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公司機械管理人員安全責任
一、對本項目所有機械設備配齊可靠的安全防護和保險裝置,并經常檢查其是否齊全、靈敏、有效,并督促有關人員進行日常維護、維修。
二、建立健全機電設備,壓力容器,內轉車等的安全規章制度,加強檢查維修保養審查,試運轉等工作確保安全運轉,安全行駛。
三、負責本業務系統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和年審工作。
四、負責本項目機電設備和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和報告工作。
篇2:酒店機械鍋爐設備主管(領班)防火安全責任制
酒店機械、鍋爐設備主管(領班)防火安全責任制
1、在日常工作中貫徹執行消防法規、規章和消防技術規范。
2、建立健全各類機械設備 (如煤氣管道、鍋爐、水泵等)的定期檢查制度,對所發現的火險隱患應及時布置處理。
3、向本組員工進行消防知識方面的教育,并進行經常性的機械設備維護管理培訓。
4、嚴格執行“動用明火須經部門主管簽字認可到保安部領取動火證后方可作業”的規定,不得無證操作。
5、動用明火時,必須采取嚴格的監護程序,現場配備滅火器,確認無火險隱患后方可離開動火現場。
6、在進行機械設備的改進時,嚴格按消防有關技術規范進行設計及施工安裝。
7、火警時嚴格按酒店及工程部規定的相應程序執行。
8、制定審核大中小型工程改造項目和有關涉及消防方面的技術方案,并在施工期內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方面的技術規范和安全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