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商業業態統計的概念、分類和分析意義
國家統計局貿易外經司 龍玲
gg開放以來,隨著商品流通體制改革不斷深入,外資進入我國零售市場的步伐日益加快,極大地促進
了我國批發零售貿易業的發展,各種新型的零售業態形式呈現出蓬勃生機。但到目前為止,全國尚無一套完
整的涵蓋全社會的零售商業業態統計資料,不能為政府調控零售市場提供翔實的基礎資料,也不利于我國零
售業的國際比較研究。因此,根據各種業態發展的客觀進程,建立健全零售商業業態統計,無論是對進一步
探索零售業態的基本特征、變化規律和發展趨勢,還是對零售業態的發展予以規范和引導,都是一項前提性
和基礎性的工作。
一、零售業態的概念
零售是指把商品或隨商品而提供的服務直接出售給最終消費者的銷售活動。從事零售活動的基本單位和
具體場所是商店,而商店依據銷售形式不同又區分出不同的經營形態,即零售業態。近年來,受國際商業發
展趨勢的影響,零售商店的業態形式發生了很大的變革,并且出現多樣化和細分化趨勢,盡管當前世界各國
對零售業態的定義由于側重點不同而有所區別,但通常認為,業態是零售店向確定的顧客群提供確定的商品
和服務的具體形態,業態是零售活動的具體形式。通俗理解,業態就是指零售店賣給誰、賣什么和如何賣的
具體經營形式。
目前,我國理論界對零售業態的研究滯后于現實,不僅理論界自身對零售業態的認識還存在較大分歧,
而且與國內商業主管部門對業態的規范意見也不盡一致。但不管理論上如何爭論,實際上,各種新興業態自
九十年代初引入以來發展勢頭強勁,超級市場、專業店、專賣店、便利店等如雨后春筍,對我國傳統百貨商
店這一單一業態形式和眾多單體店(獨立商店)構成強大沖擊之勢。
1998年,政府統計系統中的貿易統計年報開始增設零售業態統計,作為試行表,考慮到目前各種業態的
發育程度,以及國家國內貿易局關于零售業態分類規范管理的指導意見,按照科學性與可操作性相結合的原
則,我們在界定零售業態時采取了大多數專家學者的意見,即:零售業態是指零售企業為滿足不同的消費需
求而形成的不同的經營形態。這一概念包括了兩方面的含義:其一,確定的目標市場;其二,具體的經營策
略,包括:選址、規模、商品策略、價格策略、商店設施、服務方式等。
二、零售業態的分類
1、國際上零售業態的一般分類
對于零售業態的分類,目前國際上主要依據零售店的選址、規模、目標顧客、商品結構、店堂設施、經
營方式、營業時間、服務功能、價格策略等確定。美國把零售店區分為:百貨店、超級市場、折扣店、一般
商品店、服裝專賣店、倉庫俱樂部、藥店、方便店、雜貨店等九類;日本對零售業態的分類與美國基本相同
,但增加了自動售貨機、郵購以及無店鋪銷售形式。當然,同一個大類的業態,還可以進一步細分為更為具
體的業態形式,比如超級市場可以再細分為食品超市和綜合超市,這要依據不同的研究內容而定。事實上,
由于國際資本的介入,當一種新型的零售業態被引進時,客觀上也引進了國際規范和標準,因此許多國家對
零售業態的分類是基本一致的,可以進行多國間的比較和溝通。
2、我國零售業態的統計分類
盡管國際上對零售業態的分類已比較完善,但在我國進行業態統計時還必須考慮我國的具體情況。1998
年初研究和設計我國零售商業業態統計時,主要考慮了兩方面的因素:一是我國零售各業態的發展水平和所
處的生命周期。從八十年代中期開始的商品流通體制改革,促使舊式百貨店、糧油店、副食店、肉菜店等逐
步衰落,代之而起的是處于成熟期的大型百貨店;處于增長期的中小型超級市場、專業店、專賣店、便利店
等;處于創新期的倉儲式商場、郵購、電視導購和直銷。而上述各業態又由于我國地區經濟發展的不平衡,
在引進和發展上不同步,比如上海在1991年組建了“聯華”超市公司,出現了中小型超級市場新業態;1994
年出現了便利店;1995年出現了電視導購和直銷;1996年出現了大型倉儲式超市(大賣場),而1994年以后
真正規范的連鎖超市才在中西部地區出現;當上海的便利店已發展到1998年的2000家左右時,中西部地區對
此業態還相當陌生。二是統計上的可操作性。現行零售貿易統計是對零售行為主體進行統計,而一些新興業
態尚不具備這一條件,如郵購零售業務,在我國已有2-3年的發展歷史,主要集中在服飾制造行業,通過
郵寄方式出售其產品,統計操作就十分困難,無論是統計出售方還是購買方均不易實施,因此,統計歸類時
要考慮大部分地區的業態發育情況和統計實踐性。按照我國零售業態發展的客觀進程,在國際通行的業態分
類總體框架下進行必要的合并,把零售業態分為四大類進行統計,即:百貨商店、超級市場、專業(專賣
)店和其他。
百貨商店,是指在一個建筑物內,集中了若干專業的商品部并向顧客提供多種類、多品種商品及服務的
綜合性零售形態。其基本特征是:①商品結構以經營服裝、紡織品、家庭用品、食品和娛樂品為主,種類齊
全;②以柜臺銷售為主,明碼標價;③注重店堂裝修及櫥窗展示。
這里的百貨商店,不是指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中的“日用百貨零售業”,而是指經營多品種、多門類的綜
合性商店,包括大中小型綜合經營的商店。
超級市場,是指采取自選銷售方式,以銷售大眾化生活用品為主,滿足顧客一次性購買多種商品及服務
的綜合性零售形態,其基本特征為:①商品結構以經營食品、副食品、日用生活品、服裝衣料、文具、家用
電器等購買頻率較高的商品為主;②采取自選銷售方式,明碼標價;③結算設在出口處統一進行。
這表明超級市場首先是自助服務的零售商店,毛利低、銷量高,以經營生活必需品為主,種類繁多。統
計時將各種類型的超級市場、倉儲式商場和會員式超市列入該類。
專業(專賣)店,是指專門經營某類商品或某種品牌的系列商品,滿足消費者對某類(種)商品多樣性
需求的零售形態。其基本特征為:①商品結構專業性較強,各種不同的規格、品種及品牌匯集,選擇余地大
;②銷售人員有較強的專業知識,能為消費者提供充分服務;③采取定價銷售和開架面售方式。
將專業店和專賣店歸為一類統計僅僅是為了統計操作上的方便,其實專業店與專賣店有本質的區別,前
者專門經營某種或某類商品,如時裝店、鞋店、食品店、藥店、書店、電器店、珠寶店等;后者則專門經營
某種品牌的系列商品,如海爾電器專賣店、李寧牌體育用品專賣店、格力空調專賣店、蘋果牌休閑裝專賣店
等。
其他業態,指上述未包括的其他業態形式(如便利店、折扣商店、雜貨店、郵購商店等)。
3、關于連鎖店和購物中心問題
需要說明的是,在零售業態分類中,我們排除了連鎖店和購物中心這兩種形式,這是因為:
連鎖店是西方國家零售商業普遍采用的一種有效的組織經營方式。一個多世紀以來先后出現的百貨店、
超級市場、方便店、折扣商店等都是獨立于其他類型的零售業態,而連鎖店則不同,既有便利店連鎖,也有
超市連鎖,專業店連鎖等。隨著市場細分化趨勢的加劇,不僅在零售商業,在餐飲業、服務業也都廣泛存在
著連鎖經營的形式,如我國目前發展較快的超級市場和品牌專賣店,一般都采取連鎖經營方式;又如臺灣除
在上述行業實行連鎖之外,還在旅館業、電腦資訊業、外語及才藝補習班等行業都實行連鎖經營。一般而言
,連鎖商店是指在核心企業或總店的領導下,由眾多小規模的、分散的、經營同類商品或服務的零售企業,
通過規范化經營,以實現規模效益的經濟聯合組織形式。連鎖商店應由若干個分店組成,其特征是:①經營
同類商品;②使用統一商號;③統一采購配送,采購與銷售相分離。
購物中心也不能作為獨立的零售業態。購物中心是一組零售商店及有關的商業設施的群體組合,其間有
百貨商店、超級市場、專業店、品牌專賣店、美容美發店、彩擴店、飯店、快餐廳、游戲廳、小影視廳、畫
廊等,集購物、休閑、娛樂、美食和其他服務功能于一體,建筑面積較大,有些建筑面積達10-50萬平方米,
與商業街和我國大型商品交易市場類似,屬于商業集聚組織形態。其特點是:①眾多業主共同組成一個市場
或商場;②自主經營,自由定價,不受購物中心制約;③購物中心的管理機構大多為物業管理,自營商業部
分很少。
連鎖店和購物中心不作為零售業態分組,并不意味著對它們不進行統計。實際上,大多數新型業態店都
選擇連鎖經營方式以降低成本、增強競爭力,故把連鎖作為一種經營方式單獨列入統計報表中;而對購物中
心,目前的統計方式是將其視為商品交易市場,由購物中心的管理機構或工商所負責統計上報。
三、零售業態統計的發展和完善
批發零售貿易業1998年年報,首次增加了零售經營方式和零售業態統計試行表,相應地在1998年的基本
單位統計報表中增加了有關指標和分組。按經營方式分組為:獨立商店、連鎖總店、連鎖分店和其他;按業
態分組為:百貨商店、超級市場、專業(專賣)店、其他商店。并設計了法人企業數、活動單位數、營業面
積、從業人數四個指標。試行表的意義在于:首次在全國范圍內提出了零售業態統計的概念和連鎖經營的概
念,促使社會關注零售行業以及由此帶來的消費需求多樣性變化。不足之處是:由于只調查限額以上口徑,
不能反映連鎖經營和各業態的總體單位數;同時所設指標過于單一,無法進一步了解其他情況。
在1999年批發零售貿易、
餐飲業統計制度中,把連鎖經營和業態統計調整到限額以上財務狀況年報表和季報表中,一是增加了連鎖商店和各業態的財務指標,豐富了業態統計內容,便于觀察連鎖經營和各種業態
的成長發育情況;二是對經營方式重新分組,強化了連鎖商店統計。即將原按經營方式分為獨立商店、連鎖
總店、連鎖分店和其他商店歸并為連鎖商店與非連鎖商店兩種。由于財務表是由限額以上法人企業填報,所
以在這里,連鎖商店是指連鎖商店總店和限額以上具備法人資格的連鎖分店(即限額以上獨立核算的特許加
盟店和自由連鎖店);非連鎖商店指除連鎖商店以外的其他所有法人商店。同時還規定連鎖商店總店,還要
上報其所擁有的全部連鎖門店數(無論限額上、下),為全面掌握連鎖商店的情況提供了系統資料。
無論是試行表或是正式表,目前的局限性在于僅能統計限額以上部分,對限額以下有可能存在的連鎖總
店和分店無法掌握,且以上指標均是附在其他報表中,無法體現業態統計的特殊性。設想今后可以根據情況
單獨設置連鎖商店表和零售業態表,并將調查普及到全部限額以上和限額以下零售企業。設想建立非定期報
表來增加反映經營活動情況的購銷存指標;反映資本結構的企業登記注冊類型指標;反映基本設施的配送中
心狀況、營業面積、運輸能力、計算機管理系統、網點個數及分布;反映提供就業機會的從業人數或吸收下
崗人員數。另外,還將考慮根據餐飲業連鎖經營的普及,增加餐飲業連鎖經營活動統計。
四、零售業態統計的分析意義
零售業態統計分析的根本意義在于:通過對各種業態的跟蹤觀察,掌握零售業和零售市場的發展動態,
推動生產與消費步入良性循環。
1、所有制結構分析
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我國已承諾開放國內零售市場,允許外國商業企業設立分銷機構,這無疑將有利于
我國經濟的長期穩定發展,但是短期內對我國民族商業的沖擊是巨大的。如何在開放的同時保護民族商業發
展,使得開放帶來的利益能夠大大超過開放可能產生的風險,并使這種風險始終掌握在我們能夠有效控制的
范圍內,這就需要各種零售商業企業的所有制結構信息。而外國大商業集團如美國沃爾。馬特、法國家樂福
、荷蘭萬客隆等進入我國零售市場普遍以超級市場作為切入點,采用連鎖化低成本擴張戰略,并且這種方式
也為國內大多數商業企業接受和效仿,因而及時跟蹤和反饋各種零售業態商店的登記注冊類型資料,就可以
清楚地勾劃所有制結構比例,特別是民族商業與外國商業的比例關系,為政府宏觀調控提供基本依據。
2、財務狀況分析
各種業態商店的經濟效益,表現為經營過程中所占用和耗費的勞動量與所取得的經濟成果之間的對比關
系。通過各項財務指標,可以反映各種業態店的盈利能力、償債能力、流動資產周轉率、銷售百元商品的毛
利率和費用率以及勞動效率,進而了解各種業態的生存和發育情況,為行業管理和規范提供依據。
3、市場份額分析
通過各種業態的購銷存資料,尤其是銷售額所占比重,反映各種業態的市場份額及其競爭潛力,為企業
發展提供基本數據。例如,1988年香港的超級市場有800余家,其中居于壟斷地位的惠康超級市場和百佳超級
市場,分別有連鎖分店138家和130家,占全香港超級市場總數的33%,而銷售額卻占到50%以上。北京市
1998年商業普查資料顯示:1998年百貨商店數占全市商業機構個數的比重為12.3%,而零售額則占全市社會
消費品零售總額的21.1%;超級市場個數占1%,零售額占2%;專業店個數占28.5%,零售額占8.6%;便利
店個數占16.5%,而零售額占1.7%。由上述兩例可以看出:香港的超級市場已成為零售業的主導業態,并且
集約化程度較高;而北京市的零售業態仍以獨立經營的百貨商店為主導,連鎖經營還不普及,因而總成本偏
高,而超級市場、專業店和便利店尚未成為北京市零售業的主流業態。
參考文獻:
1、哈佛商學院MBA教程《零售學》,1999年中文第1版,中國對外經濟貿易出版社。
2、黃桂芝:《零售營銷》,1998年版,清華大學出版社。
3、于淑華:《對我國零售業態發展現狀的研究》,載于國內貿易部連鎖商業辦公室1997年編印的《最新
連鎖經營文件資料匯編》。
4、《我國連鎖經營的發展現狀.問題.對策》,載于國內貿易部連鎖商業辦公室1997年編印的《最新連鎖
經營文件資料匯編》。
5、陸滿平:《對零售業態的認識》,載《中國商貿》雜志1999年第一期。
6、孫元欣,周錫樵:《零售業態的生命周期及國際轉移》,載《中國商報》1998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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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零售商業業態統計概念分類和分析意義
零售商業業態統計的概念、分類和分析意義
國家統計局貿易外經司 龍玲
gg開放以來,隨著商品流通體制改革不斷深入,外資進入我國零售市場的步伐日益加快,極大地促進
了我國批發零售貿易業的發展,各種新型的零售業態形式呈現出蓬勃生機。但到目前為止,全國尚無一套完
整的涵蓋全社會的零售商業業態統計資料,不能為政府調控零售市場提供翔實的基礎資料,也不利于我國零
售業的國際比較研究。因此,根據各種業態發展的客觀進程,建立健全零售商業業態統計,無論是對進一步
探索零售業態的基本特征、變化規律和發展趨勢,還是對零售業態的發展予以規范和引導,都是一項前提性
和基礎性的工作。
一、零售業態的概念
零售是指把商品或隨商品而提供的服務直接出售給最終消費者的銷售活動。從事零售活動的基本單位和
具體場所是商店,而商店依據銷售形式不同又區分出不同的經營形態,即零售業態。近年來,受國際商業發
展趨勢的影響,零售商店的業態形式發生了很大的變革,并且出現多樣化和細分化趨勢,盡管當前世界各國
對零售業態的定義由于側重點不同而有所區別,但通常認為,業態是零售店向確定的顧客群提供確定的商品
和服務的具體形態,業態是零售活動的具體形式。通俗理解,業態就是指零售店賣給誰、賣什么和如何賣的
具體經營形式。
目前,我國理論界對零售業態的研究滯后于現實,不僅理論界自身對零售業態的認識還存在較大分歧,
而且與國內商業主管部門對業態的規范意見也不盡一致。但不管理論上如何爭論,實際上,各種新興業態自
九十年代初引入以來發展勢頭強勁,超級市場、專業店、專賣店、便利店等如雨后春筍,對我國傳統百貨商
店這一單一業態形式和眾多單體店(獨立商店)構成強大沖擊之勢。
1998年,政府統計系統中的貿易統計年報開始增設零售業態統計,作為試行表,考慮到目前各種業態的
發育程度,以及國家國內貿易局關于零售業態分類規范管理的指導意見,按照科學性與可操作性相結合的原
則,我們在界定零售業態時采取了大多數專家學者的意見,即:零售業態是指零售企業為滿足不同的消費需
求而形成的不同的經營形態。這一概念包括了兩方面的含義:其一,確定的目標市場;其二,具體的經營策
略,包括:選址、規模、商品策略、價格策略、商店設施、服務方式等。
二、零售業態的分類
1、國際上零售業態的一般分類
對于零售業態的分類,目前國際上主要依據零售店的選址、規模、目標顧客、商品結構、店堂設施、經
營方式、營業時間、服務功能、價格策略等確定。美國把零售店區分為:百貨店、超級市場、折扣店、一般
商品店、服裝專賣店、倉庫俱樂部、藥店、方便店、雜貨店等九類;日本對零售業態的分類與美國基本相同
,但增加了自動售貨機、郵購以及無店鋪銷售形式。當然,同一個大類的業態,還可以進一步細分為更為具
體的業態形式,比如超級市場可以再細分為食品超市和綜合超市,這要依據不同的研究內容而定。事實上,
由于國際資本的介入,當一種新型的零售業態被引進時,客觀上也引進了國際規范和標準,因此許多國家對
零售業態的分類是基本一致的,可以進行多國間的比較和溝通。
2、我國零售業態的統計分類
盡管國際上對零售業態的分類已比較完善,但在我國進行業態統計時還必須考慮我國的具體情況。1998
年初研究和設計我國零售商業業態統計時,主要考慮了兩方面的因素:一是我國零售各業態的發展水平和所
處的生命周期。從八十年代中期開始的商品流通體制改革,促使舊式百貨店、糧油店、副食店、肉菜店等逐
步衰落,代之而起的是處于成熟期的大型百貨店;處于增長期的中小型超級市場、專業店、專賣店、便利店
等;處于創新期的倉儲式商場、郵購、電視導購和直銷。而上述各業態又由于我國地區經濟發展的不平衡,
在引進和發展上不同步,比如上海在1991年組建了“聯華”超市公司,出現了中小型超級市場新業態;1994
年出現了便利店;1995年出現了電視導購和直銷;1996年出現了大型倉儲式超市(大賣場),而1994年以后
真正規范的連鎖超市才在中西部地區出現;當上海的便利店已發展到1998年的2000家左右時,中西部地區對
此業態還相當陌生。二是統計上的可操作性。現行零售貿易統計是對零售行為主體進行統計,而一些新興業
態尚不具備這一條件,如郵購零售業務,在我國已有2-3年的發展歷史,主要集中在服飾制造行業,通過
郵寄方式出售其產品,統計操作就十分困難,無論是統計出售方還是購買方均不易實施,因此,統計歸類時
要考慮大部分地區的業態發育情況和統計實踐性。按照我國零售業態發展的客觀進程,在國際通行的業態分
類總體框架下進行必要的合并,把零售業態分為四大類進行統計,即:百貨商店、超級市場、專業(專賣
)店和其他。
百貨商店,是指在一個建筑物內,集中了若干專業的商品部并向顧客提供多種類、多品種商品及服務的
綜合性零售形態。其基本特征是:①商品結構以經營服裝、紡織品、家庭用品、食品和娛樂品為主,種類齊
全;②以柜臺銷售為主,明碼標價;③注重店堂裝修及櫥窗展示。
這里的百貨商店,不是指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中的“日用百貨零售業”,而是指經營多品種、多門類的綜
合性商店,包括大中小型綜合經營的商店。
超級市場,是指采取自選銷售方式,以銷售大眾化生活用品為主,滿足顧客一次性購買多種商品及服務
的綜合性零售形態,其基本特征為:①商品結構以經營食品、副食品、日用生活品、服裝衣料、文具、家用
電器等購買頻率較高的商品為主;②采取自選銷售方式,明碼標價;③結算設在出口處統一進行。
這表明超級市場首先是自助服務的零售商店,毛利低、銷量高,以經營生活必需品為主,種類繁多。統
計時將各種類型的超級市場、倉儲式商場和會員式超市列入該類。
專業(專賣)店,是指專門經營某類商品或某種品牌的系列商品,滿足消費者對某類(種)商品多樣性
需求的零售形態。其基本特征為:①商品結構專業性較強,各種不同的規格、品種及品牌匯集,選擇余地大
;②銷售人員有較強的專業知識,能為消費者提供充分服務;③采取定價銷售和開架面售方式。
將專業店和專賣店歸為一類統計僅僅是為了統計操作上的方便,其實專業店與專賣店有本質的區別,前
者專門經營某種或某類商品,如時裝店、鞋店、食品店、藥店、書店、電器店、珠寶店等;后者則專門經營
某種品牌的系列商品,如海爾電器專賣店、李寧牌體育用品專賣店、格力空調專賣店、蘋果牌休閑裝專賣店
等。
其他業態,指上述未包括的其他業態形式(如便利店、折扣商店、雜貨店、郵購商店等)。
3、關于連鎖店和購物中心問題
需要說明的是,在零售業態分類中,我們排除了連鎖店和購物中心這兩種形式,這是因為:
連鎖店是西方國家零售商業普遍采用的一種有效的組織經營方式。一個多世紀以來先后出現的百貨店、
超級市場、方便店、折扣商店等都是獨立于其他類型的零售業態,而連鎖店則不同,既有便利店連鎖,也有
超市連鎖,專業店連鎖等。隨著市場細分化趨勢的加劇,不僅在零售商業,在餐飲業、服務業也都廣泛存在
著連鎖經營的形式,如我國目前發展較快的超級市場和品牌專賣店,一般都采取連鎖經營方式;又如臺灣除
在上述行業實行連鎖之外,還在旅館業、電腦資訊業、外語及才藝補習班等行業都實行連鎖經營。一般而言
,連鎖商店是指在核心企業或總店的領導下,由眾多小規模的、分散的、經營同類商品或服務的零售企業,
通過規范化經營,以實現規模效益的經濟聯合組織形式。連鎖商店應由若干個分店組成,其特征是:①經營
同類商品;②使用統一商號;③統一采購配送,采購與銷售相分離。
購物中心也不能作為獨立的零售業態。購物中心是一組零售商店及有關的商業設施的群體組合,其間有
百貨商店、超級市場、專業店、品牌專賣店、美容美發店、彩擴店、飯店、快餐廳、游戲廳、小影視廳、畫
廊等,集購物、休閑、娛樂、美食和其他服務功能于一體,建筑面積較大,有些建筑面積達10-50萬平方米,
與商業街和我國大型商品交易市場類似,屬于商業集聚組織形態。其特點是:①眾多業主共同組成一個市場
或商場;②自主經營,自由定價,不受購物中心制約;③購物中心的管理機構大多為物業管理,自營商業部
分很少。
連鎖店和購物中心不作為零售業態分組,并不意味著對它們不進行統計。實際上,大多數新型業態店都
選擇連鎖經營方式以降低成本、增強競爭力,故把連鎖作為一種經營方式單獨列入統計報表中;而對購物中
心,目前的統計方式是將其視為商品交易市場,由購物中心的管理機構或工商所負責統計上報。
三、零售業態統計的發展和完善
批發零售貿易業1998年年報,首次增加了零售經營方式和零售業態統計試行表,相應地在1998年的基本
單位統計報表中增加了有關指標和分組。按經營方式分組為:獨立商店、連鎖總店、連鎖分店和其他;按業
態分組為:百貨商店、超級市場、專業(專賣)店、其他商店。并設計了法人企業數、活動單位數、營業面
積、從業人數四個指標。試行表的意義在于:首次在全國范圍內提出了零售業態統計的概念和連鎖經營的概
念,促使社會關注零售行業以及由此帶來的消費需求多樣性變化。不足之處是:由于只調查限額以上口徑,
不能反映連鎖經營和各業態的總體單位數;同時所設指標過于單一,無法進一步了解其他情況。
在1999年批發零售貿易、
餐飲業統計制度中,把連鎖經營和業態統計調整到限額以上財務狀況年報表和季報表中,一是增加了連鎖商店和各業態的財務指標,豐富了業態統計內容,便于觀察連鎖經營和各種業態
的成長發育情況;二是對經營方式重新分組,強化了連鎖商店統計。即將原按經營方式分為獨立商店、連鎖
總店、連鎖分店和其他商店歸并為連鎖商店與非連鎖商店兩種。由于財務表是由限額以上法人企業填報,所
以在這里,連鎖商店是指連鎖商店總店和限額以上具備法人資格的連鎖分店(即限額以上獨立核算的特許加
盟店和自由連鎖店);非連鎖商店指除連鎖商店以外的其他所有法人商店。同時還規定連鎖商店總店,還要
上報其所擁有的全部連鎖門店數(無論限額上、下),為全面掌握連鎖商店的情況提供了系統資料。
無論是試行表或是正式表,目前的局限性在于僅能統計限額以上部分,對限額以下有可能存在的連鎖總
店和分店無法掌握,且以上指標均是附在其他報表中,無法體現業態統計的特殊性。設想今后可以根據情況
單獨設置連鎖商店表和零售業態表,并將調查普及到全部限額以上和限額以下零售企業。設想建立非定期報
表來增加反映經營活動情況的購銷存指標;反映資本結構的企業登記注冊類型指標;反映基本設施的配送中
心狀況、營業面積、運輸能力、計算機管理系統、網點個數及分布;反映提供就業機會的從業人數或吸收下
崗人員數。另外,還將考慮根據餐飲業連鎖經營的普及,增加餐飲業連鎖經營活動統計。
四、零售業態統計的分析意義
零售業態統計分析的根本意義在于:通過對各種業態的跟蹤觀察,掌握零售業和零售市場的發展動態,
推動生產與消費步入良性循環。
1、所有制結構分析
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我國已承諾開放國內零售市場,允許外國商業企業設立分銷機構,這無疑將有利于
我國經濟的長期穩定發展,但是短期內對我國民族商業的沖擊是巨大的。如何在開放的同時保護民族商業發
展,使得開放帶來的利益能夠大大超過開放可能產生的風險,并使這種風險始終掌握在我們能夠有效控制的
范圍內,這就需要各種零售商業企業的所有制結構信息。而外國大商業集團如美國沃爾。馬特、法國家樂福
、荷蘭萬客隆等進入我國零售市場普遍以超級市場作為切入點,采用連鎖化低成本擴張戰略,并且這種方式
也為國內大多數商業企業接受和效仿,因而及時跟蹤和反饋各種零售業態商店的登記注冊類型資料,就可以
清楚地勾劃所有制結構比例,特別是民族商業與外國商業的比例關系,為政府宏觀調控提供基本依據。
2、財務狀況分析
各種業態商店的經濟效益,表現為經營過程中所占用和耗費的勞動量與所取得的經濟成果之間的對比關
系。通過各項財務指標,可以反映各種業態店的盈利能力、償債能力、流動資產周轉率、銷售百元商品的毛
利率和費用率以及勞動效率,進而了解各種業態的生存和發育情況,為行業管理和規范提供依據。
3、市場份額分析
通過各種業態的購銷存資料,尤其是銷售額所占比重,反映各種業態的市場份額及其競爭潛力,為企業
發展提供基本數據。例如,1988年香港的超級市場有800余家,其中居于壟斷地位的惠康超級市場和百佳超級
市場,分別有連鎖分店138家和130家,占全香港超級市場總數的33%,而銷售額卻占到50%以上。北京市
1998年商業普查資料顯示:1998年百貨商店數占全市商業機構個數的比重為12.3%,而零售額則占全市社會
消費品零售總額的21.1%;超級市場個數占1%,零售額占2%;專業店個數占28.5%,零售額占8.6%;便利
店個數占16.5%,而零售額占1.7%。由上述兩例可以看出:香港的超級市場已成為零售業的主導業態,并且
集約化程度較高;而北京市的零售業態仍以獨立經營的百貨商店為主導,連鎖經營還不普及,因而總成本偏
高,而超級市場、專業店和便利店尚未成為北京市零售業的主流業態。
參考文獻:
1、哈佛商學院MBA教程《零售學》,1999年中文第1版,中國對外經濟貿易出版社。
2、黃桂芝:《零售營銷》,1998年版,清華大學出版社。
3、于淑華:《對我國零售業態發展現狀的研究》,載于國內貿易部連鎖商業辦公室1997年編印的《最新
連鎖經營文件資料匯編》。
4、《我國連鎖經營的發展現狀.問題.對策》,載于國內貿易部連鎖商業辦公室1997年編印的《最新連鎖
經營文件資料匯編》。
5、陸滿平:《對零售業態的認識》,載《中國商貿》雜志1999年第一期。
6、孫元欣,周錫樵:《零售業態的生命周期及國際轉移》,載《中國商報》1998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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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物業費催繳技巧:先分類再催繳
物業費催繳技巧之先分類再催繳:每個項目都會上演“催費大片”,聽聞催費,談虎色變,接下來跟大家分享一下我對催費的一點經驗總結,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首先,要做好員工的培訓,掌握催費的口徑;
其次,要做好心理準備,不要怕被拒絕,繳納管理費是每個業主的義務,我們要平常心對待催費這項工作;
最后,要對欠費群體進行分類并結合不同的催費技巧,大致可以分為以下三大類:
1、欠3個月以內的一般欠費:這類業主大多是忘記繳納,適當提醒之后都會交,而且要注意催費頻次,但也不要輕易頻繁對這類客戶催費,以免產生反感情緒。
2、欠3-6個月的短期欠費:這類業主,我們要考慮他的繳費習慣,也可能是一個季度或者半年交一次,那么我們就要提醒業主,我們的管理費是按月繳納的,并告知如果是沒在小區居住或者是平時比較忙,沒時間過來的話,可以在享家社區APP進行繳費,還可以打印電子發票,引導業戶養成使用APP繳費的習慣,從而縮短欠費周期。
3、6-12個月的無故欠費:這類業戶可能有點惡意欠費,不管你怎么催,他可能不到最后一刻都不想繳費,我們就要結合電話、上門及短信催收,告知業主如惡意欠費公司會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我們的權益。
4、一年以上惡意欠費(釘子戶):采取了各種方法都沒效果,只能通過法律途徑,搜集好相關證據,為訴訟做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