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擔保臨時掛帳的處理程序和催款責任協調
至:財務部
由:總辦
事宜:有關擔保臨時掛帳的處理程序和催款責任協調
日期:20**-01-07
一、未簽掛帳合同的客戶應該在消費后及時買單,凡因特殊原因不能馬上買單的,需按以下程序處理:
1、只有經理級以上人員才有權擔??腿伺R時掛帳;其它人員無權擔保,其他人員如需要擔保必須向本部門經理以上級的上司提出,由他們來擔保。
2、擔保金額在1000元以下的,由經理級人員直接擔保,無需請示總經理。
3、擔保金額超過1000元的,由經理級以上人以上員同意,并需填寫《經得總經理簽名。
篇2:酒店掛帳處理程序
酒店掛帳的處理程序
規 定:
Policy:
程序:
Procedures:
那些與本酒店簽有掛帳合約的公司,信貸部根據合同副本,以每一個公司開設一個帳戶。每天收到稽核部送來的帳單時:
1、逐筆核對該公司掛帳是否與本酒店簽有合約,有效簽單人是否屬實,如遇特殊情況,則一定要有規定的擔保人簽字擔保,如果收不到款項,則由擔保人負責;
2、若不符合要求,則查單,同時知會稽核主任或收銀主任,查找原因;
3、若符合要求,則按各公司帳戶分別入電腦;
4、當出納收到款項,將銀行回單送信貸部,本部據此入帳沖減原帳戶 ;
5、當某公司掛帳達到一定限額,或有一筆費用遲遲未繳時,由財務運作部經理發出催款信,并附月結帳單,若仍沒有交款,再出信追收,最后財務運作部經理經理寫一份停止其掛帳的通知,經財務總監、經理批準后,分派各部門,并與有關人員上門追收;
6、保管好未付款及已付款帳單、單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