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經紀公司物業顧問行為準則
1.職業道德:守法、誠實、敬業,倡導良好配合,互幫互助的人際關系。
2.銷售人員的一切職務行為須以維護公司利益為前提,對社會、對發展商、對客戶負責為目的。任何私人理由都不應成為其職務行為的動機。
3.銷售人員不得私自承諾為客戶放盤、轉名,不得直接找發展商打折或其他事宜。
4.銷售人員未經公司書面批準,不得在外兼任獲取薪金的工作。不得超越本職業務和職權范圍,開展經營活動。
5.銷售人員在業務活動中,不準索取或收受客戶酬金或任何額外獎金,否則公司將予解聘,并對情節嚴重者送交執法機關處理。
6.不得利用公司的信息資源,在損害公司利益的情況下,謀取個人利益;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者或情節嚴重的,公司依法追究其經濟賠償和刑事責任。
7.職員有義務宣傳公司企業文化;必須保守公司的經營機密,妥善保管所持有和辦理的文件或資料。未經公司授權或批準,不準對外提供公司文件以及其它未經公開的經營數據。
8.營業部間、各項目間必須積極溝通、互相團結、互相尊重。
9. 尊重發展商,保持良好的合作關系。不因個人言行破壞雙方關系。
10.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完成各項工作。
11.以專業、熱情的態度接待每位客戶,準確回答客戶提出的問題。
12.認真做好客戶登記,及時跟進,提高成交率
13.積極完成銷售計劃。
14. 及時填寫《客戶成交記錄》,做好售后服務,協助發展商辦理各項事宜。
15.保持工作環境及個人形象的規范整潔 。
16. 對客戶不得夸大其詞,超范圍承諾。
17. 同事之間團結互助,有問題當面或會上解決,不得私下議論。
篇2:房地產經紀公司物業顧問行為準則
房地產經紀公司物業顧問行為準則
1.職業道德:守法、誠實、敬業,倡導良好配合,互幫互助的人際關系。
2.銷售人員的一切職務行為須以維護公司利益為前提,對社會、對發展商、對客戶負責為目的。任何私人理由都不應成為其職務行為的動機。
3.銷售人員不得私自承諾為客戶放盤、轉名,不得直接找發展商打折或其他事宜。
4.銷售人員未經公司書面批準,不得在外兼任獲取薪金的工作。不得超越本職業務和職權范圍,開展經營活動。
5.銷售人員在業務活動中,不準索取或收受客戶酬金或任何額外獎金,否則公司將予解聘,并對情節嚴重者送交執法機關處理。
6.不得利用公司的信息資源,在損害公司利益的情況下,謀取個人利益;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者或情節嚴重的,公司依法追究其經濟賠償和刑事責任。
7.職員有義務宣傳公司企業文化;必須保守公司的經營機密,妥善保管所持有和辦理的文件或資料。未經公司授權或批準,不準對外提供公司文件以及其它未經公開的經營數據。
8.營業部間、各項目間必須積極溝通、互相團結、互相尊重。
9. 尊重發展商,保持良好的合作關系。不因個人言行破壞雙方關系。
10.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完成各項工作。
11.以專業、熱情的態度接待每位客戶,準確回答客戶提出的問題。
12.認真做好客戶登記,及時跟進,提高成交率
13.積極完成銷售計劃。
14. 及時填寫《客戶成交記錄》,做好售后服務,協助發展商辦理各項事宜。
15.保持工作環境及個人形象的規范整潔 。
16. 對客戶不得夸大其詞,超范圍承諾。
17. 同事之間團結互助,有問題當面或會上解決,不得私下議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