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小學聽課評課制度
為優化教學過程,規范教學行為,提高課堂教學效益,特制定zz小學聽評課制度:
一、每學期教學負責人聽課不少于30節,教研組長聽課不少于20節,教師聽課不少于15節,切忌照抄與弄虛作假,檢查情況計入個人考核。
二、每次聽課前,授課教師要提供備課,不能提供備課或備課達不到要求的酌情扣分,總評成績計入個人考核。
三、聽課之后要及時評課。評課要求客觀公正,合理記分,在肯定成績的同時,提出合理意見與建議,促進課堂教學水平不斷提高。
四、學校領導聽課分調研課和推門課兩種形式,推門課不少于學期聽課總數的50%,以督促教師自覺提高施教水平,縮小公開教學和日常教學的差距。聽課完畢,可結合教學內容隨堂考查學生知識掌握情況,促進課堂教學效益。隨堂考查由教導處負責組織并進行評定,每學期不少于兩次,考查結果優秀率低于80%的,視為不合格;達到80-90%的,視為合格,達到90%以上的,視為優秀。凡隨堂考查不合格的,要重新上課并再次評定,直至合格,并計入考核。
五、如上幾項,要求各組教師必須做到。未盡事宜,將另行補充。
zz小學
篇2:第二小學聽課評課制度
第二小學聽課評課制度
為優化教學過程,規范教學行為,提高課堂教學效益,特制定zz小學聽評課制度:
一、每學期教學負責人聽課不少于30節,教研組長聽課不少于20節,教師聽課不少于15節,切忌照抄與弄虛作假,檢查情況計入個人考核。
二、每次聽課前,授課教師要提供備課,不能提供備課或備課達不到要求的酌情扣分,總評成績計入個人考核。
三、聽課之后要及時評課。評課要求客觀公正,合理記分,在肯定成績的同時,提出合理意見與建議,促進課堂教學水平不斷提高。
四、學校領導聽課分調研課和推門課兩種形式,推門課不少于學期聽課總數的50%,以督促教師自覺提高施教水平,縮小公開教學和日常教學的差距。聽課完畢,可結合教學內容隨堂考查學生知識掌握情況,促進課堂教學效益。隨堂考查由教導處負責組織并進行評定,每學期不少于兩次,考查結果優秀率低于80%的,視為不合格;達到80-90%的,視為合格,達到90%以上的,視為優秀。凡隨堂考查不合格的,要重新上課并再次評定,直至合格,并計入考核。
五、如上幾項,要求各組教師必須做到。未盡事宜,將另行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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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經濟學院聽課評課制度
經濟學院聽課評課制度
一、聽課數量
1、校長每學期聽課不少于15節,副校長每學期聽課不少于30節;
2、教務科長每學期聽課不少于40節;
3、教研組長每學期聽課不少于20節;
4、任課教師每學期聽課不少于15節;
5、學校組織教師到校外聽優秀教師講課,每學期一次以上。
二、聽課要求
1、學校組織示范課、觀摩課,全體教師必須全參加聽課,學校領導要在聽課活動中善于發現和培養優秀教學能手,樹立典型,帶動全體;
2、教研組組織的青年教師匯報課,學科帶頭人的實驗課、研究課,本組教師必須全部參加聽課,且在聽課前認真熟悉教材和學生實際情況,以便聽課時抓住重點和關鍵;
3、學校領導聽推門課,可不事先通知,隨時到教室聽課,同時檢查授課與教學進度、教案是否相符;教師個人聽課可自行聯系安排;
4、聽課教師必須提前進教室,態度要認真虛心,不能有干擾課堂教學的行為(如帶手機進教室);要認真寫好教學全過程的聽課記錄,有聽課時間、班級、授課人、課題,有課堂某一環節的評析和全部的課堂評價;
5、聽課杜絕走形式,不能為應付檢查而抄襲他人聽課筆記或假造聽課筆記;
6、聽課后對教學效果差、學生和家長反映強烈的教師,領導和教研組長要實行跟蹤聽課指導,幫助改進,限期提高;
7、教務科要定期檢查教師的聽課情況,并記入教師的業務考核檔案。
三、評課要求
1、評課時先由執教教師自我評價,找出成功與不足之處,促使執教者加強對自己課堂教學的課后反思,激發全意進取,改進教學的內在動力;
2、聽課教師要有認真負責的態度,善于發現教師講課中的優點,充分肯定;根據自己的見解,提出中肯的意見和建議,要有深度,不許光唱贊歌,浮在表面;
3、在充分評議的基礎上,由評課組織者全面客觀地做出總結,使教師在聽課、評課過程中得到提高;
4、檢查聽課記錄,要注重對評課意見的檢查;如果評課敷衍了事,過于簡單,缺乏針對性,視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