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山建設公司20**年安全生產職業健康工作要點(計劃)
今年是我司全面改革的開局之年,為了進一步夯實安全管理基礎,推行安全生產責任制進一步落實,保持現有的安全生產平穩過度,根據省、市、縣及中國“五礦”集團安全生產會議精神,結合我司安全生產實際,提出20**年安全生產職業健康工作要點如下: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大、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著力構建安全責任體系,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和安全防控體系,切實推進安全達標,宣傳培訓和應急救援工作,力爭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
二、工作目標
1、生產方面
保質、保量的完成香鎢公司下達的全年安全生產任務及其他工作任務。
2、安全方面
推進“三零”安全文化體系建設,遏制重傷及重傷以上事故、重大火災、爆炸事故,減少一般事故,千人負傷率≤5‰;新增職業病例為零,個體呼吸性粉塵合格率達到92%以上,2人群平均粉塵濃度合格率達到85%以上。
三、工作措施
1、大力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著力宣傳“安全發展,科學發展”的理念和普及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方針政策,增強全員安全意識。全面推行各類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堅持“三級教育”不放松,嚴把特種作業上崗關,切實做到培訓合格率100%,持證上崗率100%,進一步營造安全生產的良好氛圍。
2、進一步加強基層安全監管機構和隊伍建設。尤其是提高監管隊伍人員素質、技能水平和履職能力,增強他們的責任感、緊迫感和使命感。
3、切實抓好重點區域的安全監管和專項整治工作。對敏感部位重點區域全方位跟進,不留有死角、盲區,要加大安全生產的管理力度,抓住重點,帶動全面。
4、著力抓好現場管理。現場管理是預防事故發生的重要一環,形成一崗雙責、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對現場的動態變化要盯住細守,牢牢把握現場安全生產關。
5、加大隱患排查力度。對井下通風、頂板、片幫、降塵、照明、設備、用電、運輸等,堅持每日小查,每周中查,每月大查,隱患處理實行閉環管理,落實整改方案,安全責任,整改時限、整改措施、整改資金。
6、繼續抓好執法工作。對井下的“三違”行為和不良習慣、不良行為,形成高壓態勢,重拳出擊,用鐵的手段、鐵的紀律、鐵的心腸來遏制“三違”及其他不安全行為的發生。
7、認真做好民爆物品管理工作。保障民爆物品儲存、發放、運輸、退庫不出任何差錯,保證不丟失,不打響、不炸響,確保庫區安全,確保涉爆安全。
8、加強職業健康防控工作。建立重點工種職業健康體檢數據庫,配備符合要求的勞動防護用品,改善工作場所的健康環境,對現場的職業危害進行檢測檢驗并及時告之。
9、重視領導下井帶班工作。領導下到一線要實實在在的解決問題、處理問題,要有實效,而不是走馬觀花,真正做到問題不上交,矛盾不上交。
10、鞏固完善班組建設的成果。班組建設的標準要進一步升級,各科室加強對班組建設的指導和服務,優化考核手段,交叉交流經驗,推動班組建設上臺階。
11、強化應急處置工作。認真組織開展應急預案的演練,提高應急救援實戰能力,加快建立應急資源數據庫建設,做到資源共享。
12、嚴格執行安全考核制度、強化勞動紀律。進一步細化平時安全考評、考核標準,用平時的考評考核來促進安全生產工作的完成,促進年初的工作目標的實現。
二零一四年三月四日
篇2:公司員工職業健康檢查制度(3)
公司員工職業健康檢查制度(三)
第一條 為了規范公司職業健康檢查工作,加強職業健康監護管理,保護勞動者健康,根據有關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主要包括職業健康檢查、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管理等內容。
第三條月公司應當建立健全職業健康監護制度,保證職業健康監護工作的落實。
第四條 公司應當組織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員工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員工接受職業健康檢查應當視同正常出勤。
第五條 公司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員工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
第六條 公司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職工從事對本人和胎兒、嬰兒有危害的作業。
第七條 公司應當組織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員工進行定期職業健康檢查。
發現職業禁忌或者有與所從事職業相關的健康損害的員工,應及時調離原工作崗位,并妥善安置。
第八條 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九條 本公司定期職業健康檢查的周期一般為一年。
第十條 公司應當及時將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如實告知員工。
第十一條 公司應當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第十二條 公司當按規定妥善保存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第十三條 員工有權查閱、復印其本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篇3:OHS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目標
OHS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目標
組織應針對其內部相關職能和層次,建立職業安全健康目標,并使之形成文件。
組織在建立和評審職業安全健康目標時,應考慮法律和法規要求、自身職業安全健康危害和危險的特點、可選技術方案、財務、運行和經營要求,以及相關方的觀點。目標應符合職業安全健康方針,并包括對持續改進的承諾。
1.理解要點
組織的OHS目標是OHS方針的具體體現。要實現這些目標,組織需要制定具體的指標。
標準要求組織在建立OHS管理體系時,凡屬可行目標要具體要量化,指標應是明確并可測量的。在制定組織目標、指標時,應考慮設置可測量的參數,為OHS管理和體系運行提供信息。
組織建立OHS管理體系的重要目的是組織的OHS管理水平得到整體改善,標準要求做到持續改進,而持續改進可見證性的數據就是反映在每年不斷更新的目標和指標上,從而才能達到整體水平的不斷改善。
目標、指標是根據其方針,考慮組織的規模、經濟、技術等情況制定的,并且要體現出危險識別與評價和控制的連續性。另外,標準要求目標、指標是有層次的,是一個逐漸細化、分解的過程,目標要符合國家職業安全健康規劃的要求、安全技術政策的要求,指標的制訂要體現先進性、可操作性、可調整性和量化的要求。
組織應注重目標、指標的經濟技術可行性,一個組織不能為通過認證而制定出不可行、不合理的、空洞的目標。否則,目標和指標不能完成也有可能成為認證通不過的原因。
標準中明確指出組織在制定目標和指標時要包括對持續改進的承諾。
如某公司某階段的方針目標:
方針:減少工傷事故和職業病
目標1:兩年內事故率減少50%(公司一級),裝配部1999年事故率降低20%(與1998年相比)(部門級);
目標2:本年內個體防護用品佩戴符合率從目前的70%提高到98%。4月1日前3車間全部使用新的安全帽。
2.審核要點
1)目標和指標如何體現OHS方針,是否考慮了與該組織活動相關的重大危險因素。
2)制定的目標和指標是否層層分解,負有責任的員工是怎樣將職責納入實施活動的。
3)相關方的觀點在制定目標和指標時是如何考慮的。
4)所有的目標和指標是否設置了具體的可測量的參數。
5)如何評審和修訂目標和指標,以反映組織所期望的職業安全健康狀況的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