在貨盤或貨叉上帶人作業,貨叉帶起后,貨叉下嚴禁站人;
l 不準用制動慣性溜放圓形或易滾動的貨物;
l 不準兩車裝載同一物體。
5.3.5叉車中途停車,發動機空轉時應后傾收回門架,發動機停車后應使滑架下落,并前傾使貨叉著地。
5.3.6工作過程中,,如果發現可疑的噪音或不正常的現象,必須立即停車檢查,及時采取措施加以排除,在沒有排除故障前不得繼續作業。
5.4 作業結束后的安全要求
5.4.1停車后應關閉油門或總開關;嚴禁讓發動機空轉而無人看管,更不允許將貨物吊于空中而駕駛員離開駕駛位置;停車離開時必須將車鑰匙取下。
5.4.2每天作業完后對叉車進行日常清潔保養,清潔保養時應避免接觸車輛突出和尖銳部位,,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
5.4.3車輛停用時,應停放在指定位置,不應停放在坡地上;并將貨叉落地;不準將車停在坡道口。
5.4.4叉車充電安全要求
l 叉車應到本單位專用充電點充電,充電時叉車應處于停車狀態;充電區域內禁止吸煙;
l 充電前應檢查充電設備是否完好,充電插頭、充電夾及線路是否無破損,確認完好有效方可開始充電;
l 開始充電后,應根據蓄電池的充許容量,確定電流強度,并檢查充電是否正常,如整流器發熱或其他部分損壞,應立即切斷電源;在未切斷電源前,嚴禁取用蓄電池;
l 充電正常進行5分鐘后,人員方可離開現場,在結束充電后及時停止充電作業。
5.4.5叉車加油安全要求
l 車輛加油時應熄火;到加油站或本單位加油點加油時,嚴禁吸煙、嚴禁使用手機;
l 在本單位加油點加油時,應使用專門配備的防靜電抽油工具,并防止柴油泄漏;
l 現場少量柴油濺出時應立即清理;發生大量泄漏,應采取應急措施。
6 崗位應急要求
6.1車輛行駛中由于碰撞、翻車等引起人體傷害和物體倒塌、飛落、擠壓等,立即搶救傷者。
6.2 車輛在充電時發生設備漏電,應立即關閉充電設備電源;如發生人員觸電,不得用肢體接觸觸電者,首先應關閉電源,來不及關閉時,應使用絕緣物體將帶電物挑開。
6.3 車輛加油時,發生柴油泄漏,應立即停止作業,并報告當班帶班人員(帶班室電話-----);不得在泄漏現場使用手機和其他產生靜電或火花的設備工具,并立即開啟通風裝置進行通風。
6.4 車輛或周邊發生火險時,應立即停止作業,使用周邊的滅火器進行滅火并同時報告工廠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電話-----);處置無效時立即撤離現場,按現場指示標識疏散到工廠東北大門處集合。
篇2:發電機安全操作規程
發電機安全操作規程
1.0目的
設備的操作方法,避免因誤操作而發生意外。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z客戶服務中心
3.0管理職責
3.1工作負責人:工程部主管;
3.2相關崗位維修人員按規程對發電機進行安全操作;
4.0定義
無
5.0規程
5.1柴油發電機應由工程部熟悉機組性能的人員操作,其他人員未經允許禁止操作;
5.1.1啟動前檢查(火災時忽略此步驟)
1)各輔件連接是否可靠;
2)冷卻水是否加滿,各接頭有無滲漏;
3)機油油位是否正常,各部位有無滲漏;
4)燃油是否充滿油箱,各接頭及管路有無滲漏,輸油管路各閥門是否開啟;
5)蓄電池電量是否充足;
6)發電機面板上各指示燈指示及開關位置是否正常;
5.1.2啟動操作(手動)
1)斷開發電機輸出斷路器;
2)各項準備工作準確無誤后,將鑰匙開關撥到“手動”的位置,按綠色鍵(5秒)啟動發電機
組;
3)若按綠色鍵10秒鐘左右仍無法啟動柴油發電機時,應將鑰匙開關撥到“O”的位置,等待
10~20秒鐘后再啟動;如連續三次均無法啟動時,應停止操作,檢查并排除故障后才能再次操作;
4)發電機正常運轉后,如需要則合上供電斷路器;
5.1.3運行檢查:
1)柴油機發電機啟動后應即時啟動通風風機,運行過程中,按《柴油發電機運行記錄表》內容
檢查并記錄相關數據;若屬例行檢查,則在檢查(試運行5分鐘)無異常后停機;
5.1.4停機操作(手動)
1)斷開供電斷路器,使柴油機空載運行3~5分鐘;
2)將鑰匙開關撥至“O”位置(緊急情況時可直接按急停開關STOP),使柴油機停止運行;
3)將開關撥至“AUTO”位置,合上輸出斷路器,使柴油發電機組處于自動備用狀態;
4)停止通風風機;
6.0附則
按照程序定期實施保養檢修計劃;
7.0支持性文件
篇3:烤漆房安全操作規程
烤漆房安全操作規程
1、烤漆房應由操作責任人負責日常維護與保養,使用前認真閱讀說明書。嚴格按照說明書規定及時更換過濾棉、柴油濾芯等。
2.使用烤漆房前先檢查烤房內有無雜物和危險品,通風機、儀表、管路、房門等附屬設備是否良好,如有故障應預先排除。
3.凡屬易燃易爆等危險品一律不準放入烤漆房內、外。對浸漆產品,必須待漆濾盡方可進。
4.打開烤漆房門應先通風換氣,然后汽車及人才能進入烤漆房內工作。
5.關閉烤漆房門前要確認里面無人,一切正常方可關門,然后再起動開關進行工作。
6.烤漆房內外要保持整潔,烤漆房頂、周圍嚴禁堆積物件。烤漆房附近要裝消防設備,操作者應熟悉使用方法。
7.烤漆房內嚴禁烤衣服及其它物品,嚴禁冬季任何人進入烤漆房內取暖。
8.工作場地嚴禁明火和吸煙以及其它火種。
9.烤漆房必須按技術規定使用,嚴禁超溫使用。
10.烤車時必須有一人以上當班,嚴禁脫離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