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工程部新增、改裝及報廢設備管理制度
凡部門需新增設備,均應由部門向工程部提出申請,經房產工程部按電力供應、建筑物承載允許值,安全及環保等要求核實后,報請項目經理批準后方可進行。工程部應提供產品信息和核查新增設備的產品,與使用部門共同制定安裝要求,并視工程大小,決定由工程部或委托專業施工單位施工。新增設備驗收后,驗收資料及技術文件,由工程部存檔,工具由使用部門保管。
1)物業設備需改裝、移裝時,對一般容易改裝、移裝的設備,由使用班組提出申請,報請部門經理批準后,由工程部安排計劃進行。當改裝工程較大,技術復雜性和價格較高或需對原建筑結構做較大面積破損的,一定要由部門經理報請項目經理批準,并由工程部提出方案后再進行施工。設備改裝的資料及審批文件,應由工程部存檔,隱蔽工程設施的改裝、移裝的資料除存檔外,還應對相應竣工圖紙作有關說明備案。凡任意改裝、移裝設備或拆除建筑物結構者,應追究責任。
2)設備的更新和報廢應同時辦理。
3)設備的報廢原則為:
a)政府指定的淘汰產品
b)已超過使用期限,損壞嚴重;或是雖能運轉,但是有嚴重隱患,而修理成本昂貴的設備。
c)因為事故損壞,而修理費用接近或超過原價值的設備
d)無法修復的設備
4)設備的報廢,應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由工程部進行技術鑒定后,方可辦理報廢手續。價值較大的設備,應經項目經理批準。
篇2:中醫院醫療設備報廢制度
更多精品法規 中醫院醫療設備報廢制度
1.凡使用期滿并喪失效能、性能嚴重落后不能滿足當時需求、由于各種原因造成損壞且無法修理或無維修價值的醫療設備可申請辦理報廢手續。
2.醫療設備報廢,必須先由使用科室提出書面申請,說明報廢原因、數量、經醫療設備科相關技術人員和報廢鑒定小組審核鑒定,設備科或醫院領導批準后(單價一萬元以上貴重設備必須經院領導審批后),方能辦理報廢。
3.經批準報廢的醫療設備,由醫療設備科會計辦理銷帳手續,建立殘值帳目,檔案員辦理相關檔案手續。
4.凡經批準報廢的醫療設備必須送交醫療設備科,進價萬元以上的設備須由設備科報國有資產管理局處理。
篇3:酒店設備報廢規程(3)
酒店設備報廢規程(三)
1、會館工程部對所有設備除加強日常運轉的保養和一、二級保養及定期維修等工作外,還應認真做好設備的更新改造工作,對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設備,應予報廢。
A、經預測,繼續大修后技術性能不能滿足(工作)要求和質量要求;
B、設備老化、技術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經濟效益差的;
C、經修理雖能恢復精度,但不如更新來得經濟的;
D、嚴重影響安全,又無法改造,繼續使用可能引起事故的;
E、嚴重污染環境、危害人體健康,進行改造又不經濟的;
F、自制設備經長時間生產驗證或技術鑒定達不到工藝(工作)要求的;
G、因建筑物改建或工藝布局改變必須拆除又無法利用的;
H、其他應淘汰的設備。
2、申請設備報廢后,由使用部門提出,經會館工程部技術鑒定后,填寫固定資產報廢單,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由財務部歸口管理人員和原使用部門辦理注銷和清理工作。
3、經批準報廢的設備,由會館工程部會同財務部負責處理。回收所得資金按有關規定上繳財務部入帳,并由財務部和工程部分別在固定資產帳中注銷,并相應注銷設備卡和匯總表。
4、每年末工程部要會同財務部對各種設備進行一次盤點清查,做到帳帳和帳物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