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度依法治市工作自查報告
市依法治市辦:
今年以來,我局按照市委、政府依法治市各項工作部署,緊緊圍繞全面推進“四個交通”建設,結合交通運輸實際扎實推進法治交通建設,為全市交通運輸改革發展穩定大局提供了堅實的法治保障。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切實加強對依法治市工作的領導
今年是“七五”普法工作的啟動年,為了確保“七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各項任務的全面落實,按照市依法治市各項工作安排,我局黨委對局系統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進行了專題研究,及時制定下發了年度工作計劃,調整充實了普法依法治理領導小組機構,進一步明確了各科室、各單位在依法治市工作中的具體職責,并將依法治市工作納入科室和基層單位效能目標考核內容,與各單位簽訂了《普法依法治理目標責任書》,定期進行督查考核。全市第七個五年法治宣傳教育活動啟動后,我局結合全市交通運輸行業工作實際,開展了“七五”普法工作調研,制定下發了《全市交通運輸系統法治宣傳教育第七個五年規劃》,對“七五”普法工作進行了具體安排部署,成立了局“七五”普法工作領導小組,并對法治宣傳教育各項工作制度進行了重新修訂,在局系統全面啟動了“七五”普法工作。
二、全面落實依法治市工作責任制
(一)認真落實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制度。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為重點,抓好公務員法律知識的學習教育。將法律知識納入黨委中心組學習內容,局黨委中心組全年集中組織學習法律5次;干部職工利用每月理論學習日組織法律知識的學習,全年組織集中學習法律知識達40課時以上。建立了普法工作檔案,對公務員學法用法進行考核建檔。
(二)強化執法隊伍的培訓教育。以規范交通執法行為為重點,堅持對執法人員進行經常性的培訓教育,在積極參加上級業務部門組織的各類法制培訓外,各單位還利用行業執法評議、崗前培訓、組織理論學習等對執法人員進行法律知識的培訓。
(三)深入開展法律“六進”活動。堅持以法律進機關、進鄉村、進社區、進站所、進企業、進工地為載體,深入開展法治系列宣傳活動,將普法宣傳教育不斷向服務對象延伸。一是結合群眾評議機關干部作風、干部下基層等活動,開展了“法律進社區、進鄉村”活動,組織局機關和局屬各單位干部職工深入社區、鄉鎮,向大家宣傳交通行業法律、法規等相關知識,提高服務對象遵守交通行業法律法規的自覺性,組織進鄉村、進社區4次,發放宣傳資料3000余份。二是依托交通工程項目建設、公路養護等,開展了“法律進工地”活動,結合“平安工地”創建活動,組織對《安全生產法》和工程質量等方面的法律、法規進行宣傳,積極引導交通建設管理領域員工依法管理、依法生產、守法經營。三是以加強交通執法隊伍建設為重點,開展了“法律進站所”活動。各縣區交通部門以及局系統各執法機構均建立了法治宣傳陣地,設立了宣傳櫥窗、政務公開欄等,充分利用這些宣傳平臺,對依法治國方略、法律知識、行業法規進行不間斷的宣傳,在全行業營造了濃厚的學法、守法、用法氛圍。四是充分利用“12.4”法制宣傳日、“安全生產月”、“防災減災宣傳日”等節點,集中開展法治宣傳活動,全年累計組織法治宣傳咨詢活動4次,出動宣傳人員50人次,發放法治宣傳資料7000余份,接待咨詢群眾80余人次;組織開展了法治政府建設知識競賽活動。
(四)組織開展了“依法維護權益合法表達訴求”法治宣傳主題實踐活動。按照依法治市辦《關于在全市開展“依法維護權益合法表達訴求”法治宣傳教育主題實踐活動的通知》要求,組織執法人員參加了5月26日全市啟動集中宣傳活動;下半年交通建設工程項目開工前,組織參建施工企業的管理及施工人員進行了依法維權培訓,積極引導他們樹立合法理性表達維權的意識,并告知其維權的途徑和程序;在交通執法服務對象和交通工程建設領域探索建立了依法維權聯系卡;結合“兩個清單”的編制,樹立完成了部門行政執法、舉報監督的工作流程電子手冊,并在局門戶網站進行了公開。
(五)積極推行政務公開制度。為全面貫徹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保證交通運輸行政執法的公開和公正,按照市人民政府的統一部署,在局系統積極推行了行政執法公示制度。除了將局系統各執法機構的職責范圍、法律依據、工作流程、監督途徑等向社會公開外,還按照行政執法“雙公開”的要求,及時將行政許可、行政處罰案件通過政府“雙公開”網絡平臺進行公開,自覺接受社會各界和人民群眾的監督。20**年行政許可案件公開率達100%。
三、積極推進法治城市創建工作
堅持以加強依法行政、強化法治監督、提升執法隊伍綜合素質為重點,積極推進法治城市創建工作。
(一)部門依法決策水平進一步提升。局黨委不斷完善重大決策風險評估機制,凡涉及交通項目建設、征地拆遷、人事調整等重大事項的決策,以及涉及公共利益或者群眾切身利益的行政決策,均事先采取實地調研論證、征求服務對象意見等方式,對其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和可能引發的社會穩定、環境、經濟等方面的風險進行分析評估,在廣泛聽取社會公眾意見的基礎上,按照黨委議事規則進行集體研究決策,確保了重大決策的合法性和科學性,年內未發生因決策失誤引發的不穩定事件,也未發生違法阻撓交通工程建設施工的群體性事件,全系統安全穩定。
(二)“三基三化”建設有序推進。以完善行政執法機制為契機,進一步強化基層執法隊伍職業化、基層站所標準化、基層管理制度規范化建設,不斷完善交通行政執法各項規章制度,加強執法人員培訓,強化執法監督,全面落實執法評議考核、執法人員準入管理、執法裝備的配備使用等各項規章制度。在局系統執法機構中開展了規范行政裁量權后評估調研工作,就交通運輸行政自由裁量權基準實施以來的執行情況、存在的問題及下一步修訂建議等征詢了基層執法機構及服務對象的意見,為進一步改進交通行政執法工作奠定了基礎;建立了相對集中行政復議機制,制定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完善相對集中行政復議工作機制的通知》,進一步完善了行業行政復議組織機構、復議案件辦理流程和配套制度。
(三)行政執法評議考核機制進一步完善。為加快推進交通運輸法治政府部門建設進程,進一步規范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行為,杜絕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中不作為、亂作為等侵害群眾利益等問題,在全系統執法機構中組織開展了執法評議活動,分別對平羅縣、惠農區交通運輸局以及局直屬市地方海事局、市公路管理段(路政管理所)、公路質量監督站等5個單位的行政執法工作進行了評議考核。評議考核采取了聽匯報、查閱內業資料、評議執法案卷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隨機調閱了20**年7月1日至20**年6月10日期間交通行政執法案卷21卷,其中:行政許可案卷19卷、行政處罰案卷2卷。通過評議考核,全市交通運輸行政執法綜合評議自查得分96.3分。執法評議中還對存在的個別單位領導班子學法制度落實不到位、執法人員培訓相對滯后、執法信息化裝備落后、少數執法案卷不規范等問題,督促相關單位按照新梳理的“兩個清單”及執法規范,限期進行了整改。
四、存在的問題
(一)執法培訓相對滯后,執法培訓力量較弱,執法人員的專題培訓主要依靠自治區交通主管部門和市法制部門集中培訓。
(二)執法信息化建設相對滯后,案卷制作、執法人員管理等仍沿用傳統方式,電子信息化管理投入少、比重小,行政執法信息化程度不高;個別執法機構執法裝備落后。
(三)執法案卷的制作管理水平雖然逐年提升,但少數執法案卷仍然存在不規范的地方。例如:個別案卷存在隨意涂改、送達簽字不完整、不按要求加蓋公章、日期填寫不全、封面制作不規范等方面的問題,都需要嚴格按照新梳理的“兩個清單”對執法流程進一步規范。
(四)規范行政裁量權工作宣傳不夠。我區交通運輸規范行政裁量權制度推行以來,基層各執法機構均按照相關裁量標準在執行,自由裁量實施辦法及適用規則也在網站進行了公開,但是群眾對此項制度知曉率不高,執法相對人對規范自由裁量權相關制度和基準了解較少,致使執行情況缺乏有效的監督。
五、下一步工作
(一)進一步加大學法用法制度的落實力度。要按照市依法治市領導小組的部署和局“七五”普法規劃要求,充分發揮互聯網等新媒體的作用,不斷創新法治宣傳教育的新形式、新方法、新載體,力求交通運輸行業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不斷完善法治培訓機制。要在落實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制度的基礎上,定期組織領導干部法制學習培訓班,開展依法行政專題研討,推進交通運輸法治部門建設進程。結合部門權責清單的實施,加強對“兩個清單”及規范行政裁量權相關內容的培訓。重點開展辦案程序、調查取證、文書規范、自由裁量等方面的培訓,提高交通行政執法辦案水平,不斷規范交通行政執法行為。
(三)繼續加大規范行政裁量權制度公開力度。結合部門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的公布,進一步加大對規范交通運輸行政裁量權配套制度和相關基準的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報刊、門戶網站等媒體公開自由裁量標準,提高群眾的知曉率,自覺接受行政相對人的監督。
(四)完善行政裁量權運行及問責機制。進一步完善規范行政執法自由裁量權制度,建立健全執法人員辦案質量責任追究等配套制度,對有法不依、執法不公、作風粗暴、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以及“吃拿卡要”等影響交通運輸執法形象的行為,一經查實,依法追究直接責任人和相關領導的責任,確保行政執法公平、公開、公正。
篇2:環境保護局依法治市工作自查報告
環境保護局依法治市工作自查報告
市政府法制辦:
按照《關于對20**年度依法治市工作進行督查的通知》文件要求,市環境保護局組織人員對20**年依法治市工作進行了梳理總結。現將有關情況自查如下:
20**年,市環境保護局在市委、政府的領導下,在市依法治市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指導下,根據《****市委員會關于全面推進法治城市的實施意見》和《法治政府建設考評工作方案》要求,認真落實《20**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點》和《20**年全市法治城市創建工作要點》,結合實際,認真履職依法行政,嚴格執行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強力推進“十大專項治理”,促進環境質量改善,為推進全市法治城市創建工作貢獻力量。
一、加強組織領導,認真安排部署依法治市工作
一是根據《20**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點》及時制定了《***市環境保護局20**年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計劃》,明確普法內容,強化落實。同時,將各科室、單位承擔的依法治市職能作為各科室、單位季度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督促各項工作有效落實。二是根據領導的變化及時調整了依法治市領導小組,成立以局長為組長、分管局長為副組長、其他領導和相關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全面建設法治政府工作領導小組,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機制。三是將普法依法治市工作納入局黨組重要議事議程,定期研究部署依法治市工作,解決各科室、單位在依法治市工作中存在的經費、人員等問題,確保各項工作順利開展。四是建立健全領導干部法制講座、理論中心組學法、黨紀黨規知識學習和法律知識培訓制度,將憲法、環保法、黨紀黨規知識列入局黨組中心組的重要學習內容,組織開展了法律知識培訓、講座等法制學習宣傳活動。五是認真組織各部門學習《20**年全市法治城市創建工作要點》,要求各部門結合實際和職能認真落實要點要求,把依法治市工作落實到實處。由局辦公室負責,定期組織人員對各科室、單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扎實依法治市工作有序開展。
二、加強環保法律宣傳教育,不斷提高公眾守法意識
一是認真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法》的關規定,結合首個“愛國環境衛生志愿服務日”宣傳活動,印制《春節期間少放、不放煙花爆竹倡議書》,及時組織開展廣場、社區宣傳活動,倡導居民盡可能少放、不放煙花爆竹,減輕環境污染。二是嚴格落實“誰執法誰普法”制度,充分利用“六.五”環境日暨環境宣傳月活動之機,通過發放各類環保法宣傳資料、展示環保法律主題展板、廣場環保“書畫展”、室內書畫展以及廣場文藝演出等多種形式,深入開展環境保護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三是充分得用組織參加“愛國衛生志愿服務日”、“愛耳日”、3.15宣傳、公共安全防范警示教育宣傳月、“依法維護權益合法表達訴求”、科技周、防災減災日等集中宣傳活動,開展環保法律法規進機關、進學校、進社區等活動,提供爭取的法律引導,增加公眾的法律意識,倡導人們綠色發展,推動法治城市創建工作用。
三、完善環保體制機制,提升環境執法效果
充分發揮有關部門的職能作用,認真落實按照加強環境監管執法環境保護工作要求,一是及時調整了內設科室及直屬單位職能職責,合理配備了中層領導干部,明確職能、落實責任,進一步提升了環境管理效能。二是建立了環境執法抽查監管制度,嚴格落實網格化管理,進一步強化了環境日常監管,使環境執法更加全面、及時、有效。三是進一步加強環境信息公開,建立了更加科學合理的信息公開目錄,充分發揮網絡、報刊、廣播、電視等主流媒體作用,及時發布環境保護信息,把環境保護工作置于社會各界和人民群眾的有效監督之下,進一步提高了環境保護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四是認真組織開展環境保護“誠信企業”評選調研,完成了《***市企業環保信用評價標準及評價辦法》初稿,待進一步修改完善后組織實施。五是積極探索環保投融資機制,促成***經濟技術開發區、寧夏精細化工基地與中國通用集團簽訂了PPP合作協議,年內可完成兩個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建設。六是進一步深化建設項目環境管理改革,研究制定了《***市建設項目環評審批辦法》,簡化了審批流程、減少了審批環節。七是完善了市環保局權利和責任清單,制定并公布《***市環境保護局行政職權事項辦理流程》,促進環境工作程序透明、規范。
四、強化能力建設,不斷提升環境監管水平
一是繼續推進環境監察機構標準化建設,重點污染源總量智能管控及排污許可證管理系統建設全面啟動,完成了寧夏坤水水泥有限公司2臺廢氣在線自動監控系統建設,對原有的在線自動監控設備進行了及時維修更新,具備條件的重點企業煙塵、廢水排放全部實現了在線監控。二是制定了《***市重點行業企業環境風險源信息調查及信息庫建設方案》,建立健全了重大環境問題決策法律咨詢幾只,積極推進重點行業企業環境風險源信息調查及信息庫建設。對重點環境風險企業環境應急設施運行管理情況、污染物排放情況、危險廢物管理情況以及環境應急制度體系建設落實等情況進行全面排查,建立了重點行業企業環境風險源信息名錄,進一步完善了12家企業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環境風險信息化管理水平進一步提高。三是沙湖水生態觀測研究站建成并投入運行,對沙湖水質實施了自動監測和適時監控,開展了沙湖水污染防治對策及建議研究,為進一步加強沙湖水環境保護提供了科學依據。四是建立了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星海湖、三排、五排、三二支溝等重點水域進行水質監測機制,密切關注水質變化狀況,及時通報監測結果,提出應對水質異常的對策措施,環境管理水平進一步提高。
五、嚴格環境執法,努力形成守法新常態
堅持重典之亂、鐵拳鐵規治污,以打擊惡意違法排污和造假行為、督促工業污染源達標排放為重點,始終保持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推動形成環境守法的新常態。
一是堅持項目帶動戰略,積極爭取國家和自治區的支持,以落實《環境保護法》、《大氣污染防治法》和《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等法律為依據,扎實推進火電機組和燃煤鍋爐專項治理、“黃標車”和老舊車專項治理、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專項治理、城市和工業園區水污染專項治理、沙湖、星海湖水污染專項治理、三排流域水污染專項治理、固廢專項治理以及礦山粉塵專項治理等環境境保護“十大專項治理”,不斷改善環境質量。二是繼續推進大排查大整改,組織對全市環境問題開展了更加全面、更加深入的排查,對排查出的423個環境問題分類制定了整改落實意見和計劃,將整改任務分解落實到了各縣區、各工業園區、各部門和相關企業,嚴格落實整改。目前,已有325個問題完成整改,整改率76.8%。三是建立了污染源日常監管隨機抽查制度,明確隨機抽查的對象、比例、方式、內容,并按照網格化管理要求,對全市所有污染源進行定期、不定期隨機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及時組織整改落實,監督排污單位履行環保責任,保證污染物達標排放。上半年,共抽查排污單位332家次。四是繼續加強高、中考期間環境噪聲監管,認真組織開展夜間環境執法檢查,及時排除噪聲擾民等影響居民正常休息的環境問題,保障了高、中考期間的良好環境。五是嚴肅查處環境違法行為,共下發《環境監察通知》49份,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221份,對76家企業的環境違法行為進行了行政約談,對17家企業進行了當場處罰,對55家企業進行了立案查處;對3家存在嚴重環境違法行為的企業下達了《責令停產決定書》。
六、認真細致做好信訪工作,將問題解決在基層
全面落實信訪工作領導責任制,積極開展法治文化建設,法制宣傳陣地得到鞏固和發展。我局建立了由局長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各部門工作人員具體經辦的工作機制,堅持一級抓一級,層層抓好各類環境信訪投訴得到解決。同時,注重及時回訪,群眾到局里*后,由分管領導在規定期限內帶領有關工作人員進行回訪,實地調查,傾聽各方面意見,共同尋找解決問題的辦法,確保“事事有回應,件件有著落”。加大項目開工信訪維穩評估力度,把不穩定因素消除在萌芽之中。并定期向信訪群眾反饋工作情況,做好解釋勸說工作,爭取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努力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和社會穩定,認真做好群眾接待、信訪案件的登記、受理、調處和答復等工作。目前已受理信訪事項156件,其中:水事項11件;大氣事項102件;噪聲事項40件;其他事項3件。
七、正視當前存在問題,繼續深入抓好環境執法工作
一是公眾依法排污的自覺性還不高。個別企業偷排、漏排現象時有發生,個人保護環境的意識還不強。二是全市環境質量進一步改善難度大。城市空氣復合型污染特征越來越明顯,PM10的濃度依然較高。三是環境違法問題依然突出,整改力度不大。特別是企業污染防治設施運行不正常、城市和工業園區環境基礎設施滯后、生態破壞等問題,不能及時、徹底整改,直接影響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和環境質量改善。中央督察組將于下半年組織對寧夏環境保護工作進行督察,我們必須采取有效措施徹底整改。四是環保監管執法力度不夠,存在執法不到位現象。下一步,我們將繼續認真落實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狠抓各項工作落實,全面落實依法治市工作,努力改善環境質量。
(一)繼續推進污染治理,努力改善環境質量
一是扎實推進大氣污染防治,重點抓好火電機組和燃煤鍋爐專項治理、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專項治理、20蒸噸以上燃煤鍋爐治污設施升級改造、燃煤鍋爐和黃標車淘汰、城市環境綜合治理等工作,確保環境空氣質量良好。二是切實加強水污染防治,加快推進城市和工業園區水污染治理,完成平羅第一污水廠提標改造和經開區、精細化工基地2個污水廠及配套管網建設,開工建設生態經濟區污水廠和第三(五)排水溝(***段)綜合整治項目。同時,抓好全市水污染防治項目庫建立,積極爭取國家和自治區對我市水污染防治政策、項目和資金支持,促進重點項目實施,加快水環境質量改善。三是強化固體廢物及危險廢物污染防治,抓好工業園區固廢處置場建設,完成正義關固體廢物綜合利用處置場項目建設和惠冶、大地兩個固廢填埋場規范化整治,確保每個園區都能建成公用固廢填埋場。加強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監管,確保全部安全處置。四是加強農村污染治理,切實抓好規模化畜禽養殖企業糞便污染治理,推廣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技術,管好用好農村垃圾收集、污水處理設施,推進環境優美鄉鎮和生態村建設。
(二)認真開展環境保護大排查,全面摸清環境問題
在前期摸排的基礎上,進一步組織開展全面大排查,深挖突出問題,確保排查全覆蓋,不留死角、沒有遺漏。一是對排污單位進行逐一排查。對照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及技術規范要求,對所有排污單位進行更加全面徹底、更加深入細致地排查,查清存在的問題,列出問題清單和整改措施要求。二是對建設項目進行清理排查。對存在的未批先建、邊批邊建、批建不符、越權審批、“三同時”制度落實不到位等違規違法問題全面梳理,列出清單,分類確定整改措施。三是查清重點領域環境風險隱患。視具體情況采取依法取締、引導退出、限期治理等措施加強整改,確保環境安全。四是全面排查群眾舉報投訴重點案件。要查清近三年來群眾反復舉報投訴、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信訪案件和長期未得到根治的突出環境問題。對群眾反映強烈、環境污染嚴重、長期不解決或屢查屢犯的典型環境違法問題,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落實方案,明確措施、落實責任,抓好整改。
(三)著力抓好環境問題整改落實,徹底消除環境風險
針對大排查發現的問題,要認真梳理歸類,制定整改計劃,明確責任分工、整改要求和完成時限。按照“誰執法檢查,誰督促整改;誰實施處罰,誰依法復查”的全程負責原則,通過環境執法后督查、掛牌督辦、專項整治、動態監管等有效措施,跟蹤問效、逐個銷號,嚴格落實整改要求,做到整改不留后患。督促排污企業要提高自律意識,規范企業行為,加大污染防治設施建設、生產設備及污染防治設施升級改造的投入,積極推進污染防治和環境風險防范,切實履行企業環保主體責任,抓好整改落實。
(四)嚴格環境執法監管,堅決打擊環境違法行為
始終保持高壓態勢,綜合采取行政、法律、經濟等手段,嚴格落實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堅決打擊各類環境違法行為,保障環境保護各項工作有序推進。一是進一步完善和落實“網格化”環境監管,及時排查和解決環境保護重點、難點、熱點問題,查處重大環境違法案件。二是加大環境標準的執行力度,提高重點行業環境準入門檻,促進污染減排,推進產業轉型升級和結構調整。三是嚴懲違法行為,對偷排偷放、超標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處置危險廢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設施、偽造或篡改環境監測數據等惡意違法行為,一律高限處罰,努力形成“不敢違法、不想違法、不愿違法”的壓力機制,讓企業知道守法不是高要求,而是不能碰的高壓線。四是堅決落實整改措施。對依法作出的行政處罰、行政命令等具體行政行為的執行情況,嚴格實施執法后督察;對未完成停產整治任務擅自生產的,依法責令停業關閉,拆除主體設備,使其不能恢復生產;對拒不改正的,要依法采取強制執行措施;對非訴執行案件,環境保護、市場監管、供水、供電等部門(單位)要配合人民法院落實強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