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項目計劃控制
1、計劃控制程序
計劃控制的程序如下圖:
2、計劃控制方法和制度
為了對本工程的一系列計劃進行有效的控制,制定相關辦法和制度如下:
計劃合理,落實到人
綜合考慮各種因素,結合工程特點、業主要求、施工能力等合理制定各項計劃,計劃的實施落實到人,做到"誰干什么清清楚楚,什么誰干明明白白"。
加強跟蹤,及時修正
采取每周交班會等行之有效的方式,加強對計劃實施情況的跟蹤調查,隨時掌握計劃進展情況。如果計劃進展得不順利,及時進行分析,針對不同的原因,制定相應的措施,或者修改計劃或者制定整改措施,確保各項目標的實現。
總結提高,獎罰分明
對計劃的完成情況進行總結評價,根據獎罰措施,對計劃的執行人進行獎罰。
篇2:小學教學計劃編制、實施及控制制度
小學教學計劃編制、實施及控制制度
一、目的
對學校各門課程規定專門的質量措施、教學資源和教學程序,以確保教學質量。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學校所有課程教學計劃的編制、實施和控制。
三、職責
1.教導處負責組織編寫教學計劃,并對其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主管副校長負責審批教學計劃。
3.相關部門負責實施教學計劃。
四、工作程序
1.教學計劃編制時機
(1)設置新的課程。
(2)其他現有質量體系中沒有涉及的特殊事項。
2.教學計劃編制的原則
(1)編寫教學計劃時應參照質量管理手冊的有關內容,要符合學校的質量方針,并與質量體系文件中的內容協調一致。
(2)已有的質量體系中的內容可以被引用,并可根據特殊的要求增加新的內容。
(3)教學計劃中提出新的要求可嚴于原有的質量文件。
(4)根據實際情況,可以編寫總體教學計劃,也可只編寫有關的教材采購、教學過程、教研教改、教學質量評估等計劃。
3.教學計劃的編制、審批和發放
(1)教學計劃通常包括以下內容:
①編制教學計劃的目的和適用范圍。
②應達到的目標和要求。
③學制及時間分配。
④課程設置和教學的基本要求。
⑤時間分配表和教學進度表。
⑥有關人員的職責、權限和所需配備的資源。
⑦應采用的特定程序、方法和有關指導手冊。
⑧具體的教學質量評估方法。
⑨為達到質量目標而采取的其他措施。
(2)教導處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和人員(各年級專業骨干教師)編寫教學計劃,經主管副校長審批后,以受控文件的形式發放到相關部門實施。
4.教學計劃的實施、監督、檢查和修改
(1)各相關部門在貫徹執行質量體系各項活動中,要嚴格按照教學計劃所規定的內容、進度、要求進行控制,并將計劃的執行情況、存在問題等及時反饋到教導處。
(2)教導處對教學計劃實施情況進行檢查和評估,督促計劃的實施,協調有關教學資源的配置,并填寫《教學計劃實施情況檢查表》反饋給有關部門。
(3)當教學計劃在教學過程中需要修改時,由提出修改的部門填寫《文件修改申請單》,經主管副校長批準后實施修改,并按照《文件控制程序》重新發放。
篇3:OHS管理體系危害辨識、危險評價和危險控制計劃
OHS管理體系危害辨識、危險評價和危險控制計劃
組織應建立和保持危害辨識、危險評價和必要控制措施的實施程序,實施程序應包括:
--常規和非常規的活動;
--所有進入作業場所人員的活動;
--作業場所內的設施,無論是由組織還是由外部所提供的設施。
組織應確保在確立職業安全健康目標時,對這些危險評價的結果及控制的效果進行考慮,并將此文件化并保持最新。
組織所采用的危害辨識和危險評價的方法應該:
--依據其范圍、性質和時間安排進行確定,以保證其方法切實可行,具有可操作性;
--確定危險級別;
--與運行經驗和所采取的危險控制措施的能力相適應;
--為確定設備要求、明確培訓需求和開展運行控制,提供適宜信息;
--提供必要的監測活動,保證實施的有效性和及時性。
1.理解要點
標準要求組織有一個或多個程序,程序的作用是便于辯識(確定)、評價危險因素,實施控制措施,特別是對重大危險因素。這一條強調的是對程序要求,不是對危險因素本身的要求。程序應能夠滿足確定危險因素及判斷其重要程度,并在出現新問題時及時更新,等要求。
對于尚未建立OHS管理體系的組織,首要的任務是進行初始評審,評審的目的是了解組織的OHS管理現狀。初始評審的內容包括:
法律、法規要求;
危險因素識別和重大危險因素的確定;
對所有現行OHS管理活動與程序的審查;
對以往事件、事故調查以及糾正、預防措施的評價。
實施初始評審后,組織將對自己的活動、危險因素、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及組織職業安全健康管理現狀做到心中有數,其中最重要的是危險因素,尤其是重大危險因素的確定和評價。
危險因素的考慮應包括:三種狀態、三種時態和七種類型。
三種狀態是:正常、異常和緊急狀態。組織生產過程許多是連續幾個月,甚至幾年運行生產的,是正常狀態。生產車間的開車、停機、檢修等情況下,危險因素與正常態有較大不同,屬異常狀態。緊急狀態則是發生火災、爆炸、洪水等情況。對可預見的緊急狀態,應有相應的計劃、措施,以保證其影響的最小化。
三種時態:過去、現在、將來。組織在對現場的、現有的危險因素進行充分考慮時,也要看到以往遺留的危險以及計劃中的活動可能帶來的危險性。組織要盡可能全面地考慮生產活動的各個方面,拓開思路,利用自己的影響力,使危險因素得到控制。
七種危險因素類型:(1)機械能;(2)電能;(3)熱能;(4)化學能;(5)放射能;(6)生物因素;(7)人機工程因素(生理、心理)。
危險控制措施包括:消除、限值、處理、轉移等。組織的OHS方針、目標和指標應建立在與其活動、產品或服務相關的重大危險影響的基礎之上,危險因素的辯識、評價本身是一個不斷發展的過程,該過程也包括明確法律、法規的要求和組織自身業務發展、工藝更新、原材料替代及相關方要求等方面的影響,為此,OHSMS標準中明確提出要求組織及時更新這方面的信息。
常用的危險辯識、評價方法有:(1)安全檢查表;(2)預先危險分析(PHA);(3)故障類型及影響分析(FMEA);(4)危險可操作性研究(Hazop);(5)事件樹分析(ETA);(6)故障樹分析(FTA);(7)危險指數方法;(8)風險概率評價法(PRA)等。
2.審核要點
1)組織的活動中主要的危險因素是什么,是否已列出重大危險清單。
2)組織識別危險因素的程序是否正確,能否滿足和適應現場的生產需要。
3)組織的活動、www.dewk.cn產品和服務是否產生某些重大風險,有無進行風險分級。
4)組織是否具備新項目OHS預評價的程序。
5)組織的現場是否有特殊的OHS要求。
6)組織危險因素識別程序是否考慮了供應商和合同方的影響。
7)對活動、產品或服務的任何可能的更改或補充,將如何改變危險因素和與之相關的影響。
8)是否根據危險評價結果,制訂了具體的危險控制措施計劃。
9)如何考慮其影響、可能性、嚴重程度和頻次的情況來評價什么是重大事故因素。
10)如何監測危險辯識、評價、控制,保證實施的有效性和及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