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學教師成績考核辦法
為加強教育教學管理,提高教學質量,調動教師教學積極性,促進教風、學風的進一步好轉,結合我校實際,制訂教師成績考核辦法。
考核部門:教務處
考核對象:**中學所有授課教師
考核細則:
1、參加期末統考科目,以期中考試總分劃入考核學生,重點班80%,平行班50%,零班90%,普通班30%;
如:一(4)班90%,一(3)(5)班50%,一(1)(2)30%,二(3)80%,二(4)60%
2、參加統考科目平行班2名教師以上,平行教師同時進行考核。其辦法如下:
一、四個平行班:單科平均分第一名+100第二名+50第三名-50第四名-100
二、三個平行班:單科平均分第一名+100第二名0第三名-100
三、二個平行班單科平均分第一名+100第二名-100
四、若多于四個平行班級,增加班級考核由校行政會認定
(五)文科班、理科班分開考核
3、以本班統考科目考核平均分與參照學校比較
(1 高一、高二重點班與一中校平均分比較:數、理、化、英、生超一中校平均分獎勵800元,每超1分獎60元;語、政、史、地超一中校平均分獎400元,每超1分獎30元;
(2 統考科目學生單科成績進入一中前100名、前200名,年級平均分,每進1人,數、理、化、英、生分別獎300元、200元、100元;
(3 統考科目學生單科成績進入一中前100名、前200名,每進1人,語、政、史、地分別獎200元、100元,
(4 普通班統考科目,學生單科成績進入年級參考學生數的20%,每人獎50元;
(5 如果試卷調外地批改,所有科目按第(2)款標準執行。
4、自主命題,有兩位以上教師任教的科目
(1)參考學生數的前20%,超過平均數的班級,每多1人,獎50元,每少1人扣10元;
(2)自主命題,僅有一位老師任教的科目,參考學生之前20%,超過平均數的班級,每超1人,獎班主任50元,每少1人扣10元;
5、統考科目總分,理科進入一中前200名,每人獎400元,前100名獎800元;文科進入一中前100元獎400元,前50名獎800元(分配:班主任占40%,其他科目教師占60%)
6、統考科目考核平均分低于花橋中學年級平均分重點班每低于1分扣10分,普通班每低于1分扣5元。
7、各年級音、體、美、信息、通用,學業水平考試科目,其業績考核按年級認定。
其辦法如下:
(1 學生評議:20%由教務處隨機抽取學生代表評議打分
(2 教務處每月常規考核40%
(3 考勤20%,校行政辦考勤
(4 校行政會評議20%
(5 按評議總分學期考核,第一名+100,最后一名-100(考核辦法參照統考科目、平行教師平均分考核)
篇2:家長學校教師工作及考核制度
中學家長學校教師工作及考核制度
1、擔任家長學校上課的教師,應認真上課,對每一位學員熱情、負責,做他們的知心人和好朋友。每次舉辦家長學校的教學活動,上課教師都要對所講內容有記錄。
2、學校每學期根據任課教師的工作職責、工作態度、工作熱情對教師進行考核。
3、考核分優秀、良好、及格三個等次,對優秀的教師進行一定的獎勵。
4、考核辦法公布與各位家長,接受家長的監督。
5、家長對工作不夠滿意的教師,有權向學校領導提出意見,供校領導參考。
篇3:中學教師考核(教研活動)細則
z中學教師考核(教研活動)細則(30分制)
一、 常規教研:(總計分30分)
1、按學校要求進行聽課、評課活動。完成一學期聽課任務的不扣分,超額完成的加2分,少一次扣1分。(扣完4分為止)
2、開展每周的集體備課活動,遲到一次扣一分,曠到一次扣5分。(扣完10分為止)(扣完10分為止)
3、積極參加教研組或學校組織的會議及學習活動,遲到一次扣一分,曠到一次扣5分。(扣完6分為止)
4、按時按質完成本學科月考、期中、期末制卷和閱卷工作,未完成或出現閱卷錯誤的扣3分。
二、教研獲獎:
1、主講課題研究完成結題的,加5分,直接參與課題研究的得3分,指導本組教師開展課題研究的加2分,該項由教研室認定。
2、教師撰寫論文,在省級及其以上刊物發表教育教學類文章得5分,市級發表的得3分,為校刊撰寫學科類文章的,每采用一篇加1分。
3、教師參加教學技能競賽或論文評審,獲得國家級一、二、三等獎分別得10分、8分、5分;獲得省一、二、三等獎分別得8分、5分、3分;獲市一、二、三等獎分別得5分、3分、2分;獲縣一、二、三等獎分別得3分、2分、1分,獲優勝獎加1分。
4、指導學生參加各類競賽,獲國家級一、二、三等獎的,給該指導教師加6分、5分、4分;獲省級一、二、三等獎的,加5分、4分、3分;市級的分別加4分、3分、2分;縣級的加3分、2分、1分。指導多位學生競賽,以最優學生成績計算,不重復累加。
科研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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