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新建居住區宜居評價導則(20**)
根據《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加強老舊小區環境綜合整治 推進宜居示范居住區建設工作的指導意見》(蘇建房管[20**]175號)文件中,對于新建居住區建設發展方向提出的要求。申報的新建居住區需滿足基礎條件要求,再滿足至少兩項優選條件:
一、基礎條件:
1.綠色設計應達到《綠色建筑評價標準》GB/T 50378的一星級標準。
2.綠地率不低于30%。
3.預制裝配率不低于30%。
4.應有海綿城市設計,控制性指標達到《蘇州海綿城市專項規劃》的要求。
5.停車位配比符合《蘇州市建筑物配建停車位指標》的要求。
6.應有一定數量的無障礙套型,公共場地及道路、配套建筑應有無障礙設計,滿足《無障礙設計規范》(GB 50763)的技術要求。
7.應按《蘇州市居家養老服務條例》配套建設相應數量的養老服務設施。
8.社區用房、物業用房配比符合《蘇州市新建住宅區公共服務設施規劃管理暫行規定》的要求。
9. 垃圾分類設施符合《蘇州市垃圾分類設施配置標準》的要求。
10.20**年后竣工的居住區,應按100%數量預留機動車充電樁安裝條件。
二、優選條件(至少滿足其中兩項):
1.綠色設計應達到《綠色建筑評價標準》GB/T 50378的二星級及以上標準。
2.預制裝配率不低于40%。
3.住宅交付均為成品住宅。
4.物業管理達到省級示范物業管理項目標準。
篇2:宜居住宅評價標準:十方面和五要素
宜居住宅的評價標準:十方面和五要素
十方面
離市中心不遠而又貼近自然的區域地段;
避開城市喧鬧而又便利出入的交通條件;
搭配合理齊全而又品質優良的配套設施;
總體布局合理而又富有品位的規劃布局;
使用功能齊全而又合理簡練的戶型設計;
組合因地適宜而又賞心悅目的園林景觀;
全面維護管理而又貼切服務的物業管理;
生態環保節能而又實用適用的科技含量;
富有文化品位而又私密自由的人文氛圍;
風格靚麗富有而又協調融合的建筑外觀;
五要素
全方位立體交叉、全天候守護而又不干擾業主生活的安全防護措施;
臨近大型城市服務機構而又提供貼近家居生活服務的便民保障程度;
城市生活、社區生活、居家生活能合理結合而又互不干擾的舒適生活條件;
富有地方風俗特色,而又有利于身心健康的提高及和諧溝通的社區親情文化氛圍設計;
社區小環境舒適、區域環境日益完善提升、富有升值空間的環境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