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日常管理規定
為了嚴肅勞動紀律,提高工作效率和績效管理,確保各項工作任務完成,特制定本規定。
一、日常考勤制度:
1、員工每天上班下班要打卡,因故沒有打卡,必須向人事部門說明情況;下班時應關掉電腦、辦公區域的燈等,一次沒有按照規定關掉辦公設備或未打卡者樂捐10元/次(特殊情況除外)。
2、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時間為早上8:30--下午17:30,中午休息時間為11:30-12:30。員工最好能在8:15之前到公司,做好上班前的準備工作。
3、每天集體早會時間為早上08:30準時開始,主要分析前一天客戶拜訪情況。
4、遲到、早退或曠工:員工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不遲到、早退、曠工。
(1)遲到者月累計3次以內樂捐10元/次,,第四次開始20元/次。
(2)曠工一天扣除1.5倍的當日工資。上班遲到30分鐘內(包括30分鐘)算遲到,超過
30分鐘算曠工半天,當月累計曠工3天,公司有權予以勸退。
5、上班時間不允許做與工作無關的事,禁止玩游戲、看工作無關的書籍,因公外出應在前臺進行登記,并寫明外出事由。
6、不允許員工從事第二職業或對外兼職活動,一經發現立即予以開除。但公司鼓勵員工利用業余時間參加學習培訓,提高業務素質。
二、休假、請假制度:
假期管理:為嚴格勞動制度,加強公司對員工假期的管理,對各種假期的申請和審批程序做如下規定。
1、節假日:
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包括:
清明節(1天)五一(1天)
端午(1天)中秋節(1天)國慶(3天)元旦(3天)春節(7天)
等法定休假日,參照政府機關規定執行。(特殊情況除外)
2、事假:
員工在工作期間,確有私事要處理,必須請假。員工請事假須先填寫“事假申請單”,報總經理批準。事假期間扣除當日工資,事假超過3天以上的,公司有權予以解聘,(特殊情況除外)。經過批準的申請單交行政人力資源部備案。因急事,如不能及時提前請假的,應于當日打電話告知公司,回來后及時補填請假單。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而擅自離開的,按曠工處理,扣發1.5倍當日工資;曠工連續超過2日,累計當月3天者,公司無條件解聘。
3、病假:員工確實因病不能上班時,應填寫“病假申請單”,并出具醫院證明,由總經理批準,經過批準的申請單交行政人力資源部備案。員工因急病,不能及時提前請假的應于3小時內打電話通知本部門,并于上班后補填請假單。
三、會議紀律
1、所有同事必須按時參加公司安排的會議(以通知為準),不得無故缺席或請假。
2、會議、會務和培訓期間,手機一律調制靜音狀態,如發出不和諧音者,主動樂捐10元/次。
3、為了幫助同事能夠盡快的熟悉公司的業務技能,我們會在每天的早會上安排考核環節,被考核的同事如不能準確的回答出相關問題,樂捐10元/次;
4、同事之間嚴禁爭吵和傳播不利于公司團隊利益和有損公司形象的話語,違者公司直接予以勸退;
四、樂捐款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由公司行政人力資源部門統一安排,定期組織不同的集體活動或聚餐。
篇2:派出所經濟民警日常管理規定
派出所經濟民警日常管理工作規定
為加強我所經濟民警管理,落實我所及保衛處有關規定及制度,認真做好安全保衛工作。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按時進行交接班。接班時應對哨位及值勤設施進行全面檢查,完好無損,方可接班,對交接不清、存在問題的責任自己承擔。無特殊情況遲到、早退5-10分鐘以上,扣發工資或津貼5元。
二、在值勤期間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對入所(樓)人員必須認真檢查出入證件,對不查證者按漏查人數扣發工資或津貼2元/人。
三、必須熟悉所級領導,記清本所車輛車號,堅持文明值勤,避免與本所人員及外來人員發生爭吵等不文明現象。
四、6號樓哨位還應看管好樓前停放的自行車及周圍的有關物資,如有丟失,對當班人員按每輛車30元發工資或津貼,并寫出書面檢查。
五、在上班期間,對脫崗、擅離職守、睡覺、看書、看報者扣發工資或津貼10-50元,情節嚴重者解除聘用。
六、不得擅自換崗換班,特殊清況須經班長同意后方可調換,臨時調班(十分鐘以內)可自行調換,發生問題替班者負全部責任。
七、值日人員每天應對值班室、哨位,進行清潔衛生。
八、值班人員應按時鎖好工藝樓、2、3、4、5、8號樓的防盜門。
九、如有事外出,必須請假批準后,方可離開。10分鐘以內須告訴班長或值班門衛,2小時以內須有隊長準假,違反規定者扣除工資或津貼20元,情節嚴重者予以解除聘任。
十、嚴格加強巡邏、訓練,值班人員必須服裝整潔、裝備齊全、檢查細致,不得在執勤和巡邏期間閑聊或做與無關的事情,每天由班長帶隊巡邏兩次,特殊情況由班長指定一名隊員帶隊。
十一、在哨位和執勤時要講文明用語罰,不能無故毆打或漫罵他人,造成不良后果者由自己負責承擔責任。
篇3:公司車輛日常檢查維修及保養規定
公司車輛日常檢查、維修及保養管理規定
(一)車輛保養由小車班負責人按月出計劃、有步驟的組織實施。實行車輛保養定人、定位、定項目、定工具,并根據維修保養項目的大小、費用等情況向財務部報預算,待財務部審批通過后方可執行。
(二)各駕駛員負責自己駕駛車輛的日常檢查和保養。車輛的保養和維修由駕駛員申請,經小車班負責人協調同意后方可執行。當班駕駛員駕駛機動車輛正常工作,未當班駕駛員跟蹤修理廠所維修保養的項目。(注:跟蹤的目的在于確認修理的項目、換件、修理時間無拖延,確保按時取車,保證正常工作的調度運行。)
(三)各駕駛員要做好車輛的保養和清潔工作。
(四)小車班負責人每周不定期檢查車輛的保養、清潔和維護工作。對一次保養清潔不到位者提出口頭警告,對兩次以上者給予書面警告。屢教不改者給予辭退處理。
(五)小車班負責人需每月向行政部負責人匯報一次月工作總結,包括各駕駛員工作情況、車輛情況、出車情況等。
(六)駕駛員在行駛中,如發現車輛有異常,應馬上選擇安全的地方停車檢修。若不能解決,應即設法向小車班負責人講明情況,由小車班負責人派專人處理。
(七)檢查細則:
1.檢查燃料、潤滑油、冷卻液、電瓶液是否足夠,制動器、離合器、總泵油是否符合要求。
2.檢查輪胎氣壓是否符合標準,輪胎螺絲是否緊固,清除嵌在輪胎內間及表面的雜物。
3.檢查手、腳制動器性能是否良好,各連接管道是否漏油。
4.檢查方向機、轉動軸及轉向橫直拉桿連接是否緊固,有效。
5.檢查喇叭、燈光、雨刮器是否正常,電瓶連接線、搭鐵線是否牢固清潔。
6.檢查發電機皮帶、風扇皮帶是否正常,檢查傳動皮帶繞度和完好情況。
7.檢查票證、隨車工具是否齊全。
8.按照操作規程起動車輛,察聽發動機聲音是否正常。
9.車輛發動后,檢查各儀表、指示燈工作是否正常,若發現故障,馬上熄車并向小車班負責人報告。
(八)排除行駛中發現的故障。
(九)放盡儲氣筒及油水分離器內的積水和污物。
(十)收車后按車容標準清潔車輛,然后把車開回停車場停放好。
(十一)收車后關好車窗,鎖好車門、尾蓋,鎖好防盜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