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物業管理招投標程序
一. 招標人在招標前成立招標工作小組,完成招標文件的編制。
二. 招標人在發布招標公告或發出投標邀請書的10日前,提交以下材料報區房地局備案:
1. 與物業管理有關的物業項目開發建設的政府批件;
2. 招標工作小組名單,招標公告或招標邀請書;
3. 招標文件;
4.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三. 招標人發布招標公告或發出投標邀請書。
四. 投標人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投標文件。
五. 招標人組建評標小組,其中專家成員從房地局建立的專家庫中抽取。
六. 招標人組織開標、評標,經評標小組評定、推薦,招標人確定中標人。
七. 招標人向中標人發中標通知書,并報房地局備案。
篇2:前期物管招投標工作程序
前期物業管理招投標程序
一. 招標人在招標前成立招標工作小組,完成招標文件的編制。
二. 招標人在發布招標公告或發出投標邀請書的10日前,提交以下材料報區房地局備案:
1. 與物業管理有關的物業項目開發建設的政府批件;
2. 招標工作小組名單,招標公告或招標邀請書;
3. 招標文件;
4.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三. 招標人發布招標公告或發出投標邀請書。
四. 投標人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投標文件。
五. 招標人組建評標小組,其中專家成員從房地局建立的專家庫中抽取。
六. 招標人組織開標、評標,經評標小組評定、推薦,招標人確定中標人。
七. 招標人向中標人發中標通知書,并報房地局備案。
篇3:SH高校基建項目招投標實施辦法
SH高校基建項目招投標實施辦法
第一條 目的和依據
為了規范SH大學招標投標活動,保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工程招標投標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提高基建工程管理水平與投資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國家七部一委頒布《工程建設項目勘察設計招標投標辦法》、《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及《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SH大學招標投標活動及其管理。
第三條 定義
本辦法所稱的招標項目,是指符合《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和規模標準規定》(原國家計委第3號令)、《SH市2014年政府采購集中采購目錄和采購限額標準》的貨物類、服務類、工程類的招標項目。
本辦法所稱的招標工作小組,是指基建處、財務監理、招標代理、審計監察處。
本辦法所稱的招標代理機構,是指受SH大學委托的具有相應資質的招標代理機構。
本辦法所稱的投標人是指響應工程招標,參加投標競爭的勘察、設計、監理、施工總承包單位、專業分包單位、設備材料供應商等。
本辦法所稱工程招標投標活動,是指為完成SH大學工程項目,通過事先發布招標條件和要求,由三個以上(含三個)投標人參加競爭,投標人按照規定程序確定中標人的行為。
第四條 招標投標原則
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五條 招標管理
基建處作為SH大學工程項目招標投標工作管理單位,審計、監察、配合、參與及監督招標的全過程;
基建處主要職責:
1、負責制定工程建設招標管理制度;
2、審核招標進度計劃、招標申請基本條件和招標代理機構所編制的工程項目發包策劃方案;
3、審核合同文本,負責合同流轉;
4、參與投標申請人的資格審查工作,監督招標投標活動全過程;
5、決標;
6、審定合同文本和簽定合同。
7、負責招標投標資料的管理工作;
審計監察處職責:
1、負責監督整個招標過程,確保招標過程公開、公平、公正、廉潔。
第六條 招標代理機構職責
招標代理機構應建立健全建設項目的招標工作班子和內部管理制度,運行有效的質量管理體系。
招標代理機構不得泄漏應當保密的招標投標有關事項。
招標代理機構主要職責:
1、策劃建設項目的工程發包方案;
2、編制招標文件、資格審查文件、編制標底;
3、審查投標人資格;
4、組織投標人踏勘、答疑、組織發標、開標、評標;
5、發中標通知書,編制評標報告;
6、編制合約文件,協助招標人定標。
第七條 招標范圍
1、依據《招投標法》應實行公開招標的項目
1)施工單項工程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以上的施工項目;
2)單項設備、材料等貨物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以上的采購項目;
3)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以上的工程咨詢、服務類項目。
4)列入本年度政府采購目錄,需進行公開招標的貨物類采購;
2、依據《招投標法》應實行非公開招標的項目
1)在應實行公開招標范圍外,且分別大于20萬元的工程、貨物和服務項目,實行社會招標。
2)分別小于等于20萬元的工程、貨物和服務項目,實行內部招標。
第八條 招標形式
1、公開招標
1.1勘察、設計、監理、施工總承包、專業分包、貨物采購
2、非公開招標
2.1工程、貨物和服務項目單項概算金額分別小于20萬元(含20萬元)的,結合實際情況,由校方、其他參與方分別推薦投標單位,組成三家以上(含三家)的投標人,由基建處組織相關人員組成評標小組,評選出第一中標候選人和第二中標候選人,再按照學校流程審批確定。
第九條 招標投標管理制度。
1.招標投標管理措施:
1.1遵守國家及SH市有關的招投標管理規定;
1.2招標流程和招標文件的編制應遵守本招標管理有關規定。其中施工招標無特別原因應實行實物工程量清單招標,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措施費盡量包干使用,合同外簽證的計價原則在招標文件中應注明;
1.3所有參與招標的人員必須做到公正、廉潔,不得參與任何有違招標工作公正進行的活動;
1.4采購品牌材料設備時應讓報名單位出具廠方或省(市)級及以上總代理商對經銷商參加本項目投標的唯一授權書;
1.5考察人員不得接受投標單位的宴請、禮品、有價證券等;
1.6所有需經招標采購程序確定的材料設備均需可由多家單位分別推薦一個投標單位,組成三個以上(含三個)的投標人參加競爭,采購專利產品、壟斷產品等特殊產品除外;
2.招標信息發布管理:
2.1強制招標范圍內的項目,公開招標信息按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2.2強制招標范圍外的工程、貨物和服務的招標,公開招標信息發布在中國采購與招標網站及SH市政府采購中心網,對報名參加本項目投標的單位,經過資格材料驗證后,購買招標文件。
2.3發布流程:
學校審核
招標代理發布信息
3.投標入圍單位管理:
3.1投標入圍單位的確認按報名或資格預審文件要求由招標代理單位進行審核,提交項目,項目審核后提交學校討論確定;
3.1.1入圍單位確認流程:
基建處審核
校方項目負責人確認
4.編制招標文件管理:
4.1招標文件由招標代理單位起草,工作小組應將工程特點、工期要求、現場情況等告知招標代理單位,工作小組審核后按招標文件審批單進行流轉;
4.2工作小組審核招標文件時應著重審查如下方面:招標文件是否完整、項目特征介紹是否符合實際、工期要求、日程安排、招標內容是否明確、條款是否與法律法規有沖突等;
4.3專業分包和設備材料招標需增加總包審核意見, 1、招標界面的審核。2、招標文件中合同條款是否符合總包合同條款。
5.開標管理:
5.1各招標內容均需公開開標,即所有投標單位在場情況下由投標單位自行宣讀商務報價;
5.2工作小組應在開標前準備好開標記錄表格,逐個填寫各投標單位的報價,待所有投標單位宣讀完報價后,請投標單位代表簽字確認;
5.3開標時校方監管人員需在場監督開標過程,開標完畢監察人員應在開標記錄表上簽字。
6.考察管理:
6.1各重要專業分包及重要材料、設備招標開標后,應有針對性對投標單位過往工程和擬派項目經理進行考察;
6.2考察小組出發考察前應明確考察目的、行程安排及經費預算;
6.3每次考察設一名組長,由組長組織考察工作;
6.4考察小組不得透露與評標有關的細節問題,不得接受投標單位的宴請、禮品;
6.5考察小組考察后應向校方項目負責人提交考察報告,考察報告應客觀、真實。
7.評標管理:
7.1公開招標評標委員會應由7人組成,其中業主代表1人,社會專家6人,業主代表的委派由學校選派。
7.2應委派專人抽取專家,并保管專家名單,抽取人員應對專家名單嚴格保密。
7.3參與招標具體經辦人員不得被選派為學校代表。
7.4學校代表在評標過程中應貫徹學校的意見。
7.5評標委員會按照招標文件確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審和比較,向業主方提出書面評標報告,并推薦合格的中標候選人。
7.6學校方根據評標委員會的書面評標報告和推薦的中標候選人確定中標人。
7.7學校方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同時將中標結果通知所有未中標的投標人。
8.資料管理:
8.1招標代理需收集資料:信息表、報名表、領取資審登記表、資格預審文件、投標單位資審回復文件、資格預審分析報告、招標文件、招標文件發放登記表、現場踏勘登記表、答疑文件、答疑/發放補充招標文件登記表、補充招標文件、投標單位法人委托書、投標文件(含光盤)、回標分析報告、詢標來往函件、抽取專家名單、辦事流程表、評標報告、專家意見表、雙方來往函件及市招標辦規定的有關存檔資料;
8.2為節約社會資源,所有標段投標文件原則上提交一正四副,施工招標綜合單價分析只提供一正一副,定標后根據需要請中標單位酌情再行提供;
8.3招標代理單位需提交一套8.1條中所述完整的招投標資料(原件),此外招標文件、投標文件(中標單位)、補充招標文件、詢標來往函件需再提交四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