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園區花卉植物繁殖方式
1.0目的:持續花木的輪回生長,增加植物數量。
2.0操作程序:
2.1播種繁殖:播種土壤應選擇含腐殖質,輕松而肥沃的沙土壤。光照充足,空氣流通,排水良好的地方。播種土壤應深耕30cm深,土塊細碎,清除雜物后上層覆蓋12cm厚的細土壤。最好用1.5cm孔徑鐵篩將土篩過,覆蓋深度取決于種子的大小。一般大粒種子覆蓋深度為種子厚度的三倍左右;小粒種子以不見種子為標準,然后用細孔噴壺充分噴水。
2.2走莖:自葉基部抽出節間較長的莖,節上生著葉、花和不定根,用剪刀剪下來,用花盆重新栽培,就成為一棵幼小植株。
2.3球莖:一些球根類植物,老球莖萌發后常在基部形成新球帶子球,用刀將新生的球切下來后以備栽培。選用小號盆和培養土,將切下來的球莖重新栽植經過數日,就會發芽生根成為一株新苗。
2.4葉插:將葉柄從植物上剪下來,插入沙中,葉片立于沙面上,遮陰保持沙床濕潤,每天澆三次水,二十天后就會生根。起苗上盆,用培養土栽植就成為一株新苗。
2.5莖插:可以在露地進行,也可在室內進行,以季節種類不同,可以自行選擇。選擇枝條部分稱為插惠,長度以花卉種類、節間長度及組織軟硬而異,一般5-10cm長,組織以老熟適中而宜。過于柔嫩易于腐爛,過老不易生根,采用生長強健或樹齡較幼的母體枝條,生根率比較高。扦插時要保留一部分葉片,如果去掉全部葉片則難以生根。葉片較大的植物在扦插前剪除葉片的一部分,切口以平剪,光滑為好,以提高成活率。將剪好的枝條插入沙床中,注意澆水保持沙床濕潤,一個月后就會生根。
2.6根插:有些花卉能從根上產生不定根芽形成幼株,采用插根繁殖,大多數根插的花卉都有粗壯的根,把根剪成5--8cm長,散插于淺箱內,覆蓋土沙約1cM保持濕潤。
3.0標準:插穗的切口要光滑。
篇2:花卉租擺合同范文(3)
花卉租擺合同范文3
合同編號: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為了美化環境,陶冶情操,提高工作效率,根據《合同法》及有關法規,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則,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友好協商,特簽定如下協議: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花卉租擺的數量:
乙方提供大花 盆,中花 盆,小花 盆,合計 盆給甲方租用。
三、結算方式:
甲方每月付給乙方花木租金人民幣 元整,花木管理費人民幣 元整,合計 元整,甲方于每月 日前一次性以現金或支票的形式付給乙方,最遲不超過 天。
四、甲方責任:
1、負責看護從乙方租用的全部花卉,承擔因丟失和人為損傷花卉(包括花盆、托盤、幾架等)而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但花卉的自然死亡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責任。
2、保持花卉擺放位置相對不變,教育己方人員不向花盆中傾倒廢水、廢棄物,不損傷花卉。
3、按本合同規定的結算方式及時、足額向乙方支付花卉租金。
4、協助乙方人員搞好花卉護理工作,提供花卉護理所必須的水源等條件。
5、需要乙方提供本合同規定以外的其他花卉或服務時,要另行付費。
6、甲方如果更換或遷移地址,應當提前 天通知乙方,協商解決花卉的租擺問題。
7、甲方需要對花木進行臨時的調整或更換,須提前 天通知乙方,否則,所有的運輸費用由甲方自己負責;
8、本合同終止后雙方不再合作時,協助乙方完整、及時、安全地將承租乙方的花卉撤離。
五、乙方責任:
1、按本合同規定認真負責地擺放和養護甲方承租的全部花卉。
2、擺放的植物品種多樣化,布局合理,使其有整體觀賞效果。
3、乙方應當定期每周 次對甲方租擺的花卉的管理(淋水、修剪、施肥、除蟲等),做到無病蟲害、葉面無塵土、無壞葉,并根據不同季節和花卉生長情況及時更換,保持所供花卉的新鮮和美觀。
4、認真負責做好養護工作,及時修剪枯枝爛葉或調放沒有欣賞價值的花卉補充新鮮新奇花木,在同檔次的條件下進行適當調整,以使擺花效果富于變化。(更換不包括甲方本來所有的花卉)。
5、工作人員為甲方擺放和養護花卉時應注意文明禮貌,遵守甲方的一切規章制度,不得進入與租擺業務無關的區域,做與租擺無關的事。
6、工作人員在擺放植物及日常維護時應注意安全,不得損壞甲方設施,保持現場清潔衛生,做到人走凈場。
7、在租賃合同期間,乙方如將出租財產所有權轉讓給第三方, 應當提前 天通知甲方,協商解決花卉的租擺問題。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不得無故單方面違約提前終止合同,否則,需付對方違約金 元。
2、甲方不得無故拖欠或逾期不付租金,逾期 天以上乙方有權撤退租擺并要求甲方付 個月租金作為補償。
3、乙方無故 天以上未對甲方租擺的花卉植物進行管理,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同時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
雙方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另行協議。
七、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按第 種方式解決:
1、申請重慶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約定事項: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一式份,賣方份,買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租方(章): 出租方(章):
住所: 住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篇3:花卉租擺庭園綠化養護管理合同
花卉租擺及庭園綠化養護管理合同
甲方:--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公園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就美化甲方環境乙方向甲方提供花卉植物租擺和庭園綠化管理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盆花植物供甲方擺放,甲方向乙方交納租擺費用。
二、乙方需按雙方商定的要求負責將花卉、植物擺放到甲方規定的場所,并達到美觀的效果。
三、乙方負責花卉植物的日常養護管理,甲方保證乙方花卉植物不丟失;如有丟失,甲方需按花卉植物的價格照價賠償給乙方。
四、乙方為甲方園內樹木草坪提供綠化養護管理,乙方負責園內草坪樹木的雜草清除、修剪、肥水管理及蟲害防治,保證草坪、樹木的正常生長。甲方向乙方交付綠化養護管理費用。
五、甲方需為乙方免費提供綠化養護管理所需的水、電等條件。
六、甲方園內樹木、草坪因人為因素等外因造成死亡的,乙方概不負責。
七、甲方如需增加盆花,植物數量需按合同訂價相應增加支付乙方費用。
八、花卉租擺及綠化養護管理期限: 20年 5月1日至20年 4 月 30 日。
九、本合同包含兩部分:花卉租擺與綠化養護,其中花木租擺費用定為花卉 300 盆,每盆0.10 元/天,植物 215 盆,每盆0.15元/天,總價為每月 1867.50元。此費用現雙方約定,根據甲方所租擺的花木數量每月核定,計算實際費用(花木數量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綠化養護管理的費用每年為人民幣 9100.00元整。以上兩項費用共計每年31510.00元整。支付方式為合同期限開始的每月5日付款一次,每次為人民幣2325.00元整。如甲方違約延遲付款,需向乙方支付違約滯納金(每延遲一日需交付全年費用的3%)。
十、如甲乙任何一方單方面終止合同則需賠償對方違約金壹萬元整,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保護,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甲方負責人(簽字) :乙方負責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