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學院安全保衛處消防安全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和地方的消防法規,建立消防檔案,明確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置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二、掌握學院的消防工作情況,收集和整理有關消防安全方面的信息,實行每日防火檢查并建立巡查制度,為領導決策提供可靠的資料。
三、檢查學院的火災隱患,督促火災隱患的整改工作。
四、制定消防安全工作計劃,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負責學院日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五、負責消防設施器材的配置和維護工作,制定消防和應急疏散預案,定期組織消防演練。
六、協助公安消防機構做好火災現場保護和火災事故調查工作。
七、對在消防工作中成績突出者和事故責任者以及違反消防安全規章制度者,提出獎懲意見。
八、積極配合公安消防機構做好工作,及時匯報有關的消防安全工作情況。
九、認真完成學院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務。
篇2:學校保衛部(保衛處)崗位職責
保衛部(處)崗位職責
保衛部(處)是負責學校治安保衛工作的職能部門,在學校黨委、行政的領導下開展工作。
對師生員工進行法制和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增強師生員工的法制觀念和安全防范意識,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
做好情報信息工作,及時化解矛盾、處置校園內的各種不安定因素和突發性事件,協助國家安全、公安機關制止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積極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維護校園安全與穩定;
落實安全保衛責任制,建立健全安全保衛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促督、指導、檢查學校各部門落實安全保衛責任制和安全防范措施的情況;
調解處理學校內部發生的治安糾紛、交通問題,維護校園的治安秩序;
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校內發生的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保護發案現場并協助公安機關查破校內發生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做好集體戶口的管理服務工作,嚴格管理在校園內務工、經商和從業的外來人員;
負責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認真貫徹消防法律法規,建立健全消防工作制度和檔案,落實消防責任制,負責學校防火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負責學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完成學校交辦的其他工作。
篇3:值班室保衛處值班制度
保衛處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員必須按照規定時間按時交接班,遇特殊原因不能到崗應提前請假。
二、交接班人員必須按規定檢查報警器、監視器和通訊設備,交接清上班值班的情況和發生的問題,并在值班記錄本上相互簽名認可。如果不能交代清楚,在誰的值班時間內發現的問題(案件)就由誰負完全責任。
三、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不得無故遲到、早退和脫崗。不準在值班期間飲酒、醉酒(指在值班前已經喝醉)、睡覺、下棋、打牌等活動。
四、值班期間要認真履行職責,對責任區域經常進行巡查和記錄;負責報告和處理當班期間發生的各類事件、案件,遇重大情況及時進行匯報。
五、切實認真保管好槍支、警(戒)具,做好交接工作。
六、保持值班室內的清潔衛生,愛護室內公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