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區域治安事件處理程序和方法(十三)
第1條搶劫事件
1、首先報告主管領導,并簡要說明事發地點、性質、人數、特征及損失價值;
2、驅散無關人員,保護好現場,留意現場周圍情況,查看本部各類記錄、出入登記,檢查有無可疑情況和人員。
第2條糾紛事件
應及時了解具體原因,勸阻爭吵,平息事態。
第3條傷亡事件
1、應做好現場保護和通知搶救工作;
2、對明確已死亡的,應報派出所調查處理并通知殯儀館;
3、對涉及刑事及重大責任事故或因治安刑事案件引致的傷亡事故,應立即報告公安機關,并由安防部經理、保安隊長協助調查處理;
4、安防部經理,保安隊長除組織人員維護現場外,還需負責指揮,調配人員做好布控、堵截,根據事態大小程度,報派出所,有關部門及管理公司總經理。
第4條盜竊等破壞事件
1、抓獲現場嫌疑人;
2、力量不夠,用對講機、手機、消防電話等或其他方式,報告廠區安防部;
3、簡單說明現場情況,并監視現場情況,等待安防部指令;
4、安防部應迅速派適當數量的保安人員到現場制止,設法抓獲肇事者,帶往保安部調查處理;
5、在事件中如有財產或人員受到損害,應拍照或錄像,并保護現場,留下目擊者做詳細調查,以明確責任落實賠償,如涉及刑事責任應交派出所立案處理。
第5條外來人員的擾亂行為
1、當發生沖擊事件時,保安人員要努力作好勸阻工作,并將有關情況報告上級公安機關或安防部及服務單位有關領導。
2、保安人員在遇有沖擊事件時,應關閉大門,防止不法分子闖入單位內部進行破壞活動。對已進入單位內部的要采取有效方法,動員或強制離開。
3、對待參與沖擊事件的人員,保安人員要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勸說疏導工作,原則上不解決具體事項、現場不做任何具體事項的解釋或答復,防止矛盾轉移或矛盾激化。
消防安全事件處理程序和方法:
發生重大火災時
第一步驟:
立即報告主管;
即刻打119報案;
廣播通知服務單位所有員工,立即依據"應變處理小組"的編制執行任務;
立即疏散服務單位員工,迅速離開現場。
第二步驟:
聽從總指揮或消防人員的命令行事;
保持鎮定,按照平時消防演習執行本身工作;
迅速將現金及貴重財物放進保險箱上鎖;
除電燈外,關掉所有電器設備;
在不危害自身安全下,協助用消防設備救火;
受傷的員工立即送醫院處理。
發生重大火災時
員工離開火場,到附近指定地點集合。
到達指定地點后協助服務單位主管,迅速清點人員。
未經消防人員許可,不可擅自進入火災現場。
一般火勢處理程序
發現小火勢,利用就近的消防設備迅速撲滅火勢;
立即向主管報告。
一般火勢處理程序
由現場保安及時救火。
如保安領班未到,火勢已撲滅,仍需向保安班組長報告經過。
保安班組長應在了解狀況后,向服務單位和安防部主管負責人匯報。
協助服務單位有關主管清點財物的損失,編列清冊。
檢討火災發生的原因、應變處理過程的缺失,以做為日后改善的依據及方向。
消防注意事項
安全第一。不要因為收集現金或救火而危及自身安全;
避煙。如有濃煙出現時,應匍匐在地上爬行,迅速離開現場。(因為離地面20公分,氧氣仍存在,不會妨礙呼吸。)
盡量避開電器設備,不要用手或身體觸摸。
篇2:小區治安事件處理標準作業規程(8)
小區治安事件處理標準作業規程(八)
1、目的
1.1、當治安事件發生時,公司為了規范治安事件得到有效控制、防止事態進一步惡化,保障小區業主及公司財產安全,而制定此標準作業規程。
2、適用范圍
2.1、適用于物業公司所管理的小區內發生治安事件的處理。
3、職責
3.1、物業公司總經理負責重大治安事件的總指揮。
3.2、安全管理部經理負責治安事件處理的現場總指揮,并負責協助公安部門進行處理,有效的控制事態的惡化。
3.3、安全管理部治安主任負責對現場圍觀人員的勸離,配合經理共同處理。
3.4、物業公司其他相關部門協助處理。
4、程序要點
4.1、治安事件的類型:流氓斗毆、酗酒、鬧事等違反治安管理的事件。
4.2、治安事件的處理
4.2.1、安全管理部經理發現或接到治安事件發生的報告后應立即設法制止,或迅速組織員工趕赴現場維持秩序,截住斗毆者后檢查所有物品損壞情況,責令斗毆者負責賠償全部損失。在處理事件時,員工嚴禁與當事人或客人發生沖突。
4.2.2、如情況發展到難以控制,要及時向物業公司總經理報告,并聯系當地公安機關處理,如現場有負傷者應及時撥打"120"予以急救或陪同前往醫院搶救。
4.2.3、勸說圍觀者散去,保護原始現場以待公安機關調查。
4.2.4、凡由公安機關派人調查處理的,均由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法規處理,本部派人協助配合。
4.2.5、此事件處理期間的有關資料,必須書面報告呈報物業公司總經理。
5、記錄
6、相關文件
篇3:物業轄區治安事件處理預案10
物業轄區治安事件處理預案10
刑事、治安案件處理宗旨:
1.立即趕到現場,并用對講機向領班、主管報告;必要時及時投報110;
2.保護現場、維護秩序,派員在周邊區域警衛;
3.根據具體情況,實行區域隔離,禁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如有傷員,應設法救護,但不可挪動現場物品;
4.嚴禁任何人觸摸現場各類物品,以免破壞現場,影響偵查工作;盡可能配合警方開展調查,取證;
5.必要時,進行拍照、錄像,協助破案。
(一)炸彈恐嚇
1.不管真假,必須嚴肅對待、慎密處置;
2.立即通知警方及服務中心;
3.除警方或消防人員外,禁止任何人、車輛進入現場;
4.確保所有電梯暫停使用;
5.按照火警路線,協助疏散現場人員;
6.在警方人員未到達前,應視察四周是否留有可疑物品;
7.當發現可疑物件時,應立即利用繩索或垃圾箱等障礙物圍繞它,禁止任何人接近;
8.檢查搜索時,應由外而內、由公共區域到室內,注意:
?、匍_啟任何門時,要留心可疑點;
?、谇形鹱孕薪佑|或處理可疑物件;
③切勿在現場使用無線電通訊機、閃光燈或開關電器;
?、芮形鹨婆?、遮蓋可疑物體。
9.接恐嚇電話后,應冷靜處理:
?、俨荒苡谜Z言刺激對方;
②拖延與對方通話時間;
?、圩⒁獗尘啊⒙曇?、動靜、估計對方人數、年齡等情況;
?、苡涗浰袑υ拑热荨F場情況等;
?、萦闷渌椒ㄈ鐣鴮?、手勢、動作通知其他員工報警;
?、耷f不要中斷對話,采用內緊外松的方法了解并穩定對方。
10.事后填寫《事件報告》呈交服務中心。
(二)發現可疑物品
1.110報警
2.通知附近秩序維護員到場,關閉對講機
3.警告任何人不能接近、檢查該物品,直至警方到來
4.通知物業經理到場
5.用警告帶將可疑物品隔離
6.協助疏散人群,封鎖現場,指揮交通,以便緊急車輛盡速到場;
7.事后填寫《事件報告》呈交服務中心。
(三)自殺或企圖自殺
1.應盡快通知警方及服務中心;
2.保護現場,避免任何人觸摸現場物品,包括自殺者所用的器械,藥物等;
3.任何人不得開關現場各類電器,以免破壞證據或發生危險;
4.如自殺者利用煤氣自殺,應按泄漏氣體事件予以處理;
5.如自殺者尚有生還可能,應一邊拔打120救護電話,一邊由專業人員現場急救;
6.當警方調查完畢后,應通知有關部門清理現場,必要時,事先做好錄像、拍照取證工作;
7.如遇企圖自殺者,首先應穩定其情緒,根據現場條件見機行事設法救助,同時報警救援;
8.記錄一切有關資料,填寫《事件報告》呈交服務中心。
注意事項:
①處事要冷靜;
②如了解到自殺者曾服藥物,須向警方及救護人員說明。
(四)偷盜、搶劫
1.保持冷靜、沉著應對并立即發出信號,通知各崗位秩序維護員人員;切毋輕易接近罪犯,確保自身安全;
2.若罪犯正在企圖作案時,應間隔距離暗中觀察,不要驚動,并盡快設法通知領班布置合圍,捉拿現行;
3.可能情況下,及時報警,請求警方到場處理;
4.若罪犯正在行兇時,須智勇雙全,一方面盡力制止不法行為,一方面大聲呼叫鄰近秩序維護員協同擒獲;
5.若罪犯正在逃跑時,應迅速用對講機呼叫各崗秩序維護員(尤其是門崗秩序維護員),講清罪犯的外貌、衣著、特征及人數等,如有兇器,要特別提醒防備;
6.對現場或在追捕中罪犯所留下的遺物,千萬不可自行處理,以便警方取證處理,必要時,進行拍照、錄像。
(五)發現可疑分子
1.先觀察,后盤問,注意對方的神態、動作、衣袋等,如有異樣,及時通知領班,主管并采取相應措施;
2.對確認可疑的人員,要嚴密監視、暗中觀察,通知各崗位協作防范,防止其破壞或造成其它意外事故;
3.若發現可疑分子與警方通緝的三逃人員體貌特征相似者,可采取措施,通報警方或將其押送派出所;
4.對一時無法確認的可疑人員,要注意派專人跟進及掌握其去向、目的,直到弄清來由和身份為止;
5.處理過程中要隨時關注自身的安全。
(六)發現易燃、易爆物品攜帶者
1.發現攜帶者,先進行規勸,宣傳消防管理條例,講明攜帶此類危險品進入的危害性;
2.如業戶臨時需要存放的,秩序維護部在確認沒有危害的情況下,可在檢查登記后在指定地點作保護性寄存;
3.如施工人員因作業需要攜帶入內,必須經物業部辦理許可手續,并由工程部、秩序維護部在作業區域監護的情況下,方可登記入內;
4.隨時關注該等物品的管理情況,確秩序維護員全;
5.原則上物業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私自堆放,或未經許可攜帶入內的,按規定嚴肅處理。
(七)打架
1.在值勤中(及業戶投訴)發現業戶之間有爭吵、斗毆現象時,要及時制止。
2.制止原則
?、賱褡桦p方住手、住口;
②將雙方或一方勸離現場;?、鄢钟衅餍刀窔瑒t應先制止持械一方;
?、苋缬袀?,輕傷可征求當事人意見是否報案,重傷或流血嚴重時應立即報警,等待處理。送傷員到醫院去時,應征求當事人意見或警方決定,費用由當事人自理,秩序維護部只從社會公德角度出發協助。
3.迅速報告主管,由主管報告管理部出面調解,如個人力量單薄,應請求增援,必要時及時致電110報警。
4.在制止爭吵、斗毆雙方時,切記不能動粗、惡語相向。
5.如對物業設施的損害,應作記錄,拍照備查,并由當事人簽字;如有警方在場,由警方作勘察報告。
6.填寫《事件報告》上報。
(八)強奸非禮
1.問清地點、當事人安危,向110報警;
2.通知當值安保負責人前往,盡量安排一名女同事陪同;
3.了解事件情況,保持現場直至警方到場;
4.協助警方處理;
5.事后填寫《事件報告》呈交服務中心。
注意事項:
?、俨坏脤⑹芎θ速Y料及事件過程向與事件無關的人透露;
?、诓豢上蛉魏稳税l表此事件的消息或個人意見。
(九)恐嚇勒索
1.記錄客戶受何種勒索;
2.如當事人要求代為報警,則致電110;
3.協助警方處理;
4.事后填寫《事件報告》呈交服務中心。
(十)偷車
1.嚴格按照停車場管理規定控制車輛進入,憑證停放;
2.發現可疑人員主動盤問;
3.記錄被偷車輛車牌、顏色及型號等;
4.留意竊賊人數、樣貌、衣著及是否攜帶武器,有無駕車逃離及車號;
5.注意逃走方向,報警110;
6.協助警方查證;
7.通知車主;
8.事后填寫《事件報告》呈交服務中心。
注意事項:
?、僮⒁獍踩?,切勿自行攔截;
②切勿移動現場證物及竊賊遺物;
?、酆藢囍魑镒C準確方允許車輛通行。
(十一)跳樓
1.了解過程后立即致電110報警(提及現場狀況);
2.秩序維護員及主管迅速到場處理;
3.封鎖現場直至警方到達,協助維持秩序,疏導交通;
4.協助找出傷者或死者親屬或居住地址;
5.協助警方尋找證人;
6.通知經理,必要時調度服務中心人員跟進處理;
7.填寫《事件報告》呈交服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