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大廈裝潢施工切結書
本人為棟號樓之區分所有權人(住戶)及承包商,茲因裝潢施工,自愿遵守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及其施行細則、比佛利山莊住戶規約、社區裝潢施工管理辦法及其他相關規定(以下簡稱“上述相關規定”),特立切結如下:
第一條施工前本人應提供工作人員名單,附身分證及營利事業登記證影印本,送交社區管理中心登記取得工作證(工作時間內施工人員應配帶),并繳交新臺幣二萬元整(現金或即期支票)及環境污染清潔費新臺幣一千元整,于施工完成時,無損壞公共設施后,無息退回保證金(現金或即期支票、本票)環境清潔費恕不退還。
第二條工作人員應遵守社區一切規章,愛惜所有公共設施,若有損壞應照價賠償,絕無異議。
第三條工作時間為上午八時三十分至十二時止,午一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止,中午休息時間及周六、星期日及例假日不得施工。
第四條各型機具或材料進出,應事前與管理中心會商指定安放地點。
第五條社區整體建筑結構、外觀、主干系統均應遵照“上述相關規定”及管理委員會決議辦法施工,不得擅自變動。并絕對禁止添建附加物,違反本條規定者,管理中心得不經同意遂逕行拆除,非用由區分所有權人(住戶)全額負擔。
第六條施工時若私自接用公共用水、用電者,經發現者,須負責賠償當期大樓之全部公共用水、用電費用(如為各住戶分擔之公共用電、用水費用時,盜用公水之罰款以新臺幣伍萬元正,盜用公電之罰款以新臺幣壹拾萬元正)
篇2:公司員工自律公約切結書范本
公司員工自律公約切結書范本
本人_______現任職于________職務。為恪守公司自律公約,特立此據,凡任職期間違反自律公約條文經查證屬實者,同意接受公司最嚴厲之懲戒,除接受解雇及扣除當月薪資,并追繳違法所得外,公司保留法律追訴權,絕無異議。
自律公約如下:
一、絕對遵守公司規定,守法守紀。
二、絕不泄漏公司及職務上之任何機密與客戶資料。
三、絕不因職務之便收取任何客戶或廠商之賄款。
四、絕不挪用或盜用公款。
五、絕不盜取公司或他人財物。
六、絕不惡意破壞公司財產。
七、絕不在外惡意破壞公司及損傷公司名譽。
八、絕不私自聚眾抵制公司政策。
九、絕不無中生有,造謠生事破壞公司團結。
十、凡除公司上班時間之外,個人時間內,在公司外之任何地點如發生任何意外或違法事故,概由個人負責,與公司無關。
十一、本條文另含公司各項管理規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