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生在校意外受傷、突發疾病處置流程
一:應急處理的 “ 三及時 ”原則
二:應急處置流程的“四個關鍵環節”
A.首遇責任人
學生傷害事故發生后,在場或者最先到場的校方工作人員稱之為首遇責任人。首遇責任人是學生傷害事故應急處置流程中的第一責任人,在現場需要做兩件事情:
一是初步判斷受傷學生傷情,采取救助措施,根據情況撥打救助電話,若需要醫療救助,撥打120,若發生不法傷害,撥打110,若需要消防救助,撥打119,如果屬于普通傷害或疾病的,則需要送往醫務室或就近就醫,由學校醫務人員或醫生進行診斷治療。如學生情況不宜挪動,則需立即打電話通知校醫,現場診治。
二是及時通知班主任。
(需注意:首遇責任人需全程陪同學生到醫務室或醫院就醫,直至班主任或家長到達為止,方可離開)
B.班主任
班主任是本班安全事項的第一責任人。班主任如果發現學生受傷或者接到通知,應第一時間趕往現場和醫院【如不能第一時間,則需聯系配班到位】。如果是一般傷害,要及時通知家長。如果是重大安全事故,應第一時間送往醫院救治,同時向學校安全主管領導報告。根據安全主管領導或領導小組的指示,適時通知家長。在學生診療過程中班主任需要及時跟進陪同,填寫學生傷害事故記錄表,記錄傷害事故發生與應急的基本情況。
C.學校醫務人員
學校醫務人員應當對學生傷害嚴重情況進行初步判斷,經檢查或診療后,根據傷情進行相應的后續處理:
1.對于普通傷害或疾病,如果屬于輕微傷,經學校醫務人員檢查或診療后無礙的,告知班主任后,學生可直接返回上課。
2.若需回家休養或就醫,應當由班主任將學生交付家長【如聯系不上班主任,可以直接電話聯系家長并將學生轉交到家長手中,告知其具體情況】。
3.如果學生病情較重,醫務人員應及時聯系班主任,班主任陪同將其送往醫院,同時繼續聯系家長【如果班主任不能第一時間到位,應及時告知學生分管領導X主任、X助理將其送往醫院,同時繼續聯系家長】。如果學生不易移動,醫務人員應第一時間撥打120后,再聯系班主任,由班主任聯系家長。
4.學校醫務人員應當做好病例填寫工作,記錄受傷學生身份信息,受傷狀況和給出處理建議。
D.學校安全主管領導
當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接到首遇責任人、班主任或學生的報告后,學校安全主管領導應成立學生傷害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分別負責學生救助、事故調查及現場秩序維護工作,同時應當在1小時內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在整個應急過程中,我們的首遇責任人、班主任、學校醫務人員及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均應當做好記錄,保留相關證據。關于證據采集,可以采取拍照、錄像筆錄等方式固定證據。
篇2:小學傳染性疾病應急處置預案
浦南小學傳染性疾病應急處置預案
為增強學校疾病預防與控制能力,提高師生防病意識,保障師生身體健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及其實施辦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 》的有關精神,結合本地區本校的實際,特制定傳染性疾病應急處理預案。
一、可能引起的原因
由于致病因素普遍存在、學生為易感人群、環境影響等因素,稍有不慎極 易突發傳染性疾病事件。
二、組織管理
1、按學校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的要求,校長作為學校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的第 一責任人,要高度重視學校衛生工作,統一思想,定期進行傳染病預防工作的 研討,把學校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納入學校工作計劃之中。
2、學校分管領導要加大管理力度,建立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和報告制度,健 全傳染病預防和控制工作的管理制度,掌握、檢查學校疾病預防控制措施的落 實情況,并提供必要的衛生資源及設施。
3、學校應建立各項衛生工作責任制,完善考核制度,明確各部門工作職責 ,并指定衛生教師每天做好晨檢工作,認真填寫學生日檢統計表,保證學校預 防疾病控制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預防方法
1、學校應普及衛生知識,利用黑板報、櫥窗等各種形式做好預防傳染性疾 病的宣傳,正確認識,做好防范。定期召開班主任例會,加強有關預防傳染病 的知識培訓。保證每周20分鐘的健康教育,教會師生防病知識,培養良好的個 人健康生活習慣。
2、由于學校是人員高度聚集的場所,室內活動較多,為進一步預防傳染病 ,學校應采取以下預防措施:
(1)保持工作、學習、生活環境通風換氣,教學和生活用房應每天開窗通 風不少于2-3次;
(2)盡量不要組織師生到人群集中的地方去活動;
(3)注意個人衛生,經常用肥皂和流動水洗手,特別在打噴嚏、咳嗽和清 潔鼻子后要洗手。不要共用茶具、餐具。
(4)注意增減衣物和均衡營養,加強戶外鍛煉,保證足夠休息,增強體質 。
(5)學生若發生有發熱、咳嗽、乏力、肌肉酸痛等癥狀應馬上告訴老師或 家長,及時就醫;教師發現上述癥狀應及時就醫。
(6)學校衛生室應按照規定定期消毒。
四、處理程序:
一旦發生傳染性疾病,應按下列程序處理:
1、凡有以下情況的:出現個別傳染病病例或疑似病例的;短時間內出現發 熱、咳嗽、腹瀉等不明病因的群體癥狀,急驟增多的;其它需要報告的防疫情 況。學校要立即在第一時間內由疫情責任報告人(校長或授權人)以電話及書 面信息報區教育局和區疾病控制中心。遇突發傳染病事件(如鼠疫、霍亂、傳 染性非典型肺炎、禽流感、肺炭疽1例以上,小范圍內肝炎、細菌性痢疾、傷寒 、出血熱、肺結核等3例以上,流感10例以上等)可直接報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同時報區教育局和街道有關部門;如遇食物中毒事件先直接報區衛生監督所 ,隨即報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書面報告必須在電話報告后1小時內上報。書面 報告必須如實反映情況,并經學校責任人簽名或學校蓋章。
2、除《傳染病防治法》中規定的甲類及參照甲類管理的乙類傳染病(鼠疫 、霍亂、SARS、禽流感、肺炭疽、甲流)外,單個簡單傳染病病例由學校協助 衛生院處理。
3、傳染病爆發或流行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由街道、教育局、學校、衛生部 門等共同調查處置。
4、學校應積極組織學生到醫院就診,并落實患者的隔離工作,加強密切接 觸者的觀察工作以及環境消毒、飲食、飲水等有關緊急控制措施,防止事件擴 大。
總指揮:z
教育、穩定小組:(東)z (南)z (西)z
協調、管理小組:(東)zz
(南)zz
(西)zz
報告小組:(東)zz (南)zz (西)zz;
登記、協助調查小組:各校區衛生導師
陪護病員小組:(東)zz(南)zz(西)zz
聯絡員:z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