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物品申購、請領制度(三)
一、申購制度:
1.有關酒水、器具、低值消耗、食品原材料等的申購必須嚴格按照現行的采購制度執行。管理制度
2.各部門所需增加的設施設備的申購,必須提前一星期請報總經理后再下正式申購單。
3.各部門的物品報損工作必須嚴格按要求實行報損,沒有報損手續,就不能再申購,報損手續必須由部門經理填寫報損單后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申購。
4.有關辦公用品的申購必須提前兩天下單申購,經總經理批準后再采購。
5.有關消耗品的申購必須以月為單位做好月采購計劃,以便及時全面掌握消耗用品成本量。
6.所有物品的采購,事先必須填寫申購單,經批準后方可采購,不得擅自購買。
二、請領制度
酒店各營業部位所有物品的領取,必須在頭天下班之前下單到倉庫保管處,不得臨時下單,特殊部位除外(如廚房等)。
辦公用品必須先入庫后由部門經理下單統一從倉庫領出。
酒店物品的采購計劃下達后,由使用部門經理負責督促采購人員及時采購。
各部門的使用物品等一律由部門負責人領取或由部門經理指定的專人領取。
以上制度望各部門嚴格遵守執行。
篇2:物業公司物品申購發放制度
物業公司物品申購發放制度
1、每月25日,各部門將次月物品采購計劃隨同收支計劃(后附計劃模板)一同報公司總辦。
2、總辦對物品采購計劃進行審核后,報財務部復核,由總經理批準方可采購。
3、業務急需采購的物品200元以下的部門經理有權先采購,后辦理報銷手續,超過200元以上非計劃項目費用另行報批后方可辦理。
4、各部門倉庫保管員負責制定每月物品采購計劃及預算。
5、負責采購物品的人員要做到物品齊全、品種對路、質量合格、庫存合理、開支適當。
6、倉庫管理人員要建立臺帳,辦好入庫、出庫手續,出庫必須有領取人簽字。
7、各小區倉庫管理人員對總辦負責,并于每月25日將本月領用存情況,編制領用存月報表,上報公司總辦。
8、總辦指定人員對各小區倉庫進行月末、季末、年末盤存,各小區對領用物品超過兩個月未用的,要及時與公司倉庫管理員聯系,商討是否退庫等處理決定。
9、凡到總辦領取物品者,應持有部門負責人的簽字,領用人須做好核查登記。
10、一切物品應按實際需求進行發放,發放人有權拒發不應領取的物品。
11、未在規定時間上報計劃,對工作造成影響的,由各部門經理自行承擔,并給予50元罰款。
篇3:休閑會館物品申購管理制度
休閑會館物品申購管理制度
1.各部門提請物品前要對所提物品的可用性做出評估。
2.申購的物品要填寫正規的審購單,寫清楚品名、規格、數量、顏色及相關的細致要求,并要詳細標注及需要到貨時間。
3.提請物品時要通知其它各部門,是否也需提請同樣商品或物品,以防各自不溝通重復提單。
4.審購單一式三份,填寫要字跡工整,提請審購單要領班級以上人員填寫,填寫后及時送交庫房核實有無存貨。若有存量但不足提請數量,應補足申購數量即可。
5.提請審購單要由提請人簽字后送交各部門負責人、總經理處簽字。
6.所申購回來的物品要及時的與庫房溝通,同時庫管員根據審購單及時通知相應部門,避免造成物品在庫積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