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風險防范措施
建設工程合同訂立過程中,除了要注意合同內容外還要注意合同的風險防范,工程合同的風險主要存在于在施工合同形成、談判與正式簽定合同和合同履行過程中。因此應該在這幾個階段加強防范和控制施工合同的風險。
一、參與投標取得合同階段的風險防范
要加強對項目合法性的審查、合同項目發包主體的審查。投標前要深入了解業主的資金信用、經營作風和簽訂合同應當具備的相應條件。了解的主要內容應包括有關設計的施工圖,是否有計劃部門立項文件、土地、規劃、建設許可手續,應拆遷是否已到位,“三通一平”工作是否已到位等。從側面調查了解業主資信情況,特別是該工程的資金到位率,如果是房地產開發單位最好應充分了解其以往工程招標簽訂的合同條款。在投標過程中,對招標文件深入研究和全面分析,正確理解招標文件,具體地逐條地確定合同責任,吃透業主意圖和要求,全面分析投標人須知,詳細勘察施工現場實地,仔細研究審查圖紙,認真復核工程量,并與項目經理部認真確定各個子項的單價和各項技術措施費用并制定投標策略,以減少合同簽訂后的風險。
有時業主會在未發中標通知書之前,提供條件苛刻的非示范文本合同草案,要求施工企業無條件全部接受,其合同條款往往把相當一部分風險轉嫁給施工單位、缺乏對業主的權利限制性條款和對承包商保護性條款。由于此時施工企業所處的境地十分被動,因此要盡可能地了解各方面的可靠信息,堅持原則,運用政策法規盡可能修改完善,規避風險。
二、合同談判及簽約階段的風險防范
在取得合同資格后,應把主要精力轉入到合同談判簽約階段,其主要工作是對合同文本進行審查,結合工程實際情況進行合同風險分析,并采取相應對策以及最終簽訂有利的工程承包合同。
施工合同談判前,承包人應明確專門的合同管理機構如經營處,負責施工合同的審閱,根據發包人提出的要求,逐條進行研究,實施監督、管理、控制。在合同實質內容審查時,對有關的條款內容應引進足夠重視。要注意避免合同工期約定的風險,如開工時間約定以開工報告之日起算,合同約定按日計算逾期竣工違約金的,最好有封頂條款,對工期保證金的處罰約定要合理,避免逾期數日全額扣罰。要注意質量標準及竣工驗收條款的風險防范。要注意工程款支付及結算條款的風險防范,約定結算款的支付時間盡量不要超過行使優先權的時間,爭取約定默認條款,保修金條款應明確約定分期扣回的時間和比例。注意對通用條款的研究,把握通用條款與專用條款的關系,化解通用條款對施工方不利的規定,運用通用條款的規定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注意內部承包合同風險的防范。注意訂立爭議解決條款的風險防范。
篇2:公司經營合同風險防范措施大全
公司經營合同風險防范措施大全
合同法的內容繁雜,在這里僅就與公司日常經營活動關系最密切的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的風險防范問題,供參考。
合同有多種形式,我們強調合同應以書面的形式簽訂。簽訂書面合同的重要性體現在以下方面:首先,它是雙方存在合同關系的重要證據,有利于保護雙方的權益;其次,避免雙方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再次,預防合作方對業務員的職務行為不予認可。
一、合同的簽訂過程中的風險防范
(一)簽訂前對合作對象的審查(調查):了解合作對象的基本情況,有助于在簽訂合同的時候,在供貨及付款條件上采取相應的對策,避免風險的發生。
1、了解合作方的基本情況,保留其營業執照復印件,如果合作方是個人,應詳細記錄其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電話。了解這些信息有利于我方更好地履行合同,同時,當出現糾紛的時候,有利于訴訟和法院的執行。
2、審查合作方有無簽約資格。我國法律對某些行業的從業資格做了限制性規定,沒有從業資格的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特定的業務,如果與沒有資格的主體簽訂此類合同將帶來經濟損失。
3、調查合作方的商業信譽和履約能力。盡可能對合作方進行實地考察,或者委托專業調查機構對其資信情況進行調查。
(二)合同主要條款的審查
我們主張,一切合同都應當采取書面的形式訂立。訂立合同時,要力爭做到用詞準確,表達清楚,約定明確,避免產生歧義。對于重要的合同條款,要仔細斟酌,最好是參考一些標準文本并結合交易的實際情況進行增刪,對于重要的合同應請專業律師審查防患于未然。對合同條款的審查,不僅要審查文字的表述,還要審查條款的實質內容。
1、質量標準條款:根據產品質量情況明確約定質量標準,并約定質量異議提出的期限。同時應認真審查合同中約定的標準和客戶的需求是否一致。
2、交付方式條款(送貨條款):如果貨物送往本地,當明確約定送貨地點,這關系到糾紛處理時法院的管轄;如果貨物送往外地,則盡量不要寫明,而應爭取約定由本地法院管轄。此外,合同中應列明收貨方的經辦人的姓名。這樣做的目的是防止經辦人離開后,對方不承認收貨的事實,給訴訟中的舉證帶來困難。施工企業人員的變動較為頻繁,當對方更換新的經辦人時,應當要求對方提供授權委托書。
3、爭議處理條款
( 1)約定訴訟管轄地,爭取在我方所在地法院起訴。訴訟管轄地的約定要明確。約定管轄的法院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5條約定,只有以下五個地方的法院可供當事人協議管轄:原告所在地;被告所在地;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標的物所在地。但是不得違反專屬管轄和級別管轄的規定。約定管轄常見的錯誤有:
( 2)如果采用仲裁的方式,仲裁條款要明確約定某一個仲裁機構,而且該仲裁機構必須客觀存在,否則將導致條款無效。
(三)合同簽訂時的注意事項
1、合作方應加蓋其單位的公章。或者合作方的經辦人應提供加蓋了其單位公章的簽約授權委托書。
注意:
a、對方的授權委托書應該由我方保存,以便在發生糾紛時作為證據。
b、如果對方是加蓋分公司、部門的印章或者是部門經理、業務人員等都需要明確的授權委托書。
2、加蓋的公章應清晰可辨。
3、合同文本經過修改的,應由雙方在修改過的地方蓋章確認。
4、爭取取得合作方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四)擔保合同:為了防范風險,在與合作方簽訂合同的時候,應盡量取得對方提供的擔保。
關于擔保合同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擔保合同的當事人:擔保人不一定是本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在保證擔保合同中,擔保人只能是本合同以外的第三人。
2、哪些財產不能用于提供擔保?
(1)土地所有權;(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擔保法關于該款有除外規定),(3)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4)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5)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提醒注意:我國法律對某些財產的抵押規定必須經過登記合同才能生效。(土地使用權,城市房地產,鄉(鎮)、村企業廠房等建筑物,林木,航空器,船舶,車輛,企業的設備和其他動產)
3、哪些人不可以做為保證擔保的保證人?
國家機關,學校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企業法人分支機構職能部門,不得為保證人。但是,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有法人的書面授權的,可以在授權的范圍內提供保證。
4、定金條款:
a、應明確所繳款項的性質是“定金”
定金條款應寫明“定金”字樣,最高院關于適用《擔保法》若干問題的司法解釋第 118條規定:當事人交付留置金、擔保金、保證金、訂約金、押金或者訂金等,但沒有約定定金性質的,當事人主張定金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b、定金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
二、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的風險防范
合同的履行過程會有許多不能確定的因素,雙方可能會對合同進行變更;一方可能會違約;可能會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不能履行等等。
實踐中,履行過程的風險更多的是來自對方的履約情況和在履行過程中相關證據的缺失。
(一)接收支票時應注意的事項
對支票的審查。支票付款的
情況下,有可能是購貨方用別的單位的支票支付貨款。實踐中,只要支票是真實有效的,一般都可以接受。接收支票當時應重點審查以下內容,避免銀行退票帶來的麻煩和損失:1、收款人名稱是否正確;
2、書寫是否清楚,字跡是否潦草;
3、大小寫的金額是否一致;
4、大寫數字是否正確。請問:“參”和“叁”,哪一個是數字“3”的正確的漢字大寫?一般的銀行對于這兩個字不會特別注意,但是實踐中有過因此字書寫錯誤而遭退票的案例,應盡量避免這種錯誤);
5、印鑒(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是否清晰;
6、如果是經過背書的支票,應審查背書是否連續;
7、有無偽造變造的痕跡。
(二)出具收據和接收收據時的注意事項
例:A公司給B公司開出了發票,B公司出具了以下收具:“今收到北京A公司發票NO123456號,壹份金額5萬元。B公司。張三。20**年12月 31日。”請大家指出這張收據的缺陷。(遺漏的相關信息:相對應的合同;款項是否已經支付;公司的www.dewk.cn公章)。經營過程中如果對方要求先出發票并掛帳,應當讓對方出具收條,并一定要在收據中注明“以上款項未付”。這樣做,該張收具就同時具有欠款確認書的作用。對于其他的收具也應將有利的相關信息都包含進去。
(三)出現糾紛時的處理方法
1、應本著友好協商的態度來處理問題,這樣有利于我方收集到有利的證據。一旦起了沖突和爭執,對方往往采取不合作的態度。從而使事情陷入僵局。
2、簽訂還款協議注意事項:在協議中已應當寫明對方承認的欠款數額;還款的具體時間;回避雙方還有爭議的其他事項;約定如果首次還款期滿仍不依約還款,則視為全部到期;約定如果對方不依約付款,則由我方所在地法院管轄;協議還應加蓋欠款單位的公章
(四)履行風險的防范手段
1、遇到法定條件或者合作方違約可能損害到我方利益的情況時,可以采取中止履行和解除合同的方法來保護我方的權益。
( 1)中止履行的條件:如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經營狀況嚴重惡化;二、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三、喪失商業信譽;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對于分批送貨分批付款方式,如果對方某批貨款沒有如期支付時應以充分的重視,如果繼續送貨,可能會受到更大的損失。當然,是否中止合同的履行應視具體情況而定,不能一概而論。
( 2)解除合同的條件: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綜上所述,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做到以下幾步:
1、要全面分析對方資信、實力;
2、根據雙方的實際情況完善合同文本和相關條款;
3、要簽訂書面合同并加蓋公章并簽字,審查蓋章單位和簽字人的授權范圍;
4、履行過程中要跟蹤審查對方的資信、履約能力等,并保存好履行過程中的相關證據;
5、出現糾紛時要做好訴訟、調解、變更協議等多種準備;
6、向專業律師請教并作最后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