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作目標
做好園林綠化管理,確保綠化完好率98%,綠化成活率98%,裸露面積率占總綠化面積的0.5%以下,缺株在0.5%以下。
2 工作職責
2.1園林綠化管理操作模塊負責人
2.1.1負責中海康城花園綠化工程分判合同的起草及跟進事宜;
2.1.2負責根據合同內容安排綠化養護質量監管工作;
2.1.3負責組織安排有關綠化養護管理培訓工作,包括督促綠化公司參加我司舉辦的有關質量管理的培訓。
2.2保安隊長
負責日常檢查及定期檢查園區綠化養護情況。
2.3保安員
負責檢查崗位周邊綠化養護情況,巡視崗位負責檢查巡視范圍內綠化養護情況
3 工作指引
3.1園林綠化管理操作模塊負責人必須根據中海康城花園綠化工程分判合同及《全國物業管理示范小區標準及評分細則》安排保安隊做好園區綠化養護檢查工作。
3.2保安主管必須根據中海康城花園綠化工程分判合同內容及檢查標準每天巡視小區的綠化狀況兩次,填寫《日常綠化工作檢查表》。在檢查過程中接到客戶投訴或發現綠化工作質量不達標時,要及時督促綠化公司整改,并跟進、記錄整改情況。
3.3保安員負責隨時檢查崗位周邊園林綠化情況,發現不合格及時通知綠化工進行處理,特殊情況報園林綠化管理操作模塊負責人進行處理。
3.4園林綠化檢查內容、標準及方法根據園林綠化管理模塊工作指引中有關規定執行。
3.5環境消殺監管
3.5.1園林綠化管理操作模塊負責人要督促分判方定期進行綠化環境消殺,并檢查工作質
量,填寫《定期綠化工作檢查表》。
3.6園林綠化管理操作模塊負責人對綠化工作質量監管過程中產生的不合格及潛在不合格按《不合格控制程序》、《糾正措施管理程序》及《預防措施管理程序》的有關規定執行。
3.7園林綠化管理操作模塊負責人應協助管理處做好每半年一次的質量目標自評工作。
3.8園林綠化管理操作模塊負責人必須每月對分判方的工作進行評估,填寫《綠化工作月總結、計劃及問題匯總表》,并按照公司要求定期對分判方進行評估,填寫《分判合同評價》并上報園林綠化管理指導模塊負責人。對合格分判方,園林綠化管理操作模塊負責人要按公司要求填寫《合格分判方名冊》。
3.9園林綠化管理操作模塊負責人必須及時處理業戶有關園林綠化方面的投訴,必要時進行回訪,按照《回訪管理程序》有關規定執行。
3.10園林綠化管理操作模塊負責人必須對業戶就小區園林綠化環境提出的意見采取改進措施。
4 質量記錄
4.1.《日常綠化工作檢查表》,保存期限3年。
4.2.《定期綠化工作檢查表》,保存期限3年。
4.3.《綠化工作月總結、計劃及問題匯總表》,保存期限3年。
4.4.《綠化分判合同評價》,保存期限3年。
4.5.《合格分判方名冊》,保存期限3年。
5 參閱文件資料
5.1.《全國物業管理示范小區標準及評分細則》
5.2.《回訪管理程序》
5.3.《不合格控制程序》
5.4.《糾正措施管理程序》
5.5.《預防措施管理程序》
5.6.中海康城花園綠化養護工程分判合同
5.7.園林綠化管理模塊工作指引
篇2:小區外包綠化監管工作規程
1.0目的
1.1本指導書規范了小區綠化檢查工作程序,督導承包方正常的綠化養護,確保小區綠化生長良好,造型優美。
2.0適用范圍
2.1本指導書適用于小區外包綠化的監管工作。
3.0職責
3.1公司園林綠化部清潔綠化主管負責根據綠化分包合同編制清潔綠化養護計劃,并檢查小區落實執行情況。
3.2 清潔綠化組長負責日常養護工作的檢查、督導。
3.3 管理處主任負責對清潔綠化組長工作每周進行抽檢、審核。
3.4 公司質量控制小組每月組織綜合檢查考核。
4.0 工作程序
4.1 工作流程圖
4.2 工作要求和內容
4.2.1 檢查
4.2.1.1清潔綠化組組長負責按附件一《綠化養護工作檢驗標準和方法》對小區綠化養護工作進行日檢,每周記錄,填寫《綠化養護周檢查表》呈管理處主任簽署。
4.2.1.2清潔綠化組組長按《綠化養護合同》要求對綠化養護分包商的工作每周記錄檢查備案。
4.2.1.3 管理處主任每周對清潔綠化組長工作進行抽檢、審核。
4.2.1.4公司質量控制小組每月按《服務檢驗規程》和公司質量控制制度要求對轄區內工作(包括綠化)進行綜合檢查考核。
4.2.2問題處理
4.2.2.1對檢查中發現的不合格項目應及時提出整改意見,督導分承包方整改工作的進行。
4.2.2.2對分承包方出現的問題按綠化承包合同進行考核。
5.0 引用文件和記錄表格
5.1 《服務檢驗規程》
5.2 《綠化養護日(周)檢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