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人員考核制度
一、考核目的
為了不斷加強和提高公司的整體管理水平,促進管理人員努力工作,不斷提高綜合素質和工作效率,強化合作精神,并客觀、公正地反映其工作業(yè)績,特制定考核辦法。
二、考核范圍
本考核辦法適用于公司職能管理部門人員和利潤中心的職能人員。
三、考核辦法
(一)績效工資的掛鉤比例
職能人員的績效工資由三部分組成,以月度綜合考核(見月度綜合考核表)結果為基礎,同時與公司效益或利潤中心效益掛鉤。具體的掛鉤比例是:
公司職能管理部門人員:利潤中心職能人員:
基本職務獎(占績效工資的65%)基本職務獎(占績效工資的55%)
公司效益獎(占績效工資的20%)部門效益獎(占績效工資的30%)
特殊貢獻獎(占績效工資的10%)特殊貢獻獎(占績效工資的10%)
全勤獎(占績效工資的5%)全勤獎(占績效工資的5%)
(二)基本職務獎依據月度考核結果予以發(fā)放
計算公式:1、公司職能:實發(fā)職務獎=綜合得分/65×基本職務獎;
2、部門職能:實發(fā)職務獎=綜合得分/55×基本職務獎。
(三)公司效益獎依據當期核定的公司整體效益予以發(fā)放
計算公式:1、綜合得分在55分以上的,其效益獎計算公式為
實發(fā)公司效益獎=當月公司完成利潤實績/當月公司計劃利潤×20%×績效工資
2、綜合得分在55分以下的,其效益獎計算公式為
實發(fā)公司效益獎=當月公司完成利潤實績/當月公司計劃利潤×20%×績效工資×綜合得分/65
(四)部門效益獎依據當期核定的利潤中心效益予以發(fā)放
計算公式:1、綜合得分在45分以上的,其效益獎計算公式為
實發(fā)部門效益獎=當月部門完成利潤實績/當月計劃利潤)×30%×績效工資
2、綜合得分在45分以下的,其效益獎計算公式為
實發(fā)部門效益獎=當月部門完成利潤實績/當月部門計劃利潤)×20%×績效工資×綜合得分/55
(五)特殊貢獻獎的發(fā)放規(guī)定
部門經理對符合特殊貢獻獎要求(詳見考核表)的員工予以獎勵的,需報公司審批。
(六)全勤獎的發(fā)放規(guī)定
當月員工出全勤的(即無病、事假,無曠工)可獲得全勤獎。
(七)相關約定
1、如當月完成利潤實績大于當月計劃利潤時,按等于計算。年底全年完成利潤實績超過全年計劃利潤時,超出的部分通過年底雙薪或年終部門獎金的形式體現(xiàn)。
2、對職能部門連續(xù)二個月度綜合得分都在45分(含45分)以下的人員,或利潤中心職能部門連續(xù)二個月度綜合得分都在35分(含35分)以下的人員,部門和人事部將視情況給予警告、降級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3、對職能部門月度考核都在60分以上的人員,或利潤中心月度考核都在50分以上的人員,且符合《制度匯編》中規(guī)定的相關升級條件的員工,可在下一年晉升一級工資;同時,年終有參加優(yōu)秀員工的評選資格。
四、考核要求
1、各部門經理要嚴格按照本辦法及與本辦法相配的考核表,對所屬職能人員進行考核;
2、考核時,要力求做到客觀、公正;
3、各部門應將考核結果于每月十日前交至運營管理中心,由運營管理中心在五日內對考核結果進行核查。
五、其他
1、各部門應以此辦法為基本依據,同時根據本部門的實際情況和各崗位的特點制訂相應的實施細則或崗位考核的具體辦法;
2、月度綜合考核結果將作為年終考核的主要依據之一。
篇2:工商所工作人員業(yè)績考核辦法
工商所工作人員崗位業(yè)績考核辦法
一、考核對象
全體工作人員
二、考核方式
以崗位目標責任制為依據,采用工作質量抽查、崗位目標定量評定的方法實行扣分制。
三、考核內容
1、個體登記注冊行政確權行為,被上級抽查發(fā)現(xiàn)材料不齊、手續(xù)不完備的,受理審查員、登記核準員每戶扣0.1分。
2、抵押物登記書式審查,被登記機關發(fā)現(xiàn)材料不齊、手續(xù)不完備退還的,受理審查員每戶扣0.1分。
3、經檢辦案行政執(zhí)法,被上級抽查發(fā)現(xiàn)定性不準,材料不齊,程序不合法的,案件主辦人、法制員每件扣0.1分。
4、經濟案件未完成定量指標的,每件扣0.2分。
5、個體管理收繳未完成定量指標的,每5000元扣0.2分。
6、經濟巡查未完成計劃數的,每20戶扣0.2分。
7、新設立企業(yè)回訪未完成70%的,每少5%扣0.2分。
8、商標發(fā)展數未完成定量指標的,每件扣0.1分。
9、撰寫信息報道未完成指標的,每少1篇扣0.1分。
10、未完成所長交辦的任務,視具體情況。每次扣0.1-0.2分。
四、考核獎懲
考核扣分結果列入年終個人考評,扣發(fā)獎金,對工作業(yè)績突出,相應發(fā)放所長獎勵。
篇3:工商所工作人員執(zhí)行紀律考核辦法
工商所工作人員執(zhí)行紀律考核辦法
一、考核對象
全體工作人員。
二、考核方式
成立由所長、紀檢監(jiān)察、一般干部組成的督查組采用日
常抽查的方法,實行扣分制。
三、考核內容
1、上班遲到、早退,擅自離崗,串崗聊天的,每次0.2分;
2、上班時間未按規(guī)定著裝的,每次扣0.2分;
3、上班時間玩電子游戲,網上聊天的,每次扣0.5分;
4、執(zhí)行公務時辦私事,影響工作的,每次扣0.5分;
5、上班時間中午飲酒,每次扣0.5分;
6、未履行首問人義務,辦事推諉,造成影響的,每次扣0.5分。
四、考核獎懲
考核扣分在1分以上的取消評優(yōu)資格,扣分在2分以上的所內通報批評,扣分結果列入年終個人考評,在測評分中扣除相應分值,扣發(fā)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