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客房部、前廳部管理人員獎懲制度
處罰制度:
為了提高管理的成效,調動各級管理人員主動性和積極性,增強其責任心和工作讀到檢查力度,更好地完成酒店及各部門的任務,特制定此制度:
一、堅決執行逐級負責制,即經理發現問題處罰主管,主管發現問題處罰領班,領班發現問題處罰員工;不允許越級管理或越級匯報,越級處罰。
二、經理(主管)發現問題應及時通知主管或服務中心文員(領班),收到通知后應及時整改,并由經理(主管)做好記錄,工作完成后應及時向上級匯報后或在工作日志上注明,對于既無匯報又無注明者處罰2分。經理(主管)于每日下班前再次檢查當日發現問題的完成情況,對于未完成人按完成任務給予5分人處罰。
三、經理(主管)對于頭一次發現的問題給予提醒不處罰,對于同樣的問題再次出現給予2分的處罰。
四、經理(主管)每日根據昨日的工作檢查情況安排當日工作,對于昨日的工作未能及時完成者,按制度扣2分。
五、對于執行的表格應嚴格按制度執行,如未按制度執行且主管(領班)又未發現未及時督導的,給予直接領導2分的處罰。如服務員報告表的要求。
六、經理發現下屬員工不講普通話的,給予主管2.5分的處罰;經理(主管)發現下屬員工犯錯誤,視錯誤的輕重給予主管(領班)1-5分的督導不利的處罰。
七、服務中心表格如房態表、維修日統計、外借表,客衣交接本等表格認真填寫。特別是房態更改表,應將所有15:00前退房寫至上面,若發現退房房號在此表上未顯示按工作不到位扣2分。服務中心本班次人員應對各種表格做好監督檢查,若發現未簽還或未及時催還等現象發生,按工作不到位扣2分。
八、對于某些部位出現積塵,或垃圾較多(垃圾袋5個,或煙頭10個),將對主管進行2分的處罰。
九、服務中心衛生夜班每日打掃,經理將一周內不定期檢查,發現衛生不到位,將給予2分處罰。
十、部門出現客人投訴或不滿,給予主管2分的處罰。
十一、其他未按規定完成工作的,視情況給予2-5分的處罰。
十二、領班以上干部要以身作則(不允許將手機帶到工作崗位,只有自己做到,員工才能做到),為員工樹立榜樣。
獎勵制度:
1.本月所管轄員工未發生一般過失以上的過失,主管(領班)+2分。
2.得到總經理表揚,主管(領班)+2分
3.受到客人書面表揚信(不包括友情提示卡上的)一封,主管(領班)+2分
4.積極提合理化建議,并實施有效者的。+2分
5.真誠報上發表文章。+2分
6.每月優秀干部將考核分數、處罰情況作為參考,15日、29日領班以上會議召開。
7.PA每天專查扣分不超過5分,主管(領班)+2分
本規定自20**年4月30日起試行。
客房部
篇2:酒店前廳部員工守則(7)
酒店前廳部員工守則(七)
(一)員工行為守則
可以部份:
1.準時上班、下班,在編排上班時間前十五分鐘到達酒店,以便更換制服。
2.上、下班時,須打卡。
3.緊守崗位。
4.儀表端正。
5.穿著整齊,清潔及完整的制服。
6.保持個人氣味清新。
7.每天淋浴,早晚刷牙,保持個人衛生。
8.男服務員頭發適中,梳刷整齊。
9.臉部清爽,干凈。
10.男服務員,十個手指的指甲全部要剪短。
11.女服務員,淡擦脂粉,指甲修潔不宜過長。
12.常帶微笑,彬彬有禮,平易近人。
13.勤奮工作,提供優良服務。
14.保持工作地方清潔、整齊、有系統。
15.適當地使用文具、表格。
16.舉報失物。
17.發現酒店財物遺失或損毀,馬上報告。
18.工作要有責任心,盡量完成正在進行的工作。
19.對接班員工,交待清楚當天所發生的事,所要繼續的工作。
20.態度積極,對工作有興趣。
21.時刻提高警覺,留意有無閑人出入。
22.在工作期間,嚴禁發生飲酒、打架、偷竊、睡覺不道德行為及賭博、抽煙、進食、吸毒或爵香口膠等不良行為。
23.禁忌在工作進行時,閱讀報紙、雜志及書籍。
24.值班時不聽收音機,看電視等。
25.人在柜臺,須專心工作并不時留意四周環境。
26.嚴禁使用電話作私人用途。
27.小心處理客人信件,包裹及暫寄之行李和物件。
28.處理文件井井有條。
29.提醒住客有關酒店內之醫療服務。
30.行為舉止端正和保持身體挺直.
31.對酒店忠心,維護酒店聲譽及利益。
32.同事間,和氣相處。
33.同事間緊密合作,遇到工作困難,互相幫助,處處為酒店的利益著想。
34.對客人言詞要得體,大方及控制情緒。
35.行為正當,嚴禁作非法勾當。
36.服從上司命令與指示。
37.堅決執行職務,不畏艱難。
38.與酒店同舟共濟。
39.推廣酒店設備與服務。
40.保持言談高雅,互相尊重。
41.尊重客人。
42.保持環境衛生。
43.忠于職守,誠實工作。
44.住客的姓名,房號及個人資料要絕對保密。
45.嚴禁使用客房作為休息,娛樂用途或隨便使用客房毛巾及其他用品。
不可以部份:
1.遲到、早退、無故缺席或失誤接班。
2.上、下班時不打卡或替別人打卡。
3.擅自離開崗位。
4.不修邊幅。
5.制服骯臟,不扣紐扣。
6.使用濃郁香水或其他香料。
7.發出體味及惡臭之口氣。
8.頭發過長,遮蓋耳朵和接觸衣領。
9.不刮胡子。
10.任何一個手指留有指甲。
11.濃妝、艷抹、涂鮮紅指甲油。
12.臉無表情,板起面孔。
13.偷懶及表現不耐煩的態度。
14.工作地方雜亂無章。
15.利用文具或表格作為私人用途。
16.私藏和占有失物。
17.不理酒店財物之遺失或損毀。
18.沒有責任心,把正進行的工作拋下不顧而去。
19.對接班員工沒有交代未完之工作或應注意之事項。
20.常常對工作抱怨,對工作沒精打采。
21.漠不關心,閑人出入也不知或視若無睹。
22.飲酒、抽煙、偷竊、睡覺、不道德行為,賭博、進食、吸毒爵香口膠等。
23.閱讀報紙、雜志及書籍或作任何私人工作。
24.聽收音機,看電視。
25.在柜臺工作時,與員工互相攀談私事。
26.使用電話作私人用途。
27.隨便亂拋客人之行李和物件。
28.敷衍了事,得過且過。
29.胡亂供應藥物或幫住客買藥。
30.倚墻而站,雙手交叉,抓頭,橇鼻等不雅舉止。
31.欺騙、不忠不信。
32.對同事故意挑剔或為難。
33.挑撥事非,造謠中傷,遇到同事有工作困難時,袖手旁觀,幸災樂禍。
34.言詞含有侮辱客人的意思或向客人發脾氣。
35.參與賣淫及任何不法行為。
36.違反上司指示或酒店當局發出的合法命令。
37.無充分理由故意拒絕執行職務。
38.在酒店內發起或參與未經批準的*。
39.未經上司同意,推薦其他競爭者的服務,或在酒店內販賣物品。
40.粗言穢語。
41.指手劃腳,評
頭品足過路的客人。
42.隨地吐痰,亂丟紙屑或垃圾。
43.利用工作之便,兌換外幣,或作其他不當之手續,中飽私囊。
44.為住客朋友,來訪者或者其他部門員工(不因工作需要)透露住客姓名,房號及個人資料。
45.未經上司同意,使用客房為休息間,或在客房內淋浴、看電視或使用客房的毛巾及其他用品。
(二)紀律處分
1.口頭警告——在小事上初犯前堂部員工規則,或其他員工守則。
2.書面警告——重復在小事上違反酒店規則或首次嚴重犯規。
3.最后警告——第三次書面警告后員工再違反酒店規則,便獲即時解雇處理。
4.即時解雇——觸犯國家刑事法律或經過最后警告而再次違反酒店規則。
篇3:酒店(度假村)前廳部員工管理制度
酒店(度假村)前廳部員工管理制度
1、員工在工作中,必須服從部門領導的安排,若對領導交待的事情有疑問需馬上了解清楚,若有任何建議,必須先執行,過后再提。任務執行中必須堅持“反饋制度”,不允許交待執行后,無任何反饋的現象。部門員工需有高度的團隊精神,團結一致,互相協作,禁止任何不利于團結的言論及行為。
2、員工必須嚴格執行酒店的考勤制度,上班時間指到崗時間而非打卡時間,到崗前須到部門簽到本上簽到,下班時間要簽退。
3、日常排班由部門的領班或經理進行,員工有任何排班意向須提前說明,工作中必須服從排班安排,若需換班需征得領班或經理及當事人同意,并寫書面申請。不允許私自或強行換班,領班的換班需知會部門經理的同意。
4、前廳部工作人員禁止利用工作之便收受回扣,一經發現則按開除處理。
5、前廳部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客人資料保密制度,非經部門經理及酒店領導批準不得擅自打印、復印報表,若因報表打印不清晰需要重新打印,廢報表應進行銷毀。
6、借用門卡者需經部門經理及酒店領導批準,不允許私自做門卡,若有違反,按酒店規定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