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學院實驗室安全管理規定
一、實驗室是開展教學、科研活動的重要場所,為確保實驗室安全,防止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事故發生,優化實驗室環境,保證教學、科研活動的正常進行,制定本管理規定。
二、所有在實驗室工作、學習的人員,要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觀念,統一認識,確保人身安全。要牢固樹立安全意識,遵守實驗室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識和救助知識。
三、各實驗室必須配備適用足量的消防器材,置于位置明顯、取用方便之處,并指定專人負責,妥善保管。在非應急狀況下,各種安全設施不準借用或挪用,要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補救措施。
四、保持實驗室設備、設施及環境清潔衛生。設備器材擺放整齊,排列有序,保持走道暢通。嚴禁走廊堆放物品阻擋消防安全通道。
五、實驗室工作人員應熟悉消防器材的放置地點,學習消防知識,熟悉安全措施,熟練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如遇火災事故,應及時切斷電源,冷靜處理。
六、對進入實驗室工作學習的人員,應經常進行安全用電教育,嚴禁超負荷用電。實驗電氣設備處于工作狀態時,必須有人在場監管,確實需要長時間連續工作的實驗,電氣設備須采取必要的安全保護和監管措施,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七、電、水、氣等設施必須按有關規定規范安裝,不得亂拉、亂接臨時線路。實驗室應定期對電源、水源、火源等進行檢查,并做好檢查,發現隱患應及時處理。
八、電氣設備應定期維護保養,對有故障的儀器設備要及時檢修,使用強電的儀器設備要安裝接地裝置,對出現老化現象的設備以及具有潛在安全隱患的設備應及時維修或報廢。
九、無需配備加熱設備的實驗室,嚴禁使用包括電爐、電取暖器、電水壺、熱得快、電熨斗、電吹風等各種類型的電加熱器具。實驗中必須使用明火時,須加強防范措施,做到用火不離人,危險范圍內要清除可燃物品。
十、實驗樓(室)應按規定設置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不得在實驗室堆放與實驗無關的雜物、可燃物、易爆物。
十一、各實驗室建立安全值班制度。實驗室值班人員或工作人員下班時,必須關閉電源、水源、氣源、門窗,剩余藥品必須妥善保存。實驗教師要配合值班人員進行安全檢查。
十二、各實驗室必須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加強對廢氣、廢液、廢渣和噪聲的處理與排放的管理,不得污染環境。嚴禁在實驗室內大聲喧嘩、抽煙、吃食物和亂丟垃圾。不得帶無關人員進入實驗室。
十三、實驗室的儀器設備應有專人負責維護,保持良好的性能和準確的精度,并處于完善可用狀態,確保儀器設備安全運行。
十四、對精密、貴重儀器和大型設備的圖紙、說明書等各種隨機資料,要按規定存放,設專人妥善保管。
十五、貴重儀器設備及其附屬的安全裝置,未經申報批準,不準隨意白拆卸與改裝。確需拆卸或改裝的,應書面請示,并備案,方可實施。
十六、發生事故時,要積極采取有效應急措施,及時處理,防止事態擴大和蔓延。發生較大險情,應立即報警。
篇2:一中實驗室藥品、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EE一中實驗室藥品、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實驗室藥品由專人負責,藥品按規定擺放整齊,每個藥品柜有標簽,標明藥品名稱及數量。
二、藥品領用須經負責人同意,填寫領用單。一般情況下只允許實驗教師領取,其他人員領用需經教務處批準方可填單領用。
三、每年藥品購買由藥品負責人報計劃,教務處審批,總務處購買,再由藥品負責人驗收入庫。
四、藥品管理每年盤點一次,購進藥品與耗用明確,報教務處備案。
五、藥品室需設立危毒藥品專柜,須上兩把鎖,由兩位實驗教師分別管理其中一把鑰匙。取用藥品,需兩位老師同時在場。
篇3:校園實驗室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 小學校園實驗室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實驗室是學生進行實驗的重要場所,實驗過程中可能接觸到化學藥品、電、玻璃儀器等,針對可能出現的安全事故,采取以下應急預案:
1.若室內因線路故障或其它不可預知因素發生火災時,應立即疏散學生并關閉電源,用滅火器及其它有效方法進行滅火,并及時報告學校領導。若火勢未能及時控制,立刻撥打119報警。若使用酒精燈不慎引起燃燒,立即用濕抹布撲蓋。
2.若室內因線路原因或其它不可預知因素發生學生觸電事故,應立即疏散學生并關閉電源,為觸電學生進行人工呼吸,并請醫務室人員及時到達作相應處理,同時報告學校領導。有必要時送往醫院救治。
3.若因使用玻璃器皿不慎或使用解剖刀、剪刀不慎而出現外傷,應立即到醫務室進行處理。
4.如果酸或堿流到實驗臺上,立即用抹布擦凈,再沖洗抹布。如不慎將酸或堿沾到皮膚、眼睛或衣物上,立即用較多的水沖洗,在沖洗眼睛時要眨眼睛,切不可用手揉眼睛,并請醫務室人員及時到達作相應處理,同時報告學校領導。有必要時送往醫院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