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房產管理局 惠州市財政局
關于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增值收益的分配辦法
為進一步規范我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工作,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正常使用,維護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所有者的合法權益,確保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增值收益分配公正、公平、公開,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增值收益是指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以下簡稱維修資金)監管部門依法統籌歸集存儲在商業銀行的維修資金所產生的活期、定期利息,購買國債的收益,以及依法合理安排的其它保本投資收益等總和,扣除市、縣(區)房產管理部門維修資金必要管理費用(以下簡稱必要管理費用)后的資金增值部分。
必要管理費用是指保證維修資金監管工作正常開展而實際發生的費用。主要包括維修資金綜合信息管理系統維護費、信息披露費、學習培訓費、票據印刷費、銀行賬務處理費、法律法規及業務知識宣傳費等開支。具體包括如下費用:
(一)維修資金綜合信息管理系統年維護費;
(二)維修資金綜合信息管理系統升級改造費用;
(三)維修資金法律法規規章及業務媒體宣傳費用;
(四)維修資金管理學習交流培訓費用;
(五)通過短信接口向廣大業主及辦事群眾發送業務信息費,或資金信息披露每年發送短信費;
(六)維修資金歸集、使用、管理相關表格、票據印刷費用;
(七)維修資金使用、合理調配等跨銀行或其他機構劃轉賬費用;
(八)維修資金監管檔案資料掃描,影像資料制作以及與房產檔案匹對清理費用;
(九)維修資金檔案資料保管、整理、器械、庫房、設備及維護費;
(十)其他有關的費用支出等。
為保障和規范維修資金正常監管和使用,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每年從維修資金增值收益中提取總額的10%以下作為必要管理費用,具體提取比例由市、縣(區)房產管理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根據當年維修資金增值收益實際金額和維修資金監管實際工作需要確定,并參與維修資金分賬核算。
必要管理費用每年開支不得超過當年提取額,并公開披露。當年如果有節余轉入下一年度作為維修資金增值收益一部分。
必要管理費用開支納入市、縣(區)同級人民政府審計部門審計范圍。
二、維修資金增值收益依法歸業主所有,除提取必要管理費用外,轉存入維修資金滾存使用。
三、市、縣(區)房產管理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依法對維修資金的增值收益分配和處置進行管理和監督。
四、維修資金增值收益的核算
(一)維修資金增值收益的確定:
1.當年繳存的維修資金按活期利率計算,所得的利息收益;
2.當年到期的定期存款,所得的利息收益;
3.當年到期的定期存款利息收益,到期日至分配日期間按活期利率計算,所得的利息收益;
4.當年到期的購買國債的利息收益;
5.當年到期的購買國債的利息收益,到期日至分配日期間按活期利率計算,所得的利息收益;
6.當年依法合理安排的其它保本投資收益;
7.當年依法合理安排的其它保本投資收益,到期日至分配日期間按活期利率計算,所得的利息收益。
以上七項收益總和提取必要管理費用后為當年(或分配期間)維修資金的年綜合收益總額,即為當年(或分配期間)增值收益。
(二)增值收益率的確定:維修資金收益(利息)計算方式分為按業主個人賬戶的本年積數計算法或某一時間內累計積數計算法,根據維修資金的同期投資(轉存定期,或購買國債,或依法合理安排的其它投資)收益提取必要管理費用后計算出增值收益率。
計算公式如下:
增值收益率=當年增值收益/本年維修資金累計積數*365天
五、增值收益分配方式
維修資金增值收益將定期分配至每一業主個人賬戶(單元戶,即房屋分戶賬戶)。計算方法如下:
(一)本年積數計息法:指業主個人賬戶存款余額按實際天數每日累計賬戶余額,作為累計積數乘以日綜合收益率計算利息(收益)的方法。
(二)某一時間內累計積數計算法:按某一指定的起止時間(如上年7月1日至今年6月30日)內每日累計賬戶余額,作為累計積數乘以日綜合收益率計算利息(收益)的方法。
(三)計算公式:
1.累計計息積數=每日個人賬戶存儲余額合計數
2.日綜合收益率=年綜合收益率/365天=當年增值收益/本年累計積數
3.業主個人賬戶存儲利息=累計計息積數×日綜合收益率
六、維修資金增值收益分配發布
發布主體:維修資金的增值收益分配通告由市、縣(區)房產管理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共同發布。
通告內容:包括分配時間、分配金額、以及分配業主人數、分配后余額、代管費用提取比例等。
發布時間:原則上每年一次,增值收益分配通告應在確定分配之日前一個月發布,具體時點視情況而定。
七、增值收益分配操作方式
(一)維修資金增值收益分配通告發布后30日內完成收益分配,并將收益分配金額直接轉存入業主個人賬戶。
(二)市、縣(區)房產管理部門維修資金信息綜合管理系統錄入收益分配金額時,應對(業主)各單元戶(第四級賬戶)按收益分配方式進行分配,并對已獲得分配的單元賬戶積數清零,次日起重新開始計算下一分配年度或分配期間的積數。
(三)維修資金收益分配完成后,市、縣(區)房產管理部門應按規定及時打印相關票據資料,入賬、并做好賬務處理歸檔工作。
八、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篇2:惠州市關于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增值收益的分配辦法(全文)
惠州市房產管理局 惠州市財政局
關于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增值收益的分配辦法
為進一步規范我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工作,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正常使用,維護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所有者的合法權益,確保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增值收益分配公正、公平、公開,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增值收益是指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以下簡稱維修資金)監管部門依法統籌歸集存儲在商業銀行的維修資金所產生的活期、定期利息,購買國債的收益,以及依法合理安排的其它保本投資收益等總和,扣除市、縣(區)房產管理部門維修資金必要管理費用(以下簡稱必要管理費用)后的資金增值部分。
必要管理費用是指保證維修資金監管工作正常開展而實際發生的費用。主要包括維修資金綜合信息管理系統維護費、信息披露費、學習培訓費、票據印刷費、銀行賬務處理費、法律法規及業務知識宣傳費等開支。具體包括如下費用:
(一)維修資金綜合信息管理系統年維護費;
(二)維修資金綜合信息管理系統升級改造費用;
(三)維修資金法律法規規章及業務媒體宣傳費用;
(四)維修資金管理學習交流培訓費用;
(五)通過短信接口向廣大業主及辦事群眾發送業務信息費,或資金信息披露每年發送短信費;
(六)維修資金歸集、使用、管理相關表格、票據印刷費用;
(七)維修資金使用、合理調配等跨銀行或其他機構劃轉賬費用;
(八)維修資金監管檔案資料掃描,影像資料制作以及與房產檔案匹對清理費用;
(九)維修資金檔案資料保管、整理、器械、庫房、設備及維護費;
(十)其他有關的費用支出等。
為保障和規范維修資金正常監管和使用,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每年從維修資金增值收益中提取總額的10%以下作為必要管理費用,具體提取比例由市、縣(區)房產管理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根據當年維修資金增值收益實際金額和維修資金監管實際工作需要確定,并參與維修資金分賬核算。
必要管理費用每年開支不得超過當年提取額,并公開披露。當年如果有節余轉入下一年度作為維修資金增值收益一部分。
必要管理費用開支納入市、縣(區)同級人民政府審計部門審計范圍。
二、維修資金增值收益依法歸業主所有,除提取必要管理費用外,轉存入維修資金滾存使用。
三、市、縣(區)房產管理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依法對維修資金的增值收益分配和處置進行管理和監督。
四、維修資金增值收益的核算
(一)維修資金增值收益的確定:
1.當年繳存的維修資金按活期利率計算,所得的利息收益;
2.當年到期的定期存款,所得的利息收益;
3.當年到期的定期存款利息收益,到期日至分配日期間按活期利率計算,所得的利息收益;
4.當年到期的購買國債的利息收益;
5.當年到期的購買國債的利息收益,到期日至分配日期間按活期利率計算,所得的利息收益;
6.當年依法合理安排的其它保本投資收益;
7.當年依法合理安排的其它保本投資收益,到期日至分配日期間按活期利率計算,所得的利息收益。
以上七項收益總和提取必要管理費用后為當年(或分配期間)維修資金的年綜合收益總額,即為當年(或分配期間)增值收益。
(二)增值收益率的確定:維修資金收益(利息)計算方式分為按業主個人賬戶的本年積數計算法或某一時間內累計積數計算法,根據維修資金的同期投資(轉存定期,或購買國債,或依法合理安排的其它投資)收益提取必要管理費用后計算出增值收益率。
計算公式如下:
增值收益率=當年增值收益/本年維修資金累計積數*365天
五、增值收益分配方式
維修資金增值收益將定期分配至每一業主個人賬戶(單元戶,即房屋分戶賬戶)。計算方法如下:
(一)本年積數計息法:指業主個人賬戶存款余額按實際天數每日累計賬戶余額,作為累計積數乘以日綜合收益率計算利息(收益)的方法。
(二)某一時間內累計積數計算法:按某一指定的起止時間(如上年7月1日至今年6月30日)內每日累計賬戶余額,作為累計積數乘以日綜合收益率計算利息(收益)的方法。
(三)計算公式:
1.累計計息積數=每日個人賬戶存儲余額合計數
2.日綜合收益率=年綜合收益率/365天=當年增值收益/本年累計積數
3.業主個人賬戶存儲利息=累計計息積數×日綜合收益率
六、維修資金增值收益分配發布
發布主體:維修資金的增值收益分配通告由市、縣(區)房產管理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共同發布。
通告內容:包括分配時間、分配金額、以及分配業主人數、分配后余額、代管費用提取比例等。
發布時間:原則上每年一次,增值收益分配通告應在確定分配之日前一個月發布,具體時點視情況而定。
七、增值收益分配操作方式
(一)維修資金增值收益分配通告發布后30日內完成收益分配,并將收益分配金額直接轉存入業主個人賬戶。
(二)市、縣(區)房產管理部門維修資金信息綜合管理系統錄入收益分配金額時,應對(業主)各單元戶(第四級賬戶)按收益分配方式進行分配,并對已獲得分配的單元賬戶積數清零,次日起重新開始計算下一分配年度或分配期間的積數。
(三)維修資金收益分配完成后,市、縣(區)房產管理部門應按規定及時打印相關票據資料,入賬、并做好賬務處理歸檔工作。
八、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篇3:某苑小區車位使用分配方案
物業公司車位使用分配方案
致全體業主:
您好!
隨著國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轎車已成為多數家庭的必須組成部份。由于早期規劃的原因,停車難、車位不足已經全國性話題、難題!XX花苑也不例外,如何解決停車問題已經成為不容忽視的問題。
在小區車位不能滿足業主需求的情況下,沒有車位的車主怨氣日漸加深,為了緩和業主之間的矛盾,我司結合業主的意見,特提出以下三種車位方案:
一、 先抽資格后抽位(固定位)
分期抽簽,按各期現有車位數量設置各期資格簽數(資格簽上兼設順序號),每戶派代表限抽一次。抽到“資格簽”的即可參加抽“車位號簽”且肯定有固定車位,但需按資格簽上的順序抽“車位號簽”。車位使用期限為一年,可一次性或按月交付車位使用費。一年期滿后重新抽簽。
二、 先抽資格后選位(固定位)
分期抽簽,按各期現有車位數量設置各期資格簽數(資格簽上兼設順序號),每戶派代表限抽一次。抽到“資格簽”的即可按資格簽上的順序號先后自選固定車位號。車位使用期限為一年,可一次性或按月交付車位使用費。一年期滿后重新抽簽。
三、 先到先停放(不設固定位)
登記現擁有小車的業戶,按現擁有小車的業戶,每戶限發一張月卡(原先有一張小車停車卡的業戶繼續沿用,取消每戶超出的其他小車停車卡),每張月卡均需交車位服務費150元/月。不設車位固定屬性,實行車位先到先停。一旦小區車位已滿,禁止車輛進入或按臨時車輛出入計時收費。
以上方案已提交業委會多日但未收到回復,現我司將本方案提交全體業主討論,公開收集意見。希望全體業主共同商討到“可以令最多業主接受的方案”。若某位業主有更好的車位方案,希望提出來供大家討論。
備注:別墅業戶不在方案設置范圍。
**市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