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公司《經濟合同審批表A、小額/緊急采購審批表》試用規定
為簡化經濟合同的審批流程,公司制定了《經濟合同審批表A》及《小額/緊急采購審批表》?,F將有關表格試用規定通知如下:
1、適用范圍
a)市場營銷系統、行政人事部
b)兩部門負責的全部經濟合同和采購事項
2、試用日期:20**年4月30日起
3、《經濟合同審批表A》中的"合同負責人"應是能獨立對外承擔責任的人,一般是主任或主任級以上的員工。"合同負責人"和"審批人",均由公司簽發相應的《授權表》統一規定。
4、合同負責人對合同的合理性、合法性、完整性負責,并應保證該合同符合公司及本部門的各項管理流程。合同負責人應在合同送審前作出認真審核,在需要時可及時直接聯系公司法務專員。
人事行政部 ----------zz(分機8108)
市場部----------zz(分機8609)
----------zz(分機6806)
5、合同負責人在遇到較大額的對外合作合同、銀行信貸或抵押合同、長期高額的租賃合同及其他可能給公司帶來較大影響的合同(包括對公司商譽的影響)時,需通知公司法務專員提前參與合同的談判、協商過程中。
6、《經濟合同審批表A》中的法務專員意見欄和法律顧問意見欄右欄中的幾種合同類型選擇項,由法務專員審核填寫。
7、各部門經理應對本部門的"一次性小金額合同"作出書面規定,并抄送給法務部作指引。
8、部門法務專員在接到合同文本后,如有意見,會向合同負責人提出,如需要,可要求合同負責人安排直接與簽約對方溝通。
9、各部門如遇有以下采購:
a)緊急而無法于交付前簽定合同的采購:指一次性且金額在[30000元]以下,因急需有關產品或服務而無法于交付前完成議定和審批程序的采購。
b)小額零星采購:指金額在10000元以下的產品或服務,而在市場慣例下一般采取即時結清、無須簽訂書面合同的采購。
經辦人必須事先與合同對方就辨購的主要條款作出明確,并填寫《小額/緊急采購審批表》,報合同負責人批準。未經批準,經辦人不得實施該采購。經辦人對采購的數量、單價、金額應明確填寫。如可能經辦人,應將填寫完畢的《小額/緊急采購審批表》第1頁(及協議的主要條款)以傳真等方式交給對方,由對方簽字或蓋章確認后再以傳真等方式遞回經辦人;如根據采購性質暫時無法明確金額或數量的,可以填寫約數。
10、小額/緊急采購事項的經辦人,是經部門經理或審批人授權負責議定及執行合同/采購的員工,他應對采購條件的合情、合理、合法性向公司負責。
11、《小額/緊急采購審批表》及中的"審批人",是經公司授權的部門經理或以上的員工,他由公司簽發相應的《授權表》統一規定,并應與《經濟合同審批表A》中的"審批人"一致。
12、《經濟合同審批表A》及《小額/緊急采購審批表》的申請與簽批采用"兩級制",即《經濟合同審批表A》中的"合同負責人"和"審批人"不能為同一人;而《小額/緊急采購審批表》中的"經辦人"與"審批人"不能為同一人。例如:
a)部門經理作為審批人,其合同審批權限在[10000元]內,經辦人則應是被委派執行采購的員工。
b)市場總監如作為10001元至30000元合同的審批人,則合同負責人須為公司授權的有效合同負責人,若合同負責人不是部門經理,在送呈市場總監批前,部門經理仍需對本部門的經濟合同作出審核。
13、經辦人應在《小額/緊急采購審批表》獲簽批的當日或次日上午,將該表傳送到財務部和法務部(如適用)備案。有效備案的《小額/緊急采購審批表》將作為成功申請借支、報銷或補簽合同時的必要憑證。
15、部門法務專員應根據《小額/緊急采購審批表》的內容對補簽合同進行審核,注意兩者在主要條款上是否保持一致。
16、經辦人和合同負責人需有效跟進【經濟合同審批表】及《小額/緊急采購審批表》審批后的事務,并對合同的執行結果和合同條款的履行負責。
17、公司原則上不允許補簽合同, 故各部門在采購前應首先考慮按正常的合同審批程序處理。
18、有備用金管理制度的,應沿用原規定,不能采用《小額/緊急采購審批表》。
19、超過30,000元以上的緊急采購,必須預先取得部門總監或副總以上的管理層
批準方可使用本《小額/緊急采購審批表》。
試用期間由法務部負責監督,兩部門有任何意見請書面向法務部副經理提出,于六月十五日前法務部副經理將有關試用結果形成書面報告。
地區總監 zz
20**年4月30日
附:《經濟合同審批表A》
《小額/緊急采購審批表》
《行政人事/市場部經濟合同審批授權表》
篇2:地產公司《經濟合同審批表A小額/緊急采購審批表》試用規定
地產公司《經濟合同審批表A、小額/緊急采購審批表》試用規定
為簡化經濟合同的審批流程,公司制定了《經濟合同審批表A》及《小額/緊急采購審批表》。現將有關表格試用規定通知如下:
1、適用范圍
a)市場營銷系統、行政人事部
b)兩部門負責的全部經濟合同和采購事項
2、試用日期:20**年4月30日起
3、《經濟合同審批表A》中的"合同負責人"應是能獨立對外承擔責任的人,一般是主任或主任級以上的員工。"合同負責人"和"審批人",均由公司簽發相應的《授權表》統一規定。
4、合同負責人對合同的合理性、合法性、完整性負責,并應保證該合同符合公司及本部門的各項管理流程。合同負責人應在合同送審前作出認真審核,在需要時可及時直接聯系公司法務專員。
人事行政部 ----------zz(分機8108)
市場部----------zz(分機8609)
----------zz(分機6806)
5、合同負責人在遇到較大額的對外合作合同、銀行信貸或抵押合同、長期高額的租賃合同及其他可能給公司帶來較大影響的合同(包括對公司商譽的影響)時,需通知公司法務專員提前參與合同的談判、協商過程中。
6、《經濟合同審批表A》中的法務專員意見欄和法律顧問意見欄右欄中的幾種合同類型選擇項,由法務專員審核填寫。
7、各部門經理應對本部門的"一次性小金額合同"作出書面規定,并抄送給法務部作指引。
8、部門法務專員在接到合同文本后,如有意見,會向合同負責人提出,如需要,可要求合同負責人安排直接與簽約對方溝通。
9、各部門如遇有以下采購:
a)緊急而無法于交付前簽定合同的采購:指一次性且金額在[30000元]以下,因急需有關產品或服務而無法于交付前完成議定和審批程序的采購。
b)小額零星采購:指金額在10000元以下的產品或服務,而在市場慣例下一般采取即時結清、無須簽訂書面合同的采購。
經辦人必須事先與合同對方就辨購的主要條款作出明確,并填寫《小額/緊急采購審批表》,報合同負責人批準。未經批準,經辦人不得實施該采購。經辦人對采購的數量、單價、金額應明確填寫。如可能經辦人,應將填寫完畢的《小額/緊急采購審批表》第1頁(及協議的主要條款)以傳真等方式交給對方,由對方簽字或蓋章確認后再以傳真等方式遞回經辦人;如根據采購性質暫時無法明確金額或數量的,可以填寫約數。
10、小額/緊急采購事項的經辦人,是經部門經理或審批人授權負責議定及執行合同/采購的員工,他應對采購條件的合情、合理、合法性向公司負責。
11、《小額/緊急采購審批表》及中的"審批人",是經公司授權的部門經理或以上的員工,他由公司簽發相應的《授權表》統一規定,并應與《經濟合同審批表A》中的"審批人"一致。
12、《經濟合同審批表A》及《小額/緊急采購審批表》的申請與簽批采用"兩級制",即《經濟合同審批表A》中的"合同負責人"和"審批人"不能為同一人;而《小額/緊急采購審批表》中的"經辦人"與"審批人"不能為同一人。例如:
a)部門經理作為審批人,其合同審批權限在[10000元]內,經辦人則應是被委派執行采購的員工。
b)市場總監如作為10001元至30000元合同的審批人,則合同負責人須為公司授權的有效合同負責人,若合同負責人不是部門經理,在送呈市場總監批前,部門經理仍需對本部門的經濟合同作出審核。
13、經辦人應在《小額/緊急采購審批表》獲簽批的當日或次日上午,將該表傳送到財務部和法務部(如適用)備案。有效備案的《小額/緊急采購審批表》將作為成功申請借支、報銷或補簽合同時的必要憑證。
15、部門法務專員應根據《小額/緊急采購審批表》的內容對補簽合同進行審核,注意兩者在主要條款上是否保持一致。
16、經辦人和合同負責人需有效跟進【經濟合同審批表】及《小額/緊急采購審批表》審批后的事務,并對合同的執行結果和合同條款的履行負責。
17、公司原則上不允許補簽合同, 故各部門在采購前應首先考慮按正常的合同審批程序處理。
18、有備用金管理制度的,應沿用原規定,不能采用《小額/緊急采購審批表》。
19、超過30,000元以上的緊急采購,必須預先取得部門總監或副總以上的管理層
批準方可使用本《小額/緊急采購審批表》。
試用期間由法務部負責監督,兩部門有任何意見請書面向法務部副經理提出,于六月十五日前法務部副經理將有關試用結果形成書面報告。
地區總監 zz
20**年4月30日
附:《經濟合同審批表A》
《小額/緊急采購審批表》
《行政人事/市場部經濟合同審批授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