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區管理規約》修訂的建議
廣大業主:
本小區已有十年歷史,小區治理逐步完善的同時,新情況新問題也不斷出現。為了繼續保持本小區優質的物業品質,建議對20**年業主大會通過的《**ZZ園住宅小區管理規約》有關內容進行補充和修改。具體如下:
一、對《規約》第九條的修改建議
鑒于目前小區確實存在改變廚房、衛生間、不分門進出客廳改為臥室以用于群租或轉租的現象,建議此條修改為:
第九條居住房屋租賃,須遵守下列約定:
(1)居住房屋租賃,應當遵守國家、本市關于房屋……(以下同原文)。
(2)居住房屋租賃,必須符合本市規定的房屋出租條件,且每套房屋人均居住面積不得低于20平方米/人,不得將廚房、衛生間改為臥室。不得擅自改變房屋原設計功能,對房屋進行分割搭建,并按床位出租或轉租,或將廚房、衛生間、不分門進出的客廳改成臥室出租或轉租。
(3)業主轉讓或出租物業時,須將……(以下同原文)。
(4)違反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約定出租或轉租房屋的,將認定為群租行為。
業主委員會可委托物業服務企業書面責成業主或承租人限期糾正;在還未糾正期間,對上述房屋將按照本小區住宅收費標準的10倍收取該房屋的物業服務費、電梯費、公攤水電費;且租賃該房屋的使用人還需要憑公安部門出具的暫住證辦理出入證才能進入本小區。超額收取的物業管理費、電梯費、公攤水電費,可用于補貼該單元公共部位及設施維修的費用。出租或轉租房屋的行為損害其他業主或使用人合法權益的,業主或使用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對《規約》第十二條的修改建議
鑒于會所和地下車庫的存在的不文明行為,建議增加如下內容:
1、原本條第二十一款變為第二十三款。
2、第二十一款改為:遵守《ZZ園住宅小區會所文明行為管理制度》
3、增加第二十二條:遵守《ZZ園住宅小區地下車庫文明行為管理制度》
4、增加第二十三條:即原來的二十一條"法律、法規和業主規約禁止的其他行為。"
三、對《規約》第十二條第十三款得修改建議
規約》第十二條第十三款原條文為:未經物業管理服務企業許可不得在公共場所、公用部位私設、亂設攤點,推銷商品、服務設備及開展廣告等宣傳活動。建議修改為:
未經業主大會或業主大會授權的業主委員會許可,不得在小區內公共場所、公用部位私設、亂設攤點,推銷商品、服務設備及開展廣告等宣傳活動。在小區開展商業促銷活動應遵守《**ZZ園住宅小區內開展商業促銷活動的管理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按照此規定負責實施管理。
四、對《規約》第十三條的修改建議
鑒于目前電梯、門禁、水電基礎設施的維修實際情況,為不影響業主正常生活秩序,建議增加第七點:
(七)物業服務企業在電梯、門禁、道閘、供電供水供氣設施出現故障時,可以先行維修,再履行報批和維修資金支付手續。
五、對《規約》第二十條的修改建議
鑒于停車管理制度需要明確管理措施,防止嚴重妨礙公共利益的行為發生。同時為了鼓勵業主積極主動維護小區秩序,制止不文明行為,建議增加如下內容:
1、第二款改為:對堵門車輛,物業服務企業有權立即采取措施
移動堵門車輛,對給其他業主造成的實際損失,堵門車主須予以賠償。對撞壞道閘的車主,除照價賠償外,還須以書面方式向物業服務企業和業委會賠禮道歉,并接受公安機關的調查處理。
2、原第二、三款順次變更為第三、四款
3、原第四款變更為第五款:物業服務企業有權對業主違約行為攝像、拍照,并在小區內公示。
六、對《規約》第二十二條的修改建議
為了鼓勵業主積極維護小區公共秩序,自覺遵守管理規約和各項管理制度,需明確業主參與管理的措施,建議修改為:
業主違反本規約關于業主共同利益的約定,導致全體業主的共同利益受損的,其他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有權予以勸阻,也有權對業主在小區會所、游泳池、各類球場、道路、綠化區域、地下車庫等公共公用部位違反《**ZZ園住宅小區管理規約》及各項管理制度的不文明行為予以攝像、拍照,并有權予以公示。其他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可依據本規約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對《規約》第三十五條的修改建議
為了更好地維護業主的公共利益,特別是進一步提升小區文明水平,根據本小區物業服務的實際需要,建議第三十五條第二款修改為:
以引導、勸阻、書面通知、拍照攝像公示、必要制止、訴訟等必要措施制止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本管理規約和規章制度的行為。
**ZZ園住宅小區業主大會
20**年12月15日
篇2:小區機動車管理規約和整修工程投票結果公告
小區機動車管理規約和整修工程投票結果公告
上海市/區花園村**業主大會公告
《上海市/區花園村**機動車管理規約》
小區整修工程
第二屆業主大會〔20**〕05號
上海市/區花園村**業主大會表決票統計于20**年12月7日上午9:30在長新居委會舉行,/區房辦、居委會、業委會成員、業主代表參加。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規定,對使用專項維修基金應有物業管理區域內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參加。本次投票范圍為小區居住區內107戶業主(不含6戶裙房業主),建筑總面積13653.48平方米,委托居委會發放表決票107張,符合業主大會會議召開條件。
開票,結果如下:
1)回收表決票 73張, 占總發放票數68%
2)同意《上海市/區花園村**機動車管理規約》 60 張
3)反對《上海市/區花園村**機動車管理規約》 10 張
4)棄權《上海市/區花園村**機動車管理規約》 3張
5)同意進行小區整修工程60 張
6)反對進行小區整修工程7張
7)棄權進行小區整修工程6張
依據《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當未投票數<40%時,未投票業主視為同意大多數人意見,最終加權得出:
《上海市/區花園村**機動車管理規約》*ml:namespace prefi*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 ||||||||
同意 | 人數比 | 面積比 | 反對 | 人數比 | 面積比 | 棄權 | 人數比 | 面積比 |
94 | 87.9% | 87.9% | 10 | 9.3% | 9.7% | 3 | 2.8% | 2.7% |
小區整修工程 | ||||||||
同意 | 人數比 | 面積比 | 反對 | 人數比 | 面積比 | 棄權 | 人數比 | 面積比 |
94 | 87.9% | 87.9% | 7 | 6.5% | 6.5% | 6 | 5.6 |
《上海市/區花園村**機動車管理規約》符合法律規定的占建筑物總面積過1/2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1/2的業主同意通過,將于20**年1月1日實施。
小區整修工程符合法律規定的經占建筑物總面積過2/3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2/3的業主同意通過。
小區整修工程尚需經獨立第三方審價機構批準后實施。
如業主對本次表決有任何疑問請聯系:
上海市/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第一辦事處)或/區長新居委會。
特此公告
上海市/區花園村**業主大會
20**年1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