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經紀公司項目簽約制度
第一條 需要進行簽約工作的銷售代表應提前一天通知銷售支持部簽約主管,填寫簽約通知單。
第二條銷售代表應于客戶簽約前將合同準備完畢。銷售代表將該合同交至銷售主管檢查后,方可交與客戶進行簽約。
第三條所有銷售代表無權與客戶私自談論任何補充協議條款內容。更不可在未經簽約主管同意前將已簽署過的其他補充協議交與客戶。違反規定者,一切后果將由銷售代表自行承擔,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罰款、扣除傭金、開除等處理。所有補充協議條款必須由銷售主管與客戶協商解決。未經公司審定的補充協議條款,必須經公司審批程序辦理。
第四條簽約時客戶、銷售代表、銷售主管必須同時在場。簽約主管應嚴格檢查所簽署各項條款(房號、房屋建筑面積、總房款、付款方式、地址、電話等)是否填寫完整,內容是否正確,補充條款是否違反公司有關規定。簽約完畢后銷售代表應將合同、客戶個人資料、委托書(折扣單、補充協議審批單)交銷售主管審核,一并轉交簽約主管、財務人員(注明交款額)簽字后交與簽約主管,以便確認成交。
第五條正式簽約完畢的條件為客戶簽署《北京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同時付足所選付款方式中規定的首付款。客戶不得用任何抵押物視同交款(如未到期存折、支票等)。如因上述原因未能簽約,在其訂金過期后,其他人員有權將該房屋另行售出。
第六條如銷售主管及銷售代表私自進行違規簽約,將全部扣除該簽約單元之傭金,并給予嚴重警告處分或開除。
第七條簽約主管必須仔細核對所簽戶型、價格、面積、交房日期、違約時間、違約金額等條款,必須經統計人員核對簽字。如若發現有違反公司規定,合同金額等條款有誤或沒有相關領導批文,造成經濟損失的,將根據具體情況對相關責任人進行經濟處罰,嚴重者予以辭退;若同時期出現同戶型重復簽約情況,將對相關責任人予以處罰5000元以上罰款,第二次出現同類情況,將予以辭退。
篇2:地產營銷部簽約制度
1、銷售員在確定價格及驗證房號是否存在,方能將此房下訂,如發現任何一項不符均不可私訂,由副總監視其行為處理,嚴重的上報公司辭退處理。
2、銷售員不得以任何理由在不填寫《認購書領用登記表》、《合同領用登記表》時領取《認購書》、《外銷商品房預售契約》。
3、已交保留金退房的客戶,其退款除由客戶本人親自到內勤處領取外,公司內任何人一律不得代領,一經發現,相關當事人將以辭退處理,并保留采取手段解決的方式。
4、銷售員不得將未經審批加蓋合同章的《認購書》交給客戶,其內容無效。一經發現,上報公司辭退處理。
5、由銷售員原因造成客戶未能如期簽約的,視逾期時間,報公司扣除當事人相應比例傭金。
6、遇有合同條款更改,除經銷售總監或總監助理批準外,其他人均不得擅自作主,其所簽合同無效,一經發現,(來自:www.dewk.cn)上報公司辭退處理。
7、未嚴格依照公司簽約流程,致使房屋定購信息不能準確反映在電腦上,造成銷售錯誤,視情節上報公司記過處理,嚴重的調職或辭退處理。
篇3:房地產中介簽約監審制度
為了規范和保證和約簽定過程中的嚴肅性、規范性,充分保障公司和客戶的利益,杜絕因為和約簽定中的失誤,造成的經濟損失和法律糾紛,特制定本簽約監審制度。 第一條 認購書監審制度
一、監審內容
1、房號是否書寫正確;
2、成交單價是否書寫正確;
3、銷售房屋面積是否書寫正確;
4、房屋銷售總價款是否計算準確、大小寫是否一致;
5、首付款,剩余款是否計算、書寫正確;
6、其他約定是否恰當合理。
二、監審流程和監審人
監審流程
認購書填寫完成,業務員自查-------報現場經理(主管)審查--------確認無誤后,蓋章------再次由現場銷售經理(主管)審查--------確認無誤后,一份交客戶,一份交財務保存
監審人:現場銷售經理
三、責任
1、銷售經理初查,檢查出錯誤,要求業務員必須重新填寫認購書,對業務員進行5元/套的處罰;
2、現場銷售經理復查后,若再次檢查出錯誤,給予業務員20元/次罰款處罰;
3、若連續出現第三次錯誤,取消本次業務員的銷售業績;
第二條 合同監審制度
一、監審內容
(一)、正本合同(〈商品房買賣合同〉)監審內容
1、房號是否書寫正確,確保房號的"唯一性,排他性",房號填寫按照認購書填寫的房號;
2、合同單價是否書寫正確,參照認購書填寫;
3、套內面積單價是否折算正確,折算公式為:總房價款/套內面積
3、合同房屋面積、公攤面積,依照產權監理報告;
4、房屋銷售總價款是否計算、書寫正確;
5、首付款,剩余款是否計算、書寫正確;
6、交房日期是否正確;
7、維修基金是否計算正確;
8、預售許可證號、土地使用證號、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施工許可證號是否正確;
9、土地使用年限是否書寫正確;
10、施工單位是否書寫正確;
11、客戶聯系方式:最少兩個聯系電話,通信地址必須是能夠收到信件的地址。
(二)、其他監審內容
1、補充協議是否正確簽定;
2、補充條款中約定事項是否符合甲方要求;
3、甲乙雙方是否簽字蓋章;
4、《購房借款協議書》是否有客戶手印(右手拇指);
5、和約書份數是否正確;
6、客戶資料是否正確、完整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