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關鍵線路
在單代號網絡圖和雙代號網絡圖中,線路(指從網絡圖的起點節點出發,沿著箭線的方向到達終點節點,中間由一系列節點和箭線所組成的通道)均分為:關鍵線路和非關鍵線路兩種。
其中關鍵線路指網絡圖中工期最長的線路,即主要矛盾線。在網絡圖中,關鍵線路具有以下性質:關鍵線路的線路時間(指完成網絡圖某條線路的全部工作所必須的總持續時間,它代表該條線路的計劃工期)代表整個網絡圖的計劃總工期;位于關鍵線路上的工作均為關鍵工作;關鍵工作沒有時間儲備,它完成的快慢直接影響整個網絡圖計劃工期的實現;在網絡圖中關鍵線路不止一條,有時可能同時存在若干條;
關鍵線路并不是一成不變的,在一定條件下關鍵線路可以轉化成非關鍵線路,當計劃管理人員采取一定的技術組織措施,縮短某些關鍵工作的持續時間時,就有可能使關鍵線路發生轉移,由原來的關鍵線路變成非關鍵線路。關鍵線路一般用粗實箭線或雙箭線表示。
篇2:本地電話網用戶線路施工安全協議
本地電話網用戶線路施工安全協議
甲 方: 公司 分公司(已建單位)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人:
乙 方: 公司 分公司(后建單位)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電信建設管理辦法》、國辦75號文件及部若干規定、《本地電話網用戶線路工程設計規范》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同路由隔距不夠的情況下,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有關通信建設安全的法律、法規,建立安全建設責任制度,完善安全建設條件,確保線路建設過程中的安全施工。
第二條 根據業務發展需求乙方需進行如下施工:
1、施工地址:
2、與甲方線路的距離:
3、施工長度:
第三條 在以上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采取如下安全措施來保證甲方線路的安全。
1、架空電纜、光纜與原有線路跨越的,與原有線路的交越隔距必須達到0.6M的最小凈距,不達標的必須整改;
2、架空電纜、光纜凡是與電力線交越的,其安全交越距離要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同時必須加裝安全保護設施。
第四條 責任劃分
甲乙雙方線路在同路由或交越的情況下,發生下述情況由責任方承擔責任。
1、架空電纜、光纜凡是與電力線交越的,其安全交越距離要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同時必須加裝安全保護設施,新建一方線路和電力線路交越時因沒有進行安全保護,發生強電侵入,導致原有桿路出現線路故障及經濟損失,由新建方承擔責任;
2、新建方桿路與原有桿路隔距不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若發生倒桿等現象,造成已建桿路損壞電路中斷的,新建方負責賠償損失;若原有桿路發生倒桿等現象,造成新建桿路損壞的,雙方各自承擔損失費用。
第五條 雙方義務
甲乙雙方在發現對方的線路發生問題時具有告知對方的義務。
第六條 雙方權利
甲乙雙方對由于對方的責任造成的損失均有要求賠償的權利。
第七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導致甲乙雙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項下有關義務時,雙方相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于不可抗力發生后5個工作日內將不可抗力情況告知對方,并提供有關部門的證明。在不可抗力影響消除后的合理時間內,一方或雙方應當繼續履行協議。
第八條 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機關法律、法規。雙方因本協議的履行而發生的爭議,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提交省通信管理局進行協調,省局要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做出行政決定,涉及技術性的問題,要邀請相關專家論證,并做出仲裁。以上決定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除爭議事項外,雙方將繼續執行本協議未涉爭議及仲裁的其它部分。
第九條 附則
1、如果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在任何時候變成不合法、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而不從根本上影響本協議的效力時,本協議的其它條款不受影響。
2、未經甲乙雙方書面確認,任何一方不得自行變更或修改本協議。
3、本協議一式4份,甲乙雙方各執2份。本協議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的通知都必須按照本協議中的地址,以書面信函形式或甲乙雙方確認的傳真或類似的通訊方式進行。如使用傳真或類似的通訊方式,通知日期即為通訊發出日期,如使用特快專遞,通知日期即為郵件寄出日期并以郵戳為準。
5、本協議于甲乙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或授權代表)
篇3:電力線路工程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措施
電力線路工程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措施
一、一般要求:
為了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不斷提高施工管理水平、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以其巨大的經濟效益正成為體現現代施工管理水平的重要標志、搞好這項工作將作為承包商應盡的義務得到堅決的履行;
二、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1、認真貫徹執行電力工業部電建〔1995〕第543號文《電力建設文明施工規定及考核辦法》、樹立全心全意為用戶服務的思想、并著重搞好現場施工管理、工完場清、施工現場作業有序、整潔、合理;
2、項目經理親自抓、各施工隊負責人把文明施工同質量管理放在相同的地位來抓、并貫穿于施工過程;
3、建立健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實施辦法、獎罰掛鉤、開展多種形式的文明施工競賽活動、定期考評、獎罰兌現;
4、層層簽定文明施工責任書、保證責、權、利三落實;
5、搞好各駐點的環境衛生、臨建設施布置得當、整潔有序、文明小區、文明工區劃分明確、目標落實、標記明顯;
6、材料站及設備機具車輛存放場地、間隔明顯、排列整齊、符合安全規定;
7、現場施工道路應保持暢通、采取定期抽查的方式、隨檢隨改;
8、開挖前應仔細考慮土石方的存放和棄土方案、不得隨意堆放和拋擲;
9、施工過程嚴格按施工手冊、工藝標準、技術措施、驗收規范和作業指導書施工、杜絕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10、施工現場布局分界線清楚、文明施工標志明顯、材料堆放規范、合理;
11、施工圖紙、記錄及各種檢驗證書、合格證書等應歸檔整理、字跡工整、裝訂整齊、查閱方便;
12、工序安排要合理、平行交叉流水作業、做到均衡施工;
13、加強職工思想教育、講文明、樹新風、尊重當地習俗、搞好群眾關系;
14、及時反饋文明施工的信息、并隨時聽取業主和監理以及上級部門的指導;
15、建設場地清理必須符合《電力線路防護規程》規定;
三、環境保護措施:
1、教育職工提高環保意識、遵守甲方和監理以及地方政府對環保的要求、精心組織施工;
2、施工中、盡可能少開少占地、減少樹木及經濟作物的砍伐、砂石料及開挖石方的堆放要合理、盡可能采用蓬布鋪墊、便于清理和保護植被;
3、地面組裝及地錨敷設盡可能減少對環境的破壞;
4、選擇牽引場盡可能避開樹木及植被茂盛處;
5、施工結束、應及時恢復施工中損壞的道路、橋梁及其它公用設施和地表、做好現場廢料清理和植被綠化工作;
6、對樹木砍伐、房屋拆遷、土地征用和青苗賠償、嚴格按照國家的政策法規及《送電線路防護規程》執行、在做好耐心細致地思想工作的前提下、簽好協議、制定拆遷方案、減少對生態環境的影響;
四、公司加強施工現場管理、搞好安全文明生產的十條措施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的生產方針、對職工進行安全思想教育、堅持每周定期的安全日活動和每月一次安全活動分析會、及時表彰安全生產中的好人好事、提高自我防護能力、確保人身安全;
2、嚴格貫徹執行公司提出的保證安全生產的技術組織措施、認真做到局規定的三不標準:
(1)工作前應首先研究安全技術組織措施、并從嚴把關、任何工作不論大小都應有安全技術措施、無措施者、無票者不準工作、經檢查發現不按此辦理者、從嚴懲罰;
(2)施工中要嚴格掌握四個程序即:勘察、指定措施向班組人員交底、實施、若施工中發現問題要及時修改后再實施、不實行上述程序者不許開工;
(3)各級領導和工程技術人員要深入現場把關、領導、工程技術人員、安全員未到現場不準工作;
3、施工現場必須明確統一指揮人嚴禁“三違”、人人有責制止、切實作到不違章作業、不違反勞動紀律;
4、工程任務作到不具備施工條件者不進現場施工(土建配合工作除外)、作到施工現場清爽、安全措施完備、標志醒目;
5、施工中要求班長、安全員每天上班前首先應檢查施工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情況、有無變化和更改、是否符合施工安全實際需要、發現問題及時補正、確保施工安全可靠;
6、施工現場要求作到文明施工、不亂堆放雜物、作到現場通道暢通、照明充足、底下孔蓋蓋好蓋板、施工處應加裝圍欄和懸掛標志牌或警示牌、防止無關人員進入、防止高空摔跌和人身事故;
7、搞好施工現場電源管理、各班完善所使用的電源箱、嚴禁施工現場亂接電源、對電源箱要明確專人管理;
8、補齊安全標志、施工應備齊各類標志牌和警示牌、紅綠小旗圍欄繩等、在施工中按安規的規定正確使用;
9、驗電器、登桿工具、安全帶和起重機具吊繩等、使用前要進行檢查、不合格的嚴禁使用、高空作業人員、要栓好安全帶、進入施工現場人員要戴好安全帽;
10、公司領導、安全工程師、主任、工作負責人到現場作到四查:
(1)查工作票或任務書;
(2)查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3)查施工用電包括用戶自備發電的電源是否可靠和安全;
(4)查現場人員有無違章違規現象,發現問題及時提出制止和改正。