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質量仲裁檢驗工作制度(試行)
1目的
為了加強對產品質量仲裁檢驗工作的管理,保證產品質量仲裁檢驗工作質量,根據 《產品質量仲裁檢驗和產品質量鑒定管理辦法》(以下簡稱 《辦法》),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山東省境內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依法設置或授權的產品質量檢驗機構組織實施的仲裁檢驗工作。
3術語
3.1產品質量仲裁檢驗 (以下稱仲裁檢驗) 是指經省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或者其授權的部門考核合格的產品質量檢驗機構 (以下簡稱質檢機構),在考核部門授權其檢驗的產品范圍內根據申請人的委托要求,對質量爭議的產品進行檢驗,出具仲裁檢驗報告的過程。
3.2申請人 是指有權申請仲裁檢驗的司法機關、仲裁機構、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或其它行政管理部門、處理產品質量糾紛的有關社會團體和產品質量爭議的雙方當事人。
3.3明示的質量要求 是指生產者、銷售者通過標明采用的標準、產品標識、使用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對產品質量作出的明示承諾和保證。
4 職責
4.1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對全省的產品質量仲裁檢驗工作實施管理和監督;市地和縣(市、區)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對轄區內市地、縣級質檢機構的產品質量仲裁檢驗工作實施管理
和監督。
4.2質檢機構負責在授權檢驗的產品范圍內直接受理仲裁檢驗申請,并按規定對質量爭議產品進行檢驗,出具仲裁檢驗報告。
5 內容和要求
5.1 申請和受理
5.1.1申請人應當直接向有資格的質檢機構提出仲裁檢驗申請;申請人如果對質檢機構的授權范圍不明確,也可以通過各級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介紹。
5.1.2質檢機構應當在考核部門授權其檢驗的產品范圍內受理仲裁檢驗申請。
5.1.3質檢機構承辦人員應當在驗明申請人資格符合規定的基礎上,認真了解爭議內容,仔細審閱申請人提供的有關資料,全面詳細地了解申請事項。
5.1.4 申請人的申請事項屬仲裁檢驗的受理范圍且申請人及申請事項不屬 《辦法》第九條所列情況的,質檢機構應當受理并與申請人簽訂 《產品質量仲裁檢驗委托協議書》(以下簡稱 《協議書》,格式見附表)?!秴f議書》一式兩份,一份交申請人,一份留存。
5.2 質量判定依據的確定:
仲裁檢驗的質量判定依據按下述順序確定:
a.法律、法規規定或者國家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質量要求;
b.法律、法規或者國家強制性標準未作規定的,執行雙方當事人約定的產品標準或者有關質量要求;
c.法律、法規或國家強制性標準未作規定的,雙方當事人也未作約定的,執行提供產品一方所明示的質量要求。
d.爭議產品執行國家強制性標準而爭議雙方當事人的約定低于國家強制性標準的,執行國家強制性標準;約定高于國家強制性標準的,按約定執行。
5.3抽樣方案的確定:
抽樣方案按下列順序確定:
a.國家強制性標準對抽樣有規定的,按規定進行;
b.國家強制性標準對抽樣沒有規定的,按爭議雙方當事人的約定進行;
c.爭議雙方當事人沒有約定抽樣方案而又不能協商一致的,由質檢機構有關標準制定抽樣方案,經申請人確認后執行。
5.4檢驗方法的確定:
檢驗方法按下列順序確定:
a.國家強制性標準有檢驗方法規定的,按規定執行;
b.國家強制性標準沒有檢驗方法規定的,按雙方當事人約定或執行生產方出廠的檢驗方法;
c.生產方沒有出廠檢驗方法的或者提供不出檢驗方法的,執行申請人征求爭議雙方當事人同意的檢驗方法或者申請人確認質檢機構提供的檢驗方法。
5.5檢驗項目的確定:
在能夠解決質量爭議的前提下確定檢驗項目,或根據申請人的要求確定檢驗項目。
5.6樣品的抽取和接受
5.6.1產品抽樣、封樣由質檢機構負責的,應當由申請人通知爭議雙方當事人到場。爭議雙方當事人不到場的應當由申請人到場或者由其提供同意抽樣、封樣的書面意見。
5.6.2抽樣的具體要求《樣品的抽取和管理制度》執行。
5.6.3抽樣時必須抽足備份樣品。抽樣單和簽封樣品的封條必須有參與抽樣的申請人或爭議雙方代表簽字。當需要對抽樣人員帶(押運)回。特殊情況下由申請人監督送樣。
5.6.4樣品一般應由抽樣人員帶(押運)回。特殊情況下由申請人監督送樣。
5.6.5申請人送樣檢驗的,質檢機構必須對樣品的完好性、狀態和標記予以驗收登記。對已超過保質期、保鮮期、保存期、失效期的一般不予接收。
5.7檢驗和報告
5.7.1檢驗工作嚴格按照檢驗工作程序的要求執行,確保檢驗數據準確可靠。
5.7.2仲裁檢驗報告
5.7.2.1檢驗報告的編制必須符合《檢驗報告編制規范》。
5.7.2.2檢驗報告的檢驗性質填寫“仲裁檢驗”。申請人是爭議雙方時,檢驗報告委托單位一欄填寫爭議雙方的名稱。
5.7.2.3檢驗報告應執行嚴格的審核和批準手續。
5.7.3申請人或者爭議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對仲裁檢驗報告有異議的,應當在收到仲裁檢驗報告之日起十五日向受理仲裁檢驗的質檢機構提出,質檢機構應當認真處理,并予以答復。對質檢機構的答復仍有異議的,可以向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指定的質檢機構申請復檢,其出具的仲裁檢驗報告為終局結論。
6 引用文件
《產品質量仲裁檢驗和產品質量鑒定管理辦法》
《樣品的抽取和管理制度》
《檢驗報告編制規范》
7 記錄
產品質量仲裁檢驗委托協議書
(附表略)
篇2:勞動爭議仲裁答辯書
勞動爭議仲裁答辯書
z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貴委員會(NO0001097)順勞人仲案字〔20**〕1276號應訴通知書收悉,答辯人就z*訴z*有限公司一案,提出答辯如下:
被答辯人z*在仲裁申請書中的陳述有以下四點與事實不符:
1、被答辯人z*所稱“我提出辭職,辭職后……” 與事實不符。真實情況是,被答辯人沒有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之規定“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的前提下擅自離職的。另根據公司《勞動管理規章制度》4、2)和5、7)之規定,被答辯人z*屬自動離職(證據:《勞動合同法》、《勞動管理規章制度》)。
2、被答辯人所稱“……扣壓3月1號至4月10日的工資不發放”與事實不符。真實情況是,被答辯人實際上班時間只到4月9日,上班期間并有多次遲到、早退、曠工(證據:考勤記錄)。
3、被答辯人z*所稱“……試用期一個月3000元,試用期過后3500元/月……” 與事實不符。真實情況是,合同約定920元每月。但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我省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粵府函[20**]15號)規定,從20**年3月1日起,其工資可以調至1100元每月(證據:勞動合同書)。
4、被答辯人z*所稱“……3月1號至4月10日的工資……合計4600元”與實際數額不符(按照被答辯人z*所得出的金額來看,其計算公式為約定工www.dewk.cn資÷30天×上班天數-應扣款)。真實情況是,約定工資1100元(證據:勞動合同書)÷30天×上班天數36.5天(3月1號至4月9日共39天-請假1.5天-曠工1天。證據:考勤記錄、請假條)-應扣款13780.79元【遲到6次×10元+ 早退3次×36.67元(證據:考勤記錄件、《員工考勤制度》)+ 應扣水電費43.88元(證據:20**年03月份員工住宿用電用水情況表)+從4月10日擅自離崗到5月24日簽收應訴通知書止和上班期間共曠工35天×36.67×2 + 因工作過錯造成公司在張家界工程損失款等10000元(事實與理由:由于被答辯人z*的過錯,張家界武警總隊療養院工程中的衣柜尺寸因設計原因誤差了20mm,和沒有考慮三個房間的消防管的凸形問題,以及酒柜部件的整拆裝問題,導致產品返工與重新設計制作,因而造成經濟損失10000元以上。證據:《張家界衣柜安裝問題》、產品設計圖紙、出差單)+ 因擅自離職對公司造成的損失款1000元(事實與理由:由于被答辯人z*的“不辭而別”,工作上沒有做任何交接,該崗位的忽然空缺,不但打亂了公司的原有工作計劃,增加了公司緊急招聘成本,而且因調動負責其它工作的人員去替崗造成了本崗位與其它崗位所增加的直接和間接費用損失)】=1100÷30×36.5-(6×10+3×36.67+43.88+35×36.67×2+10000+1000)= -12442.46元。
綜合上述事實,被答辯人z*的“給清所欠的工資,3月1號至4月10日的工資4600元”的請求不符合事實,沒有法律依據。請求仲裁委員會依法駁回被答辯人的仲裁請求,依法維護答辯人的權益,并保留答辯人追究被答辯人z*的責任、和招用與答辯人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被答辯人z*的樂從某家具公司而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權利。
答辯人:z*具有限公司
20**年5月27日
附:1、有關證據 9 份;
2、本答辯書副本1份。
篇3:勞動仲裁申請書
勞動仲裁申請書
申請人:,女,漢族,19EE年EE月EE日生,住EE省E
被申請人一:EE省E公司住所地:EE省電話:EE-,
法定代表人:
被申請人二:EE有限公司住所地:EE市E
法定代表人:
申請事項:
1.裁決二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20**年E月工資2500元。
2.裁決二被申請人支付20**年E月至E月未足額發放的工資1808元。
3.裁決二被申請人支付20**年E月EE日至E月EE日的雙倍工資9000元。
4.裁決二被申請人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8000元。
5.裁決二被申請人補繳20**年E月至20**年E月的社會養老保險1350元及補繳20**年E月至20**年E月未足額繳納的社會養老保險3760元。
6.裁決二被申請人支付加班費17400元。
7.裁決二被申請人支付未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的補償金4300元。
事實與理由:
20**年E月EE日被申請人一將申請人派遣到被申請人二處,從事工作,經申請人多次要求,被申請人才于20**年E月EE日簽訂勞動合同。申請人在被申請人二處,平時工作盡心盡責,每天及時的完成工作任務。20**年E月EE日,被申請人二無故解除用工關系,也沒有結清20**年E月份的工資,平時加班工資也未發放。
申請人認為,二被申請人的行為已嚴重損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F提出仲裁申請,望仲裁委查清事實,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EE市EE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