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員工在宿舍打架事件的處理報告
尊敬的度假村領導:
針對以上所述情況,該事件的影響已較為惡劣,嚴重與我度假村所制定的人性化管理相沖突,為了嚴明紀律,控制影響,警示其他員工。故我部根據度假村《宿舍管理處罰規定》第一條第2項之規定,以及行政人事部20**年6月1日下發的《關于員工打架斗毆或毆打他人等惡劣事件處理辦法》的內容。我部建議給予當事人:
1、DD:有打人行為,定性為《毆打他人》,予以辭退處理;
2、SS:有言語過激,自衛行為,定性為《激發矛盾》,予以辭退處理。
3、對其他一起就餐飲酒人員(z1、z2、z3、z4 四人),予以提醒處分,并通報全體員工,以示懲戒。
妥否,請領導批示!
保 安 部
20**年 9 月 3 日
篇2:對員工在宿舍打架事件調查報告
關于對員工在宿舍打架事件的調查報告
事 由:20**年9月2日星期六深夜1:16分,值班門衛戚孟良在對宿舍就寢巡查過程中,突然聽到A棟2樓宿舍傳出激烈的爭吵聲和宿舍門、物品的撞擊聲后,迅速趕到現場后發現A棟206宿舍有廚師打架,當即一邊進行勸阻,一邊打電話將此事向宿舍主管HH進行匯報,我部值班主管HH接到當值宿舍門衛電話報告后,迅速組織當班領班DD及部分警衛一同赴現場處理。
到場后,打架已被制止,但現場聲音較大,次序較為混亂。現場大約有7、8名廚師在圍觀或勸架,當宿舍管理員DD準備進入A206宿舍進行查看、了解情況時,卻遭到現場兩名廚師的阻攔,并稱"已經沒事了," 便將宿舍管理員往外推,要關閉A206的宿舍門。后在宿舍主管HH強烈要求下,將現場人員全部驅散,回自己宿舍休息,經初步了解,將兩當事人及兩名該宿舍勸架的廚師帶到了圖書室和保安部辦公室了解情況。并及時將該情況向值班經理彭經理和保安部方助理匯報。
由于當事人還未醒酒,且面部有輕微的外傷,便為其提供了創口貼和礦泉水,讓其先在圖書室休息,待其醒酒后才對當事人SS、FF詢問了解事情的具體經過。經對現場一名該宿舍勸架廚師劉啟明和該宿舍的一名廚師主管李誠及當事人SS、FF的口述。并進行認真分析和多方的調查取證后,事情經過大致如下:
20**年9月2日星期六晚21:35分下班沖完涼后,約21:55左右六名廚師:SS、FF、Z1、Z2、Z3、Z4等人經商議決定去臨江仙去吃宵夜。
在吃宵夜期間,大家都比較開心,并沒有發生任何矛盾和不愉快,零點左右,FF當時已經喝了約4、5瓶金裝純生,便提議要先回來,SS便說"誰一口氣喝下一瓶就可以回去。"FF便按照"要求"一口氣喝了一瓶金裝純生后就獨自一人先回宿舍休息了。回到宿舍后,因為喝得有點多睡不著,FF就躺在床上發了一會兒信息。
大約1:00左右,SS、Z1、Z2、Z3、Z4 5人在臨江仙吃宵夜回宿舍(經調查, 在臨江仙宵共喝了30瓶金裝純生,且感覺SS、z1、FF已有明顯醉意),回到宿舍后,此時FF已經睡著了,但被剛喝完酒回來的其他人員給吵醒了,于是就說:"大家別吵了!"
SS覺得FF一起去卻一個人先回來心理很不爽(自述)。便對FF說:"丟你**,大家都是兄弟,你這么早就回來了,什么意思?你再說一句我打你。"說完就去上廁所去了,上完廁所便坐在FF的床上。
FF坐了起來說了一句:"我真的不行了,你不能喝就不要喝嘛!"
兩人一邊爭吵了一會后,同時SS就動手推了一下FF,FF也推了他一下,SS便站起來踢了FF一腳,FF就站了起來打了SS兩拳,SS也打了FF兩拳后就被宿舍其他人下床拉開了,并把FF拉到了宿舍門口處,兩人爭吵了一會,FF就到A203宿舍其他人床上休息去了,而SS沒有就此罷休,仍想繼續打斗,但被宿舍其他人員拉住。就在這時門衛和宿舍管理員相繼趕來,事件才得到平息,并發生了開頭的那一幕。
整個過程處理完后,已經是凌晨4:35分。值班經理彭經理、保安部方助理、宿舍管理員主要負責了事件調查的全過程,在對SS詢問了解具體情況時,其態度十分惡劣、并故意刁難和不配合調查。給調查工作帶來了嚴重阻礙。
以上就是我部在做了相關調查取證后,了解到的相關情況。針對以上情況,我部總結造成以上情況主要有以下幾個因素:
1、廚部內部管理較混亂,時有發生醉酒鬧事事件,管理人員對員工發生的矛盾不能有效預防、制止,不配合宿舍各項管理工作。
2、SS因飲酒過量,言語不禮貌,并先動手挑釁他人
3 、SS違反了《宿舍管理規定》第九條:零點過后不得在宿舍大聲喧嘩、說話,影響他人休息之規定,在宿舍內熄燈后大聲說話影響他人休息。
4、FF在對SS因飲酒過量而失控的情況下,而采取同樣回應,升級了兩人的矛盾。
針對以上所述情況,該事件的影響已較為惡劣,嚴重與我度假村所制定的人性化管理相沖突,為了嚴明紀律,控制影響,警示其他員工。故我部根據度假村《宿舍管理處罰規定》第一條第2項之規定,以及行政人事部20--年6月1日下發的《關于員工打架斗毆或毆打他人等惡劣事件處理辦法》的內容。我部建議給予當事人:
SS:有打人行為,定性為《毆打他人》,予以辭退處理;
FF:有言語過激,自衛行為,定性為《激發矛盾》,予以辭退處理。
并對其他一起就餐飲酒人員(Z1、Z2、Z3、Z4 四人),予以提醒處分,并通報全體員工,以示懲戒。
妥否?請領導批示情況!
報告部門:保安部
20**年 9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