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晨會管理制度范文
一、目的
1. 提高保安人員的整體素質和戰斗力。
2. 加強保安人員的紀律性和團隊精神。
3. 確保保安工作到位,提高安全服務質量。
4. 及時傳達公司政策和通知,確保信息暢通。
5. 分析解決保安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升工作效率。
二、時間與地點
1. 晨會時間:每天早晨上班前,具體時間由保安隊長根據實際情況安排。
2. 晨會地點:保安辦公室或其他適當地點。
三、內容與程序
1. 保安隊長負責組織晨會,所有保安人員必須按時參加,不得遲到、早退或缺席。
2. 晨會開始前,全體保安人員必須統一著裝,佩戴好裝備,整齊列隊,等待隊長檢查。
3. 晨會內容包括:
(1)列隊報數,清點人數。
(2)保安隊長總結昨日工作情況,表揚先進,批評落后,并提出改進措施。
(3)傳達公司政策、通知和指示,確保所有保安人員知曉并理解。
(4)分析討論保安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方案。
(5)安排當日工作,分配任務,明確工作職責。
(6)進行保安業務知識培訓和軍事訓練,提高保安人員的專業技能和身體素質。
4. 晨會結束后,保安隊長應安排人員做好晨會記錄,存檔備查。
四、要求
1. 保安隊長應精心準備晨會內容,確保晨會質量。
2. 所有保安人員必須嚴肅認真參加晨會,遵守紀律,注意力集中。
3. 保安人員在晨會中要積極發言,提出問題和建議,共同改進工作。
4. 保安隊長要加強對晨會效果的監督檢查,對不參加晨會或違反晨會紀律的保安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罰款、警告等處分。
五、記錄表
為確保晨會制度的有效執行,保安隊長應制定保安晨會記錄表,記錄每日晨會的基本情況,包括晨會時間、地點、參加人員、會議內容、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等,并由參加晨會的保安人員簽字確認。保安晨會記錄表作為考核保安人員工作表現的重要依據,應妥善保存。
篇2:物業保安崗位日常工作檢查細則
物業保安崗位日常工作檢查細則
樓層巡邏崗日常工作檢查細則
1.消防栓玻璃面板車是否完好,內有的消防設施是否完好,有無缺損。
2.消防火災報警器玻璃面板是否完好,報警燈是否正常閃爍。
3.檢查電井門、水井門有無關好,有無損壞。內有無人員躲藏。
4.天頂上有無可躲藏的死角。
5.業主房屋的墻面上或門鈴面板上是否有可疑標志。
6.業主的房屋大門有無損壞情況。
7.業主房屋的門鎖有無損壞情況。
8.業主的門窗是否關好。
9.在小區裝修期間的空置房的檢查要仔細,如果在夜間首先要打開電燈在有照明的情況下檢查。
10.檢查感應燈是否正常工作。
11.根據***建筑的特點要仔細檢查擺放空調的墻體外圍空間(大約有0.6平方米)在夜晚是否躲藏人員。
12.每棟大堂內電梯旁消防員開關玻璃面板是否損壞。
地面巡邏崗日常工作檢查細則
1.檢查有無巡邏死角。
2.對可疑人員進行詢問和跟進。
3.易攀爬的管道上有無纏繞防攀爬鐵絲。
4.樓層與樓層之間有無易攀爬之處。
5.不同單元的陽臺與陽臺之間有無易攀爬之處。
6.地面茂密的樹叢或草叢之間有無可躲藏的地方。
7.在樓層死角處較為隱蔽的地方有無放有易攀爬的設施。
8.夜間因墻體陰暗面掩護或因手電照射不清的地方有無人躲藏或放有易攀爬的設施。
9.樓層管道邊易翻入陽臺或廚房處建議加裝隱形防盜網并時常檢察。
10.裝修期間對裝修工有無配帶證件進行檢查。
11.對進入小區的可疑人員詢問或進行跟進。
12.巡邏區地面是否清潔、有無雜物。
13.巡邏區域內有外圍墻的觀查有無易攀爬處。
14.對老人或小孩玩耍時易摔跤處或掉入水池的地方進行檢查。
15.巡邏區域地面上的地漏是否堵塞。
16.小區內5棟架空層靠近水庭院處有一兒童游樂場,并在兒童游樂場上方有幾個懸吊的圓形彩色圓木,此處要經常檢查懸吊鐵鏈是否完好,以防安全事故。
地庫崗日常工作檢查細則
1.檢查地庫內車輛是否有漏油、漏水現象。
2.對車輛的車窗、車門有無鎖好進行檢查。
3.車輛擺放是否整齊。
4.車庫中有無閑雜人員逗留。
5.車庫通向樓層的門禁有無關閉。
6.車庫內消防柜是否完好,以防損壞被盜。
7.車庫的地面、通風管道上方、車庫墻柱、停放車輛的底部是否存在可疑物品。
8.路標指示牌噴淋頭溫感承重柱、火警報警燈是否正常,有無損壞。
9.車庫拐彎處凸鏡、車庫內照明設施、車位隔欄是否損壞。
10.風機房、消防通道是否藏人。
11.車庫內倉庫或辦公室門鎖是否鎖好。
12.及時阻止在車庫內練車,并耐心解說。
門崗日常工作檢查細則
1.需在門崗30米半徑范圍內及時發現人員。
2.對進入小區內的人員確認、核實、登記。
3.對門崗左右圍墻及時發現有無人員攀爬。
4.對進入的小區的可疑人員呼其它崗位人員跟進。
5.對出小區的物品進行檢查、核實。
6.對區域內的衛生進行檢查。
7.在小區裝修期間,對裝修工進出高峰期進行次序管理。
8.對新入伙的小區業主及時熟悉、了解。
車崗日常工作檢查細則
1.快速識別車輛和司機身份,有IC卡則刷卡,無IC卡則登記車輛進出情況。
2.迅速查看車輛外觀有無損壞或刮傷處,立刻告訴業主并登記。
3.在車輛進出、操作倒閘時要小心,以免碰壞車輛。
4.車崗附近范圍要留意有無人員攀爬。
5.對車輛進出收費系統進行監控。
6.禁止外來人員從車崗進入。
7.阻止限高車輛進入小區車庫,并耐心解說。
山體巡邏崗日常工作檢查細則
1.山體通道內有無可疑人員躲藏。
2.查看較易碰傷人的地方有無明顯指示牌。
3.在巡邏時發現有無視線盲點。
4.山體隔離護欄有無損壞,并是否存在易攀爬處。
5.夜間巡邏時利用手電照射茂密樹叢或草叢處有無人員躲藏,若看不清楚并感覺有可疑點時,應立刻呼叫其它隊員增援并走進檢查。
6.檢查山體上公共設施有無損壞、被盜。
7.是否有人利用石塊掩體或茂盛樹木掩藏偷盜物品。
8.山體上石板階梯或石板路有無松動或因雨水而打滑,避免意外事件發生。
9.對利用山體靠近樓層易翻入陽臺或窗戶之處應增加巡邏密度。
10.對翻越隔離護欄人員進行制止。
篇3:案例:拖欠物業費致業主保安起沖突
案例:拖欠物業費致業主保安起沖突
因拖欠物業費,業主被小區門禁拒之于外。業主直接扯壞門禁,導致保安與其沖突,最終雙方都受傷。 4月23日,記者獲悉,受傷的業主夫妻將物業公司以及保安王某起訴至合肥市包河區法院,要求賠償損失2.5萬余元。
張某與妻子許某是合肥市一小區業主。夫妻二人稱,去年12月,小區物業向其收取當年物業費,因當天未交,物業公司便于當晚禁止下夜班的張某進入小區住所,限制他的門禁卡使用。第二天,張某夫妻在小區物業辦公區域因上述事情與小區保安王某發生糾紛,爭執中,王某手中的熱水瓶破碎,導致張某雙手嚴重劃傷,許某被燙傷。
物業公司及保安王某辯稱,張某夫妻二人訴請的數額過高,沒有事實與法律依據,而且兩人受傷是因為張某用水瓶砸保安王某,水瓶突然破裂,導致張某夫妻二人受傷,王某當時也被燙傷。另外張某當晚因進不了門,對門禁進行了破壞。
法院審理查明,張某夫妻居住的小區的門禁使用ID卡進門,ID卡使用期限與業主繳費期限同步。張某當天夜班回來因為門禁卡期限已過而無法進入,張某未找值班的保安打開門禁,而將門禁的線路扯壞進入小區。保安王某告知張某需要解決損害門禁的事情,夫妻二人一起到物業辦公室找到王某理論,結果問題非但沒有解決,雙方反而發生沖突。
法院認為,雙方受傷是張某扯壞門禁線而引起,張某應對損害的發生承擔主要責任,物業公司承擔次要責任。保安王某是物業公司員工,在工作期間與業主發生糾紛,物業公司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最終,法院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依法判決物業公司賠償夫妻二人損失共計1200余元。 (李靜記者唐歡)
作者:李靜唐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