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人民醫院新進員工考核管理暫行規定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醫院人力資源管理,推進醫院用人制度改革,提升員工綜合素質,健全完善新進員工動態管理機制,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指新進員工是指醫院新入院且未辦理轉正手續的招聘人員。醫院引進的學科帶頭人、學科骨干、調入人員以及非全日制用工不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三條 醫院人力資源部是新進員工考核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新進員工報到,會同相關部門對新進員工進行培訓、考核和日常管理。
第四條 新進員工入院時須到人力資源部辦理報到手續,入院工作時間以人力資源部下發的《新員工報到通知單》時間為準。
第五條醫院成立新進員工崗前培訓中心,由人力資源部、醫務部、護理部、科教科等相關部門組成,負責對新進員工崗前培訓。新進員工崗前培訓表現納入新進員工考核。
第六條醫院可根據工作需要,對新進員工予以崗位調整或崗位輪轉,給予接觸不同層面工作的機會,促進新進員工工作能力提高。
第七條新進員工的試用期考核管理:
1、新進員工一般有6個月的試用期。
2、新進員工試用期內領取試用期工資,按規定享受相關福利待遇,不計發月績效獎金。
3、試用期考核分理論技能考核和工作表現考核兩種方式,由人力資源部和用人主管部門負責。
(1)理論技能考核對象主要是衛生系列的新進員工。試用期內理論技能考核不少于3次,每次考核匯總計算理論技能考核總得分;總得分排名在考核人數的前10%名次者給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質獎勵。理論技能考核連續3次位居考核人數的后10%名次者,試用期考核結果直接定為不合格等次。
(2)試用期期滿,醫院組織對新進員工的德、能、勤、績等試用期工作表現進行考核。由新進員工填寫《試用期考核表》進行自評,人力資源部、用人主管部門和各使用科室負責人對其進行測評,具體考核標準因崗另行規定。
(3)根據理論技能考核和工作表現考核,上報院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新進員工試用期考核結果。
(4)考核結果等次及使用:新進員工的試用期考核結果分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個等次。
考核結果為優秀或合格等次的人員,方可申請轉正,其中優秀等次人員不得超過參與考核總人數的15%,由醫院給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質獎勵;
考核結果為基本合格等次的人員,醫院勒令其待崗或調整崗位(參照執行在編職工工資體系的員工轉為參照執行醫院招聘人員崗位工資)。無正當理由不同意待崗或調整崗位的,醫院予以辭退;
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等次的人員,醫院予以辭退。
第八條試用期期滿,新進員工申請辦理轉正手續,轉正時間以人力資源部下發的《新進員工轉正通知單》時間為準。轉正后享受本院同類人員同等待遇。
第九條衛生系列的新進員工申請轉正時必須具有所從事崗位的執業資格證書或專業技術職務證書,否則進入備轉期。
1、備轉期開始時間以人力資源部下發《新進員工備轉通知單》時間為準。
2、備轉期內,參照執行在編職工工資體系的新進員工執行見習期工資或初期工資,其他新進員工參照《醫院招聘人員崗位工資制試行辦法》執行工資標準。
3、新進員工備轉期內可以計發月績效獎金,其中第1年月績效獎金不得超過同科同類人員的1/2,第2年月績效獎金不得超過同科同類人員的1/3。
4、備轉期最長期限為2年,2年內如仍未取得相應的執業資格證書或專業技術職務證書,予以辭退。
5、備轉期內的考核由用人主管部門負責,考核結果等次及使用參照本規定第七條執行。
第十條新進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規法紀和醫院各項規章制度,有解除、終止合同或辭退條件情形時,醫院予以辭退。
第十一條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發文之日仍處于試用期的招聘員工和20**年入院的招聘員工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20**年1月1日前入院、現未取得所從事崗位的執業資格證書或專業技術職務證書的招聘員工,20**年仍未通過考試者,醫院予以辭退。
篇2:新進人員試工考核以試工期間管理辦法
關于新進人員的試工考核以及試工期間管理辦法
各部門:
新進人員招聘錄用工作不僅關系到公司員工隊伍的結構和能力素質的構成,而且對專紅人才、管理人才的梯隊培養產生直接影響。為進一步把握新進人員招聘錄用源頭關,保證新進人員各項素質和能力適應公司崗位技術要求和道德發展要求,根據“專業性、重要性、領先性”的崗位用人評價原則,經總經理室批準,提出對新進人員設定試工期以及在試工期間的考核和管理辦法,請各部門遵照執行。
一、試工定義
新聘職位經專業部門面試通過綜合考核、但未經實際操作需要試工后考核的人員。
二、試工對象以及試工時間
1、應聘熟練車工,設定試工期為三個工作日;
2、應聘水房、手擦、高錳、壓皺的工種,設定試工期為五個工作日;
3、應聘車間、部門的管理人員、以及其它的工種崗位,試工期另行約定。
三、試工、考核程序
1、員工填寫《試工單》;
2、本人承諾;
3、專業部門根據工種任職要求填寫考核內容;
4、三方(被考核人、考核人、審核人)簽字。
四、試工考核成績等級劃分以及錄取
1、考核成績等級劃分:優秀、優良、良、中、差;
2、通過考核評定為“中(包括中)”以上者,視為考核通過;除此以外,被認定為不合格。
五、試工人員管理
1、試工期(自進廠之日起)為五個工作日。試工期間,試工人員如果發生曠工、擅離崗位、不服從工作安排,試工人員必須自動無條件離職。
2、試工人員向公司申請的求職崗位,經過公司考核、或者經過培訓后仍不能達到崗位任職要求的,試工人員必須自動無條件離職。
3、試工人員在試工期必須嚴格執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違反者按照公司規定考核,情節嚴重者,試工人員必須自動無條件離職。
4、試工人員在試工期間被證明不合格,試工期間的薪資不予發放。
二〇**年*月*日
篇3:醫院新進衛生技術人員(醫技)管理考核辦法
醫院新進衛生技術人員(醫技)管理考核辦法
為進一步加強新進衛生技術人員的管理,促進衛生技術人員學習成長,保證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結合我院實際情況,針對三年內新進衛生技術人員考核辦法:
一、適用對象:三年內新進衛生技術人員(不包括護理及其它)
二、考核內容:
1.發生重大有缺陷糾紛者。
2.不服從院部及科室工作安排者。
3.違反醫院各項規章制度及診療規范造成不良后果者或經常違規屢教不改者。
4.臨床醫生60份手寫大病例檢查不合格者(一年內)。
5.醫技科室醫務人員讀書筆記檢查不合格者。
6.醫院組織的各項理論及操作考試:每次不合格扣5分。
7.所輪轉科室民主測評(每季度測評一次):每得一個"C"扣10分。
8.執業醫師考試:不通過扣20分。
9.規范化培訓及公共科目考試:規范化培訓不通過每次扣10分,公共科目考試不通過每次扣5分。(此項目滿三年考核)
三、考核方法:
三年內新進醫務人員每年考核一次,具體考核方法,按總分100分實行扣分制:
1.對于出現1-5項中任何一項者,為考核不合格。
2.考核大于80分者按醫院相關規定享受相應待遇。
3.考核大于60但小于等于80分,延遲3個月享受績效工資。
4.考核小于或等于60分者,為考核不合格,醫院解除聘用合同或令其轉崗。
四、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