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的《浙江省科學技術事業單位檔案管理工作實施意見》,進一步加強本院檔案管理,充分發揮檔案在醫療衛生事業中的作用,根據本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院醫療衛生檔案是指各科在從事醫療、教學、科研、培訓、衛生宣教及黨群、行政管理等活動中形成的具有備考、利用、保存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聲像以及其他不同載體、不同形式的歷史記錄。
第三條 本院設立綜合檔案室,作為管理本院檔案工作的職能機構,由一名院領導負責領導,醫院辦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分管,并設立一名專職檔案員,各科室確定一名兼職檔案員,督促指導本科檔案的積累、整理和歸檔工作。綜合檔案室集中統一管理本院全部檔案(人事、病史檔案除外),負責對本院各科檔案工作的業務指導和督促工作,并接受上級衛生管理部門及本區檔案局的監督、檢查和指導。
第四條 醫療衛生檔案是提高醫療、防病工作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條件,本院將檔案工作列入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加強管理,做好歸檔立卷工作。
第五條 全院職工都有保護檔案的義務和利用檔案的權利,每個職工對應當立卷歸檔的材料,應按照本辦法規定,及時向院綜合檔案室或各科兼職檔案員移交,統一管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將應歸檔的材料占為己有。
第六條 評聘技術職務所需的科研成果、論文專著材料,必須以檔案室提供的為依據。已發表論文必須經檔案員登記,原件歸檔。
第七條 檔案管理人員的待遇與其他技術人員等同。
第八條 對在管理和開發利用檔案信息資源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科室和個人,應給予表彰、獎勵;對違反檔案管理法規的,要根據不同情況,給予批評和必要的處分。
第二章 檔案的收集與整理
第九條 建立健全文件資料的形成、積累、歸檔制度,并納入各類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的職責范圍和考核項目,確保歸檔材料的準確、完整。本院在各項工作和活動中形成的應歸檔材料,應由材料的直接形成者或兼職檔案員負責收集、整理,按本制度規定,完成組卷工作并向綜合檔案室移交。
本院職工因公外出參觀、學習、培訓、考察和參加各種會議等,其帶回的文件材料必須按歸檔范圍的規定及時向綜合檔案室移交。歸檔范圍按《蕭山區中醫院文件材料歸檔與不歸檔范圍》執行。
第十條 歸檔時間
一、定期歸檔的材料
1.本院全部應當歸檔的材料,必須于次年六月底前完成立卷歸檔(由綜合檔案室共同參與進行)。
2.各科室的業務技術檔案,在次年六月底前,由職能部門兼職檔案員將應歸檔材料組成保管單位后,經科負責人審定后移交綜合檔案室歸檔。
二、隨時歸檔的材料
1.本院基建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后,其全部材料即歸檔。
2.儀器設備安裝驗收合格,正常運行后其材料即歸檔。
3.專題調查、科研課題待調查、研究結束或告一段落時,做出總結和經成果鑒定后歸檔。
4.論文、著作、科技文章正式發表后歸檔。
5.本院編寫印制的出版物裝訂成冊后,原稿與印本即一并歸檔。
第十一條 歸檔要求
1.各科室的歸檔立卷工作,由文件材料形成者或兼職檔案員承擔,院綜合檔案室協助、負責。
2.歸檔材料必須是原件(外來復印件除外),做到完整、齊全、系統、準確,底稿與印刷件一并歸檔;紙張質量和規格符合要求,書寫必須使用藍黑墨水、碳素墨水等符合歸檔要求的耐久字跡材料,不得使用鉛筆、圓珠筆、彩筆、簽字筆、純藍墨水、紅墨水及復寫紙等不耐久材料。
一式數份的發票、檢驗報告、鑒定證書及報表等,可使用標有“DA”的圓珠筆芯及檔案用復寫紙。
3.歸檔案卷的文件材料要求排列有序、裝訂美觀、編好頁號,卷內目錄填寫完整,案卷題名確切,書寫整齊美觀,卷內目錄和案卷目錄一律用鋼筆或毛筆書寫。
4.歸檔材料必須經形成部門負責人審定,并在卷內備考表檢查人一欄上簽字。
5.各科室按綜合檔案室統一規定編寫全宗號、目錄號和案卷號并編制卷目錄、全引目錄和移交目錄,一式三份,一份交綜合檔案室,其中移交目錄在向綜合檔案室移交檔案時,按目錄點清后,在移交目錄上簽字。
第十二條 綜合檔案室的全部檔案,應進行統一的分類、編號和排列。具體方法按《蕭山區中
醫院檔案實體分類、立卷、編號、排列規則》執行。
第十三條 本院檔案保存期限分永久(50年以上),長期(16-49年)、短期(15年以下)三種。具體保管期限分類詳見《蕭山區中醫院檔案保管期限表》。
第三章 檔案的保管與庫房設施
第十四條 醫院須配備檔案專用庫房,檔案工作用房及閱覽室。檔案庫房要配備相應的儀器設備及防盜、防火、防光、防污染、防腐蝕、防有害生物等安全措施,并保持適當的溫、濕度。存入的聲像等特殊載體的檔案要配備恒溫、恒濕設施。檔案庫房要指定專人管理,保持室內整潔、衛生、有序,定期檢查檔案保管狀況,對破損、變質的檔案及時修復和補救。
第十五條 建立檔案的保密制度和檔案室管理制度,嚴格按照要求加強檔案的保管,確保檔案的安全。
第四章 檔案的統計和利用
第十六條 綜合檔案室要采用科學化管理,大力開發檔案信息資源,提高檔案現代化管理水平,科學地編制檢索工具和編研材料,準確及時地為利用者提供資料,并加強利用效果的反饋、收集。
第十七條 綜合檔案室要建立檔案的借閱和利用制度,根據檔案的機密程序確定不同的利用范圍,規定不同審批手續。
第十八條 建立檔案統計制度,對檔案的收進、移出、保管、利用等情況及時完整做好登記并進行統計分析,按檔案業務部門的要求,按時填報各種統計報表。
第五章 檔案的鑒定、銷毀
第十九條 成立由院領導、檔案管理人員和有關業務科室負責人組成的檔案鑒定小組,負責本院檔案鑒定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第二十條 銷毀失去保存價值的檔案須由檔案鑒定小組鑒定,提出審查意見;由綜合檔案室編制銷毀目錄,經分管院長批準后,二人以上在指定地點監銷,監銷人員要在銷毀清冊上簽字。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制度由院綜合檔案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篇2:客戶檔案管理制度
客戶檔案管理制度
1.0本部門的主要戶檔案管理任務
本部門的主要任務就是“服務”。只有健全客戶檔案才能準確、及時地為客戶服務。
2.0本部門客戶檔案管理的日常工作包括
2.1及時上行下達客戶與管理之間的知識、報告、通知、通報、傳送文件應及時、準確,認真地登記并制作各種表格。
2.2做好與客戶有關各類文件的檔案工作,并定期整理,以備隨時查詢跟進;
3.0客戶檔案管理
客戶檔案資料的管理主要是收集、整理、歸檔及使用四個環節。一般客戶檔案包括以下的資料:
3.1收集客戶資料
3.2客戶繳費記錄包括各樣應付押金
3.3客戶裝修工程文件
3.4客戶遷入時填具之資料
3.5客戶資料補充
3.5.1客戶證件資料
3.5.2客戶聯絡資料
3.5.3緊急事故聯絡人的資料
3.5.4管理人員在日常職務常與客戶人事變遷資料
3.6客戶與物業公司往來文件
3.7客戶違規事項與欠費記錄
3.8客戶報修記錄
篇3:公司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公司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1、公司的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含備查帳簿)、財務報表、財務計劃、財務分析等會計核算專業的文字、圖表和電腦軟盤資料。它是記錄和反映經濟業務的重要資料和證據,必須切實加強對會計檔案的管理。
2、會計檔案由公司財務部負責管理,由主辦會計組織有關人員,嚴格按照《會計人員工作規則》要求,對會計檔案進行定期收集,審查核對,分類裝訂成冊或整理成卷、編制目錄及序號進行登記,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年度的會計資料歸檔時間為次年的2月底以前。
3、會計檔案由主辦會計負責保管,做到不丟失、不缺損、不爛、不被蟲蛀等,財務部定期不定期檢查會計檔案保管情況,及時處理檔案保管中存在的問題。
4、會計檔案管理人員應將歸檔的會計資料,按年、季、月順序立卷登記存放。
5、財務人員因工作需要查閱檔案時必須向檔案管理人員打招呼,閱后近規定順序及時歸還原處。
6、公司各部門因公需要查閱會計檔案時,必須經財務部負責人同意,由檔案管理人員接待查閱。
7、外單位人員因公需要查閱會計檔案時,應持有單位介紹信及工作證,經公司領導批準,財務部負責人指定由檔案管理人員接待查閱,并要詳細登記查閱會計檔案人的工作單位,查閱日期,會計檔案名稱及查閱事由。
8、會計檔案,原則上不對外借,如有特殊情況需要,須經公司領導或財務部負責人批準后方能外借或復印,并辦理有關手續,外借期間不得轉借他人,不得拆散原卷冊,要限期歸還。
9、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根據其特點和使用價值,分為永久、定期二類,定期保管期分為三年、五年、十五年、二十五年。具體保管期限詳見附表。
10、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毀時,由會計檔案管理人員提出銷毀意見,由公司領導、財務部負責人及有關人員共同簽定,嚴格審查,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報上級方管部門批準后執行銷毀。銷毀時應派人監毀,并在銷毀清單上簽名或蓋章。應保存的資料,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11、由于單位人員的變動,會計檔案需要移交時,由移交人辦理交接手續,并由監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簽字或蓋章。
12、撤銷、合并單位和建設單位完工后,會計檔案應隨同單位的全部檔案一并移交指定單位,并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13、公司分設新單位時,由老單位根據帳面數編制財務移交表,雙方簽字作為新建單位建立新帳冊的依據,原憑證、帳冊等會計資料必須留在老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